1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2007年12月21日)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的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促进中国金融理财业的健康发展,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标准委员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金融理财、金融理财师和金融理财师组织第一条:金融理财是面向个人和家庭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它包括,个人和家庭的生命周期每个阶段的资产和负债分析、现金流量预算与管理、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投资规划、职业生涯规划、子女养育及教育规划、居住规划、退休计划、个人税务筹划和遗产规划等内容。第二条:金融理财师是从事金融理财,达到标准委员会所制定的教育(Education)、考试(Examination)、从业经验(Experience)和职业道德(Ethics)标准(以下简称为“4E”标准),并取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士。金融理财师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在客户既定的条件和前提下,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最大化地满足客户对财富保值和增值的期盼及其人生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第三条: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inancialPlanningStandardsBoard,英文缩写为FPSB,以下简称为国际CFP组织)是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广泛认可的金融理财师认证机构。作为国际CFP组织的成员之一,标准委员会由业界和学术界有丰富从业经验和学术地位、有社会责任感和热心金融理财事业的人士组成,是旨在中国建立金融理财师制度,确立资格标准,组织资格考试,认证专业人才,规范职业道德,维护行业秩序的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第二章中国的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第四条:标准委员会决定采用多数国际CFP组织成员的做法,在中国实施两级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即金融理财师(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CFP)认证制度。AFP的注册商标为,CFP的注册商标为,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CFP®,CFPTM,CFPCM。资格申请人获得AFP或CFP资格认证后,可以使用相应的AFP或CFP商标。在本办法中,金融理财师(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CFP)统称为金融理财师。第五条:标准委员会在中国进行AFP资格认证,同时由国际CFP组织授权在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除外)独家进行CFP资格认证。2第六条:AFP是金融理财师资格申请人在完成CFP第一阶段的教育、考试及工作经验和职业道德认证后所获得的专业称谓。CFP资格申请人须取得AFP资格后方可申请CFP资格认证。第七条:标准委员会将审慎的选择和授权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开展AFP和CFP的教育。第三章AFP的资格认证第八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达到标准委员会制定的“4E”标准的资格申请人,经认证可获得AFP资格证书。第九条:获得由标准委员会授权的教育机构颁发的AFP培训合格证书是AFP资格申请人取得AFP资格认证的第一个条件。AFP培训共108学时,主要内容包括:金融理财原理投资规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案例分析AFP培训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第十条:拥有标准委员会认可的经济管理类或经济学博士学位的AFP资格申请人,可申请豁免全部培训课程。第十一条:拥有标准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资格证书的AFP资格申请人,可申请豁免部分或全部培训课程。第十二条:通过标准委员会组织的AFP资格考试是AFP资格申请人取得AFP资格的第二个条件。AFP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三次,分别为三月的最后一个周六、七月的第一个周六和十一月的最后一个周六。AFP资格考试共计六小时,分上下午进行。AFP资格申请人在通过AFP资格考试后须在4年内向标准委员会提出资格认证申请。第十三条:满足标准委员会制定的从业经验标准是AFP资格申请人取得AFP资格的第三个条件。AFP资格申请人须具备在下列机构中从事金融理财或与金融理财相关的从业经验: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标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机构3AFP资格申请人从业经验的时间要求是:具有研究生学历者,须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全职工作经历,或等同的兼职工作经历(按2000小时的兼职工作时间等同一年的全职工作时间换算)。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须有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全职工作经历,或等同的兼职工作经历(按2000小时的兼职工作时间等同一年的全职工作时间换算)。具有大专学历者,须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全职工作经历,或等同的兼职工作经历(按2000小时的兼职工作时间等同一年的全职工作时间换算)。从业经验时间认定的有效期为申请认证日前十年以内。AFP资格申请人须提交由上级主管,或已获得AFP或CFP证书的专业人士签字的,包括从业机构、时间及职业表现的从业经验证明。标准委员会享有对申请人从业经验有效性的最后认定权。第十四条:满足标准委员会制定的职业道德标准是AFP资格申请人取得AFP资格的第四个条件。AFP资格申请人须同意并恪守标准委员会颁布的《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准则》、《金融理财师执业操作准则》和《金融理财师纪律处分办法》。第十五条:AFP资格申请人在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即可获得AFP资格证书。AFP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持照人必须根据《金融理财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满足标准委员会规定的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方可保留其资格。第四章CFP的资格认证第十六条:获得AFP资格,并达到国际CFP组织认定的“4E”标准的资格申请人,经认证可获得CFP资格证书。第十七条:获得CFP培训合格证书是CFP资格申请人取得CFP资格认证的第一个条件。CFP培训共132学时,主要内容包括:高级投资规划高级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高级员工福利与退休规划高级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案例分析综合案例投资规划案例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案例员工福利与退休规划案例个人税务与遗产案例CFP培训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4第十八条:拥有标准委员会认可的经济管理类或经济学博士学位的CFP资格申请人,可申请豁免全部培训课程。第十九条:拥有标准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资格证书的CFP资格申请人,可申请豁免部分或全部培训课程。第二十条:通过标准委员会组织的CFP资格考试是CFP资格申请人取得CFP资格的第二个条件。CFP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为七月的第一个周末和十一月的最后一个周末。CFP资格考试共计12小时,分两天进行。CFP资格申请人在通过CFP资格考试后须在5年内向标准委员会提出资格认证申请。第二十一条:满足标准委员会制定的从业经验标准是CFP资格申请人取得CFP资格的第三个条件。CFP资格申请人须具备在下列机构中从事金融理财或与金融理财相关的从业经验: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标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机构CFP资格申请人从业经验的时间要求是:具有研究生学历者,须有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全职工作经历,或等同的兼职工作经历(按2000小时的兼职工作时间等同一年的全职工作时间换算)。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须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全职工作经历,或等同的兼职工作经历(按2000小时的兼职工作时间等同一年的全职工作时间换算)。具有大专学历者,须有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全职工作经历,或等同的兼职工作经历(按2000小时的兼职工作时间等同一年的全职工作时间换算)。从业经验时间认定的有效期为申请认证日前十年以内。CFP资格申请人须提交由上级主管,或已获得CFP证书的专业人士签字的包括从业机构、时间及职业表现的从业经验证明。标准委员会享有对申请人从业经验有效性的最后认定权。第二十二条:满足标准委员会制定的职业道德标准是CFP资格申请人取得CFP资格的第四个条件。CFP资格申请人须同意并恪守标准委员会颁布的《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准则》、《金融理财师执业操作准则》和《金融理财师纪律处分办法》。第二十三条:CFP资格申请人在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即可获得CFP资格证书。CFP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持照人必须根据《金融理财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满足标准委员会规定的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方可保留其资格。5第二十四条: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CFP资格的从业人员在中国申请CFP资格和执业的问题,另文规定。第五章其他第二十五条:本文件经标准委员会2007年12月21日全体委员会议通过,2008年1月起正式实施。第二十六条: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标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