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发包方:承包方:二OO八年月日2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基处理工程,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范围及工程量工程范围:长螺旋成孔,压灌混凝土。(不包括现场平整及清泥)工程量:工程量=(有效桩长+保护桩长)×总桩数,结算时如有增减,依据变更单执行,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四、工程单价:五、工程承包方式:六、付款方式:七、工期:合同工期总天数: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后,3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延长期限。(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未能提供施工场地“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影响设备、人员进场施工;(2)不属于由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场地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连续影响施工在4小时以上者;(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八、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九、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现场“三通一平”,经书面形式提交技术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满足施工要求,负责施工现场地下障碍物的清理;2、负责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协调、处理四邻及周边影响;3、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并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签证。对完工工程及时验收,办理质量认证、工程量认定、资料验收等工作;4、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配合办理结算,及时结清工程款;5、向乙方提供施工范围内有关地下障碍、地下管线、通信电缆等资料;6、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测量控制点,并进行现场交验;7、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桩,如甲方在二个月内4未进行验桩,视为验桩合格。(二)乙方责任1、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按工程进度要求开工及完工。2、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检验。3、根据会审后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4、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5、按照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6、由于机械损坏所造成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十、其他规定1、施工中如遇特殊地质情况,需采取特殊处理办法时,甲方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办法。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窝工三天以上,甲方应支付乙方机械、人工停滞费用(元/天);并可顺延工期。如中途退场,由甲方承担进出场费用。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工期顺延。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同时支付A座商住楼的全部工程款。如到合同约定付款之日工程尚未完工,甲方需5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全部工程款,同时支付A座商住楼的所有工程款,余款在工程完工,机械设备撤场前支付80%,剩余款在验桩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5、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6、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二00八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