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学校《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精神,结合工程学院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在学院的深入开展,提高各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推动学院事业的科学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紧紧围绕校、院两级中心工作,按照“全覆盖、抓落实、求实效”的工作要求,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创新活动载体、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用活动取得的成绩喜迎“十八大”的召开,同时也要用取得的成绩来推动我院在建设“教学研究型学院”进程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和进步。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我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与建设教学研究型学院之间存在的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各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推动学院科学发展、服务师生群众、促进校园和谐中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2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主要实现以下五个目标:1.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坚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拓宽服务教学和师生的领域,强化凝心聚力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巩固扩大先进党支部、提升一般党支部、转化后进党支部,使我院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成为作用发挥明显、党群关系密切、师生反映良好、战斗力进一步提升的坚强堡垒。2.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各支部书记的选任和培训,进一步拓宽选任渠道、不断扩大选任范围,通过集中培训和实践锻炼,树立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重视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以人为中心的教育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将“献爱心、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贯穿学院党建工作始终。3.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对发展党员实施分类指导、完善多级培养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开展“让党员走到台前”等主题实践活动,使党员发展工作尤其是大学生党员的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不断壮大积极分子队伍和学生党员队伍。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把发展教师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考核工作中来。真正使学院的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3员意识不断增强。4.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要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提高党员教育管理质量。不断完善党组织职责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员监督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使基层党建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5.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对照学校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做实、做细学院的活动计划,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对学院党建工作做一次全面、认真的梳理,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从而达到使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也做好学院在大力推进“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进程中的组织准备。三、方法步骤全院各党支部要按照活动的目标要求,制定计划、分步推进、有序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各党支部要按照附件1《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管理办法》进行全面自评摸底,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发展思路是否清晰、活动开展是否正常、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4题。在此基础上,按照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标准,查缺补漏。5月2日下午16:00前各党支部要将本支部的自评报告以及《基层党组织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交到学院书记办公室。2.整改提高、晋位升级。结合调查摸底、群众评议、支部自评情况,由学院党委对各支部按先进、较好、一般和后进进行初步分类定级。待学校党委考评结束后,根据反馈意见我们将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各党支部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使每一个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3.在做好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基础上,做好整章建制工作。认真总结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对在活动中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属于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我们要通过建章立制的办法予以规范和统一,建立和完善务实管用的制度,促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定期反馈等做法规范化、长效化。完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54.积极按照学校党建示范点的规范要求,做好基层组织建设。申报基层党建示范点作为学院今年工作要点之一,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计划将于九月份启动第二批校级党建示范点的申报工作,请各党支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学院将组织初检。5.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学习先进、创先争优。按照学院“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方案,各党支部要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既要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动作”,也可以按照自身专业特点开展与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工作相结合的“自选动作”,这个问题上每个党支部都要有一个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下半年开学后,9月底前交主题实践活动的汇报材料,交到学院书记办公室。对于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有独创性、代表性和能够被大家广泛认可的活动,学院党委将重点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并且在总结的基础上全院推广宣传并报学校活动领导小组。今年11份学校还要召开全校性的经验交流会。6.做好活动的总结结合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和总结工作,采取符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式方法,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各个支部在服务中心促发展、广大党员在立足岗位做贡献上“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6先进的良好环境,带动全体师生员工创跨越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四、组织领导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创先争优为动力,确保学院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1.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各党总支2012年党建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2.密切联系群众。学院党委建立委员联系各支部工作制度,定点联系、指导、帮助各支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他们一起过组织生活,倾听师生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3.建立“联评联考”制度。“联评”要求院党委要组织党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联考”要求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学院党委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附件:1.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管理办法(试行)2.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标准3.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标准74.基层党组织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工程学院党委2012年4月23日附件1:8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不断转化升级,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管理是指区分行政村、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在基层党组织自评、群众测评和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初评的基础上,通过由县级党委采集、整理、分析基层党组织相关信息,开展调查、监测、分析和评估基层党组织整体建设状况,并对不同建设水平的党组织评定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的方法。第三条分类定级管理的等级评定工作由各单位按本办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第二章评定内容及方法第四条基层党组织等级评定以本办法确定的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方面为评价内容,突出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9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反映等重点要素。(一)领导班子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指示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结合实际,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班子的整体理论水平。领导和服务发展的思路清晰,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主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能够坚持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带头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班长作用明显,班子民主氛围浓厚。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目标一致、思想统一,相互支持、互相配合、战斗力强,能够出色完成学校党委、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率作用突出。(二)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考核,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载体新颖,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党员在推进本单位(部门)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定期进行党性分析,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完善;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党员按时10足额缴纳党费;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在教学科研一线、高知识群体、妇女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指导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三)工作机制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反馈社情民意的渠道畅通,党风政风清正,工作行为规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基层组织建设措施有力,管理到位,规范有序。(四)工作业绩好积极承担学校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责任,坚持把上级的要求与自身实际结合,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推进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使本单位(部门)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认真落实党章各项规定,保障党员群众权利,思想政治工作措施有力,党员群众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11(五)群众反映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广泛,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处理来信来访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党群干群关系好。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切实关心群众工作生活困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第五条按照中组部组厅字〔2012〕6号文件“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分,根据分值确定为A、B、C、D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综合得分在80-89分为B级,综合得分在60-79分为C级,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D级。第六条新建党组织不满一年的不参加等级评定。第三章评定程序第七条等级评定按照基层党组织自我评价、基层党委(党总支)初审初评、学校党委考评三个步骤进行。第八条基层党组织根据本办法确定的评价内容,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价,并撰写评价报告。自我评价报告主要包括组织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发挥作用情况、存在问题及12原因、改进措施等内容。自我评价报告应客观、真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拒报。第九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基层党组织的自我评价进行审查把关,并组织党员和群众测评,形成初评意见于每年年底前报学校党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