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框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上级对应部门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共6个处工农处文理医处评估处综合处重点建设处(211办、985办)文秘处学生司共4个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共8个处评估所〈中国研究生〉杂志社学位认定处考试中心安徽省学位办省高招办(研究生招生)大学生处(学籍)研究生招生处上级主管部门综合处本专科招生处就业办安徽省教委中科院人教局继续教育处信息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民间组织)文理科工作委员会工科工作委员会教育学工作委员会医学工作委员会德育工作委员会评估工作委员会信息工作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办主管)MPA教育指导委员会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内定)共44人组成学科评议组,共70个评议组(各校推荐,专家评选,由学位办确定)数学组物理组化学组地学组生物组材料组核科学组教育部思政司对应学校学工部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教司对应学校教务处教育部科技委员会教育部科技司对应学校科技处学生司高招办就业办对应部长的分工吴启迪赵沁平国务院学位办科技司学生司周济、吴启迪,赵沁平211、985部级协调办国务院学位办重点建设处科技司财政司思政司主管部门直属办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框架图管理机构决策监控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院长副院长副院长副院长(兼校学位办主任)招生学籍教学培养学位、学科、评估校学位委员会作出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决定;作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最高决策。设立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一个以分管院长、各系主任、各学科点负责人、1-2个秘书组成职能:组织院内各系各类学科授权申报;各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评估;导师上岗的选聘;协助学校进行院内相关各大工程的管理、申报、评估、验收。学位分委员会职能:审定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对本学科的学士、硕士、博士各级学位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作出是否授予各级学位的建议。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由分管院长、各系主任、各学科点负责人、1-2个秘书组成职能:组织院内各系进行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各类学科授权申报、各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评估、导师上岗的选聘等工作;协助学校进行院内各大建设工程的日常管理、申报、评估、验收等工作。各系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由系主任负责、各学科点负责人、1-2个教学秘书组成职能:负责实施各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培养方案的修订、教学管理、学位论文答辩、代培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等相关工作。中国科技大学学位委员会数学物理天文化学材料科学工程科学地学环境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生命科学管理人文科学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微尺度国家实验室专业学位管理类专业学位工程类智能所1个一级学科2个一级学科2个一级学科4个一级学科3个一级学科4个一级学科1个一级学科9个一级学科1个一级学科3个一级学科2个管理专业学位13个工程领域3个一级学科支撑的一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