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平民法官”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如何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平民法官”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倡导法官们做平民法官。做平民法官意味着法官要更加贴近群众,用心去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对群众的酸甜苦辣感同身受,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平民法官是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所产生的,与我国新时期司法审判活动相适应。笔者就如何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平民法官,通过自己的工作实践谈一点感受,与广大法官们做一简单交流。一是法官要有亲和力。这就是说法官要有“平民”意识、服务意识,法官应当以亲和的面貌接待群众,这是法官赢取信任的切入点。过去曾经把法官简单理解为专政的工具,所以法官应当要威严,话语也多为训诫式或强制式,表现出一副凛然不可犯的权力者形象。今天我们大家都认同,法官主要是作为社会纠纷的解决者出现在法庭的,法院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因而,对法官角色的理解也需要与时俱进,法官需要以亲和的面貌取代冷漠的官僚形象。当然,也不能因此走向另一个极端。亲和并非就是要求法官满脸堆笑、两面讨好。它的核心要求在于,法官应当去除“审判的过程就是自身行使权力的过程”这种高高在上的官僚意识,去除对诉讼参与者那种冷冰冰和漠不关心的生硬态度,建立起“审判的过程也是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过程”2这样一种观念,从而以平和、接纳的心态接待当事人,主持诉讼。故而,亲和的法官形象应当是:在气度上是不卑不亢的,在立场上是不偏不倚的,在态度上是不温不火的,在言词上是不徐不疾的。二是法官要有规范的操作。规范的操作是使裁判得以正当化的一副加强剂。衣着随便,态度轻慢,一边开庭一边打手机、抽烟,甚至打瞌睡,这样的法官肯定不能叫人心服。在这种情形下作出的判决哪怕再正确,单是因为法官的庭上表现,当事人就会将不服进行到底。法庭必须是庄严的。因为,只有庄严的法庭,才能体现国家法律对解决社会纷争的郑重其事,才能凸显法官行使司法权力的严肃和慎重。而庄严的法庭是透过规范的操作营造出来的。法官端坐法庭上,身穿法袍,手握法槌,依照法庭规则,使用法言法语,一板一眼地展开诉讼,营造出一种正式和肃穆的氛围。这种法庭的威仪场景足以令当事人和旁观者肃然起敬,从而得以引导对抗的双方进入到理性的诉讼轨道,并且对于当事人接受裁判起到相当的说服作用。穿不穿法袍、敲不敲法槌,不见得会实质性地改变一项判决的内容,但确有可能改变当事人和旁观者对裁判的态度。这就是规范的操作对于树立司法权威所起的作用。三是法官要有居中的立场。法官必须秉持居中的立场,这一点应当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贯彻始终。如果说审判是一门3艺术,那么,如何把握居中的立场就是这门艺术的重头戏。在诉讼中,当事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切,怀抱一颗高度敏感的心,总是千方百计从法官的语气、用词甚至表情中捕捉信息。法官稍不注意,就可能带来误解。“居中”的要旨在于给当事人以平等对待。这种平等对待要体现在诉讼的所有环节中,并且要十分注意细节,包括态度的亲疏、用语的轻重、发言的长短,等等。法官在庭上对案件轻易发表意见是极不明智的做法,往往造成当事人投诉和缠讼。庭下单方会见当事人也常惹非议,撇开暗箱操作不说,光是从向法官陈述的机会这个角度看,就是对对方当事人的不公平。给予当事人平等对待也不能极端化和绝对化。当诉讼的一方太强而另一方太弱时,维持形式上的对等就意味着实质上的不平等。设想一下,一方是财大气粗的集团公司,有律师助阵;另一方是目不识丁的农民,自己应诉。这样的诉讼,就好比56公斤重的选手适用同一套规则参加105公斤级别的举重比赛,所产生的结果自然难以让人接受。这时候,法官就应当及时伸出矫正的援手,运用释明等手段,帮助弱小一方,使诉讼回归平衡。四是法官要有耐心的态度。耐心的态度原本是对服务行业的要求,为什么言出法随的法官也需要耐心的态度?这是因为,按照我国法律对法院职能的要求,诉讼的过程,不应当只是法官走完全部程序然后得出结论的过程,也应当是消4解当事人不满情绪从而达到案结事了的过程。要消除当事人的对抗和抵触情绪,最重要的是保证当事人对诉讼的“充分参与”。这就要求法官要有耐性,要让当事人把该说的话说完,该宣泄的情绪宣泄完,该行使的诉讼权利行使完。明智的法官应当避免犯这样的毛病:因为自以为弄懂了当事人要表达的意思,而对当事人的继续发言表现出不耐烦,甚至硬生生地打断发言。保证当事人对诉讼的“充分参与”,就是要确保当事人成为诉讼的主角,戏得由他们来主唱。法官只管用耳朵聆听,用脑袋深思,却要管住嘴巴。就是说,在诉辩阶段,法官要充当被说服者的角色。五是法官要有回应的姿态。法官以回应的姿态面对当事人,是为了要让当事人感觉到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受到了“充分的尊重”,并且清晰了解到法官所以下此判决的来由,从而理性地接受裁判。恰当的回应,要求法官改变“以我为主”的习惯套路,对于当事人提出来的请求、主张和理据,加以仔细的聆听、认真的对待,并最终给出态度以及理由。这种回应的姿态,应着重体现在三个环节上: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足够尊重、裁判文书的充分说理以及必要的判后答疑。对当事人表现出足够的尊重,是要把当事人所说的话、所提出的主张和理据当一回事。让当事人有一种被重视的感觉。裁判文书要充分说理,这是回应当事人诉求的主要载体。不要简单地按照三段论的逻辑,把查明事实放在法律框架下,5然后演算出结论。而应当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所提出来的理据,清晰地表明态度,并且阐明理由。必要的判后答疑是需要的,因为我们的法律要求法官不单是案件的判断者,而且应当是纠纷的了断者。在一个双方对抗的争讼中,要求作出一个令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判决,实在是为难法官了。可是,一名以人为本的法官,一名成功的法官,应当而且能够做到的,是凭借自己的公平正义理念和专业素养,令当事人觉得:尽管我不满意判决,可我接受判决。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