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在教学中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一点体会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在教学中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一点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出: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名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促进民族间交流、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适应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础工程,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语文教师,遵守和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是义不容辞的天职。母语是民族的灵魂。母语是一个民族的语言,是一个民族能立足世界之林的标志,是祖先留下的宝贵遗产,是祖辈智慧的结晶,所以,每一个民族首先要学好自己的母语,每一个人首先要学好自己的祖国语言。充分认识语言的民族性,才能增强我们遵守和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媒体应运而生,影视、广告、出版物接踵而来,商品包装,广告招牌变着花样地吸引顾客,但随之而来的出现了许多不规范文字,给人们带来许多不便,社会用字情况不容乐观。商家招牌、广告宣传、电视媒体常常是错字百出、繁简不分。如杀虫剂是“默默无蚊”,咳嗽药是“咳不容缓”;服装店是“百衣百顺、衣帽取人”饭店是“食全食美”,这些不规范用字竟成了商家的广告奇招。有些人为了崇尚古人,为了书写美观或为了表现自己的才华在题写的牌匾上写不常见的繁体字等等。这些不规范用字现象中小学生从小到大每天都在说着、听着、看着。学生们好奇心强,吸收能力强,但是辨别能力不强,给他们的语言文字学习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认为语言文字的规范不仅关系个人的素质和文明程度问题,也是关系到一个人对祖国和民族的基本情感问题。语言文字规范化刻不容缓。要使孩子的语言文字规范,必须从学校抓起,从小学生抓起。“作”和“做”问:“作”和“做”在使用上常常发生混淆,请问:怎样辨别它们的不同用法?答:“作”和“做”都有“从事某项活动”或“制作”的意义,用法上存在着部分通用的情况,“叫做”“当做”“做主”也写作“叫作”“当作”“作主”。但是,这两个字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主要有以下四点:①“作”和“做”的基本含义以及语体色彩不同:“作”的基本含义是“兴起”“起来”,如振作、风雨大作;“做”的基本含义是“制造”,如做衣服、做桌子。“作”带有书面语色彩,如“作画”,“做”带有口语色彩,如“做活儿”。②“作”和“做”同属动词,但在表示“进行某项活动”或“完成某项工作”的意义时,所带宾语的词性不同:“作”常带动词性,如“作了周密安排”“作报告”“作斗争”;“做”常带名词性宾语,如“做活儿”“做工”“做好事”“做手脚”。③“作”和“做”在表示“制成”的意义时所带宾语有“精神”与“物质”的不同:“作”带的宾语常为精神产品,如“作文”“作画”;“做”带的宾语常为物质产品,如“做标本”“做家具”。④表示“充当”的意思,大多数词语用“做”,如“做母亲的”“做个好学生”“做媒”,只有“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这类说法用“作”。“作”和“做”经常分辨不清的只有几个词,如“做主”“做人”“做伴”“大做文章”“叫做”“当做”“做贼心虚”。这些词语一般用“做”,也可用“作”。在明确上述四点区别的基础上应当做到“作”与“做”的分用。人文是语言的特性。《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但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我们往往过多地强调语文的工具性,忽略语文的人文性。乌申斯基说过:“一个民族总是把自己全部精神生活的痕迹都珍藏在民族的语言里。”因此,语文作为学习母语的课程,必须具有人文性。人文是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包括文化、道德、情感等精神生活。小学语文课文中的人文显然是人类文化中的先进的、科学的、优秀的、健康的部分,其核心是指进步的价值观,具体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具体课文字里行间所蕴含的人文因素,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受到人文思想的熏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在语言学习实践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人文精神,即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支持人等,培养道德情操。充分认识语言的人文性,对我们遵守和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参与课程改革,正确执行课程标准,有着重大的意义。工具是语言的特点。尽管我们重视语言的工具这一特点,但是在学习和应用中,却常常违背了学习语文的规律和法则,如有的衣服专卖店把“依依不舍”写成“衣衣不舍”混乱了学生的视听,使学生不知道那个是对的。语文,语,口头语;文,文字。这就强调了语言文字的学习,一个是口头语,一个是书面语,这就是语文的基本功:听说读写。由于考试制度的制约,听与说,语文教学长期未能被重视;读,也少的可怜,一年下来,就读那么几篇课文;写,也少得不能再少,一个年头,就写那么几篇所谓的作文。著名作家韩少功说:“语文是一种慢功。”这里的“慢功”的基本含义,指积累的过程。少,积累就薄;薄,后发无力。所以,提高语文教学的质量,对于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意义十分重大。一.从教师引导上规范教师的汉语言规范化水平对学生的汉语言文字规范产生极大的影响。俗话说“什么样的教师,教出什么样的学生。”要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首先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一位高素质的教师,不仅要有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渊博的知识,还要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说一口流利标准的普通话,写一手漂亮规范的粉笔字是教师基本功的重要方面。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民教师,掌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也是自身必备的基本素质。只有这样,你才能树立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你的课堂才富有生气和强烈的感染力,学生才会有兴趣去学,愿意去学,只有这样,你的课堂才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很难想象,张嘴操一口地方方言,吐字含糊不清,抬手板书字如杂草的教师,他的学生会被吸引,课堂效果会令人满意。因此要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化字总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语文教师还增加学习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正字法基本规则》、《第一批异型词整理表》。针对论文、教案、学校公文中常见的不规范使用序号、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的情况进行举例分析。提高他们的语言文字知识水平,增强教师正确运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意识。二、从语文课堂教学上规范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师生、生生的交往互动表现为听说读写、用语用字。学生参与教学应该是积极参与和有效参与的统一。师生言语用字规范化是有效参与教学的重要条件之一。林炜彤先生认为,语文教学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是基础不实,应用能力不强。因此他提出“打基础不惜工本”:要切切切实实进行基础知识教学、基本技能训练、基本方法指导、基本习惯培养。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是教会学生如何听、读、想、说、写,如何驾驭语言文字,提高学生运用语言文字表情达意的能力。语文教师要特别重视学生运用语文能力的训练。为实现新课标,按教学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驾驭语言文字能力的训练,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是居第一位的。学生通过听、读,从口头和书面作品中内化的知识,需要经过说、写训练,在动脑、动口、动手的实践运用时,外化为语文能力。语言文字这个载体、工具所承载和表达的是人的思想感情。如果把语文形式比作“刀”,把思想内容比作“刃”,不重视语言文字这个物质的现实就没有“刀”,“刃”也就不存在了。思想内容在一段言语、一篇文章中的地位固然是重要的,但在语文教学中任何削弱语文形式教学的做法都是不恰当的。忽视语言文字的品味就谈不上培养和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诸方面的能力,也就不成其为语文课了。语言文字规范直接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形象,我们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了基础,守护民族的精神家园。

1 / 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