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定义研究生教育是本科后以研究为主要特征的高层次专业教育,是各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美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美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时期:1、产生时期(1636年——1860年)2、形成时期(1860——1900年)3、标准化时期(1900年——一战)4、增长与多样化时期(一战——二战)5、繁荣时期(二次大战——70年代初)6、萧条与恢复时期(70年代初——至今)美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一)产生时期(1636年——1860年)1826年,哈佛学院为大学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并愿意继续学习的人继续开设了课程,这种课程是专门为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所开设,属于“学士后课程”,可以认为,这是美国现代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重要开端。1831年,弗吉尼亚大学开始尝试授予完成规定数量选修课的学士以文科硕士学位。1861年,耶鲁学院授予了美国历史上首批3名博士学位。这标志着博士生教育和博十学位制度在美国的产生。美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二)形成时期(1860——1900年)1861——1863年发生的南北战争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障碍,大大加快了业已开始的工业革命的步伐,使美国的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经济的发展对美国社会政治、科技、教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美国现代研究生教育的形成和发展。美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1868年,乔治亚大学开始正式授予攻获硕士学位。1869年,哈佛大学开始正式授予攻读硕士学位;1872年还率先成立研究部;1873年开始授予攻读博士学位;1870年,宾州大学开始正式授予攻读博士学位。1872年,康乃尔大学开始正式授予攻读博士学位。1876年,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以研究生院为主的大学一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正式成立,其主要任务是进行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它的成立标志着研究生教育和科研地位在大学的确立。美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在形成时期结束时,美国学位与研究丰教育已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基本形成了完整的学位层次结构,逐步确立了系统的学位制度。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均与一定的高等教育阶段相对应,其中硕士、博士学位属研究生教育。2.美国研究生教育开始注重技术科学、应用科学的研究,并很快占据主导地位。3.研究生教育的地位得到承认,逐步脱离了在大学中的陪衬地位。4.强调独立学习与科学研究作为培养研究生的主要途径。美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三)标准化时期(1900年——一战)1900年,由哈佛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美国天主教大学、芝加哥大学、克拉克大学、哥仑比亚大学、康奈尔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密执安大学、宾西法尼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威斯康辛大学、耶鲁大学等14所主要培养博士生的著名大学组成的美国大学联合会应运而生。该联合会的建立对美国研究生教育的标准化、正规化起了关键作用。美国大学联合会的成立,标志着美国现代研究生教育步入标准化时期。美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四)增长与多样化时期(一战——二战)本阶段美国研究生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培养规格呈现多样化。1、各级学位授予数量大幅度增长。2.多样化发展。(1)进一步扩大了工程、教育、农业、管理、商业等专业学科高级学位授予的范围和数量。(2)学位类型多样化。(3)学士后教育得到认可。美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五)繁荣时期(二次大战——70年代初)这个时期美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处于“黄金时代”。1.研究生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2.高级学位授于数中非传统专业学位的比例上升。3.强调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教育质量得到明显改善。5.研究生中间学位应时而生。6.学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成熟。美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六)萧条与恢复时期(70年代初——至今)这一时期美国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是:1.美国研究生教育在萧条时期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研究生数量发展减缓。2.增设新兴专业、跨学科学位。3.授予学位的机构有了进一步扩展。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1935年4月政府颁布《学位分级细则》《硕士学位考试细则》,对学位授予的级别、学位候选人的资格和学位评定的办法等做了规定,这是中国现代学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真正开端。由于旧中国教育落后,这项制度最终没有得到认真施行。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仅有232人获得硕士学位。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1953年11月27日,高等教育部发出《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明确招收研究生的目的是培养高等学校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将研究生通称为“师资研究生”,要求研究生毕业后能讲授本专业一二门课程和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1956年,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院培养“副博士”研究生,后因副博士涉及学位问题,一时难以实行,改为4年制研究生。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1961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研究生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录取方式、学习年限和培养方法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表明新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开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1962~1965年,我国研究生教育得到了较大发展。1962年,我国开始正规培养3年制研究生。1963年1月,教育部召开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性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以及5个附件。《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的颁布,标志着新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制度、特别是研究生培养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从1966年开始,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中断了12年之久。1978年,我国恢复招收研究生。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至此,我国正式建立了自己的学位制度,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入了规范有序的发展阶段。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加快实施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战略,在1993年本专科连续小幅扩招的基础上,1999年,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决定,高等学校包括本专科和研究生层次在内要大幅度扩招。从1999年到2003年,四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数量的平均增长率为29.5%,实际上2005年我国在校研究生已接近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