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知识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1/38一、租赁的基本概念及类别1、什么是租赁?租赁是以收取租金为对价而让渡有体物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一种交易。2、租赁同买卖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让渡的权利不同。租赁只让渡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而买卖则让渡标的物的包括处分权在内的完整的所有权。正因此,适合于买卖的标的物的类别范围,是远远大于适合于租赁的标的物的类别范围的。例如,水泥可以买卖,却不能租赁;股票也可以买卖,却也不能租赁。3、租赁同借贷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让渡的标的物的类别不同。如果标的物不是有体物,而是货币(一般等价物),那就是借贷。4、什么是所有权?所有权是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并列的一项物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权利人(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依法行使其权利时,不需要取得义务人的同意;权利人在实现其权利时,也不需要义务人的辅助。5、所有权包括哪些权能?22/38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6、什么是对财产的处分?出卖、出租、抵押、投资、改造、赠予、闲置、报废等等行为,都是对财产的处分。7、所有权的各项权能之间是什么关系?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权是同所有权中的处分权相互排斥、因而不能同时行使用的权利。例如,你有一台电脑。你可以用它,也可以把它卖掉。但无论如何你是不能一边用它一边又出卖它的。8、什么可以租赁?在使用中不会转化为它物的有体物以及能发挥相对独立功能的有体物,都可以租赁。这样的有体物就是通常所说的动产和不动产。9、什么是有体物?有体物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物体。10、什么不可以租赁?债权不可以租赁,股权不可以租赁,知识产权和特许权之类无形资产不可以租赁(其实,在日本,就有知识产权的租赁),人或人才更不可以租赁。只有有33/38体物才可以租赁。即使是有体物,如果是在使用中会转化为它物的(例如,燃料、原材辅料)或者不能发挥相对独立功能的(例如,零部件),那也不可以租赁。11、租赁有哪些类别?《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在讲到租赁的分类时说,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则有〖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这样两个列名专章。由此可见,租赁分为两大类:一大类是“融资租赁”(也叫“金融租赁”),另一大类有两个叫法,或者叫“租赁”(尽管不够严密),或者叫“经营租赁”。12、什么是融资租赁?按合同法的说法,凡是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而向出卖人买来并出租给承租人的,就是融资租赁合同。按租赁会计准则的说法,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该准则还规定,凡是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一定转移给承租人的,或者,届时承租人有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任择权的,或者,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不短于75%)的;或者,承租人所付的全部租金折现到起始日的数值不小于租赁资产购置成本的90%的,或者,该租赁资产只适合于该承租人使用的,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就都是融资租赁合同。可见,从经济实质而不是法律关系来剖析,融资租赁无异于承租人用出租人提供的抵押贷款购买所需的资产,或是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分期付款销售。13、什么叫随附于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44/38所谓“风险”,就是成本不能收回;所谓“报酬”,就是获得额外收益。例如,一家人到北海想划船,一位青年上大学要住宿,几位外国商人到北京来洽谈业务要用车,你说他们是买条船、买套单元房、买辆车?还是租用?不用问,当然是租用。为什么?因为只用一段时间。如果是买,用完后就不好办了。这就是风险。反过来说,一家汽车制造企业,它的业务就是造车,为此需要一条机器人生产线。这条生产线天天要用,直到报废。它当然要投资购买。因为,这样的话,它可以通过对这条生产线的充分使用,制造出有附加值的产品——汽车,从而不仅将购置成本全部收回,而且还有利润。这就叫报酬。如果我吹毛求疵的讲什么是风险,可能上面所讲并不正确,但是,用在租赁市场,上面所讲,正是我们所需要考虑的。其实,风险的准确含义是对未来事件的不确定性,也即未来的情况比预计的好或者坏,都是风险。14、融资租赁的经济实质是什么?从经济实质而不是法律关系来剖析,融资租赁无异于承租人用他人(这里是出租人)提供的抵押贷款购买所需的资产。国外也有称融资租赁为“变相的分期付款销售”的。意思是说,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类似于买受人向出卖人的分期支付货款。15、什么是经营租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法,凡是并非融资租赁的租赁,就是经营租赁。16、合同法中的租赁合同是哪类租赁的合同?55/38是会计准则中所说的经营租赁类的合同。17、融资租赁同经营租赁的根本区别是什么?根本区别在于,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基本上不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而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则一定要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18、什么是余值?什么是余值风险?余值是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尚存的公允市值。余值风险是指,在出租人通过租金所收回的价值不足租赁物在起始时的原值的情况下,该余值小于出租人未收回的租赁物的原值部分。19、有人说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高级阶段,对此应如何理解?就全球范围而言,无论中外,租赁都是古已有之。到了近代,在20世纪60年代,在出现了融资租赁之后,西方国家把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下的租赁称为rent(姑且译为“租借”),而把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租赁统统称为leasing。(包括融资租赁fanancialleasing和经营租赁operatingleasing)。如上所述,融资租赁的最初形态,同抵押贷款或分期付款销售无异。这里只有融资功能,而没有任何技术服务的内容,当然也不承担余值风险。而随着租赁市场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租赁新产品。它们在保持一定的融资功能的同时,却增加了越来越多的技术服务功能,并且是出租人承担越来越多的余值风险。把这个叫做“融资租赁的高级阶段”,似乎也未尝不可。而从实质上说,则这些都无非是融资租赁向传统租借的回归。66/38二、融资租赁交易剖析20、融资租赁交易至少涉及几方当事人?融资租赁交易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租赁公司、出卖人和用户企业。21、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在租赁公司和用户企业之间各以什么身份订立什么合同?在租赁公司和用户企业之间,是各以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订立融资租赁合同。22、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在租赁公司同租赁物提供者之间各以什么身份订立什么合同?在出卖人和租赁公司之间,是各以出卖人和买受人的身份订立买卖合同(或具有买卖合同性质的其它契约性文件,例如,“所有权转让协议”之类)。23、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必定是租赁公司自己购买吗?不一定。租赁公司也可以委托它人(包括承租人)购买。24、当租赁物是租赁公司委托它人购买时,租赁公司同被委托者之间是什么关系?租赁公司还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吗?77/38这时,租赁公司同被委托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后者是租赁公司在购买中的代理人。买卖合同的价款由租赁公司提供,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的所有权归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当然仍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25、在我国当前谁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当前,只有中国人民银行(现在是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原外经贸部(现在的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才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26、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至少有以下几点:一、是有偿双务合同;二、是诺成性合同;三、是要式合同;四、是不可单方解除的合同。27、什么是有偿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有其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而不是只有一方当事人有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则没有义务只有权利的合同。88/3828、什么是诺成性合同?是指承诺生效时就成立的合同,而不是只有履行才生效的合同。29、什么是要式合同?是指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而不是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30、什么是不可单方解除的合同?是指在未同另一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解除的合同,而不是约定有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的合同。31、什么是格式文本?是指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32、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于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33、融资租赁合同的文本能采用格式文本吗?不能。融资租赁业务的复杂性,尤其是其“量体裁衣”的特性,使得每个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都必须由当事人充分协商拟定,而不可能采用格式文本。99/3834、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基本类别?有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和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这三个基本类别。35、什么是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并非转租式或回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亦称直接融资租赁合同,简称融资租赁合同。36、什么是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此类合同有特别条款约定,其中的承租人有权同时以出租人的身份同第三人,即最终承租人,订立其租赁物件和租赁期限与本合同完全相同的另一融资租赁合同。37、什么是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此类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同时是相关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和出卖人。也就是说,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和相关的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是同一人。38、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合同义务是什么?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合同义务是向承租人转让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和不发生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39、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合同权利是什么?1010/38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合同权利是收取租金和费用。40、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不是出租人的合同权利?不是。恰恰相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该融资租赁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换句话说,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针对任何人的。41、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合同义务是什么?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合同义务是支付租金及费用和不发生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处分权的行为。42、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合同权利是什么?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合同权利是占有、使用租赁物和通过使用获得收益。43、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有什么特点?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附条件的所有权,即,是在让出了占有、使用和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之后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所保有的,仅仅是所有权中的处分权。44、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可以随时行使其对租赁物的处分权吗?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处分权的行使,是受融资租赁合同条件所约束的。45、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行使其对租赁物的处分权时有什么前提条件?1111/38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任何处分,必须以不减损承租人对该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为前提。46、哪些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能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处分权的行为?例如,向第三方出售、转让、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租赁物、将租赁物用于投资或抵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作重大改造或迁离合同约定的设置地点等等,就是承租人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处分权的行为。47、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要承担因购买该货物所产生的经济后果吗?为什么?在融资租赁交易的买卖合同中,尽管买受人是出租人,为此它要支付货价,然而,向谁买、买什么,以什么条件买,所有这一切,却都是要由承租人决定的。因此,随附于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就必定地须归于承租人,而不是归于通常情况下的买受人/出租人。在这里,出租人尽管是租赁物的法定所有权人,但却并非其经济所有权人,即,不承担因购买该货物所产生的经济后果。48、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要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吗?不。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既不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实物交付),也不向承租人提交货物提单或货物发票之类的所有权凭证(名义交付)。总之,出租人无任何交付责任。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货物(租赁物)的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1212/3849、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如何就是履行了其合同义务?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义务的履行,是不作为,即,不以任何行为去妨碍承租人对上述权利的行使。50、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及承租人完全履行了其合同责任的情况下,通常对租赁物有哪几种处理方式?通常有返还、留购和续租三种处理方式。51、什么叫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廉价购买任择权?就是承租人

1 / 3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