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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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美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一、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1.为了激励我院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奖励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特别优秀的学生。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一般是所学专业第一名。3.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定:(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3)学习期间必修课考试课程成绩低于良好者;(4)考查课课成绩达不到优秀者;(5)综合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下者;(6)体育锻炼不达标者;(7)因其他原因,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认为不符合参评条件者。4.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美术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监督、审核评定工作。(2)各专业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宣讲国家奖学金的一些具体情况。(3).学生向院系提交个人申请;(4).院系在受理并审查学生的申请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评选在院系内公示,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及《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举报,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主动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检查和监督。6.对在国家将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年度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1.为了激励我校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2.奖励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励志奖学金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3.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定:(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3)学习期间必修课考试课程成绩低于良好者;(4)考查课课成绩达不到优秀者;(5)综合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下者;(6)体育锻炼不达标者;(7)因其他原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认为不符合参评条件者;4.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现代艺术学院成立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监督、审核评定工作。(2)各专业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宣讲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一些具体情况;(3).学校向所在的院系提交个人申请;(4).院系在受理并审查学生的申请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评选在院系内公示,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各院系推荐的材料。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学校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研究通过后,统一填写《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然后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省主管部门核查。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举报,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部门的检查和监督。6.对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年度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三.国家助学金管理评定办法1.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院系实际,制定本办法。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开支。申请助学金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3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举报,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4.对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年度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四.评定流程:召开班干部、宿舍长研讨会→召开专业学生会→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综合考察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拟名单→公示供学生监督→确定名单。注: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如评定小组成员未能完全了解学生情况,造成疏忽,学生联系辅导员老师或班干部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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