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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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宁夏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0年版)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disease,HFMD)是由肠道病毒71型(EV71)和A组柯萨奇病毒(CoxA)、埃可病毒(Echo)等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肠道病毒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途径复杂、传播速度快,在短时间内可造成较大范围的流行,疫情控制难度大。为掌握我区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流行,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心健康,根据2008年和2009年宁夏手足口病疫情特点,结合《宁夏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和《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的要求,特制定2010年宁夏手足口病监测方案,《宁夏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同时废止。一、监测目的1.掌握我区手足口病的流行规律、流行特点和发病趋势。2.掌握我区手足口病病原型别和分布特征。3.为防治手足口病提供科学依据。二、疾病概述(一)病原学。引起手足口病的病毒属于小RNA病毒科肠道病毒属,包括柯萨奇病毒A组、B组、肠道病毒71型、埃可病毒等。其中以EV71及CVA16型较为常见。肠道病毒适合在湿、热的环境下生存与传播,75%酒精和5%来苏不能将其灭活,对乙醚、去氯胆酸盐等不敏感;对紫外线和干燥敏感,各种氧化剂(高锰酸钾、漂白粉等)、甲醛、碘酒以及56℃30分钟可以灭活病毒。病毒在4℃可存活1年,-20℃可长期保存,在-2-外环境中可长期存活。(二)流行病学。1.传染源。人是人肠道病毒的唯一宿主,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隐性感染者难以鉴别和发现。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2.传播途径。肠道病毒可经胃肠道(粪-口途径)传播,也可经呼吸道(飞沫、咳嗽、打喷嚏等)传播,亦可因接触患者口鼻分泌物、皮肤或粘膜疱疹液及被污染的手及物品等造成传播。尚不能明确是否可经水或食物传播。3.易感性。人对人肠道病毒普遍易感。不同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以5岁及以下儿童为主,尤以3岁及以下儿童发病率最高。显性感染和隐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产生的中和抗体可在体内存留较长时间,对同血清型病毒产生比较牢固的免疫力,但不同血清型间鲜有交叉免疫。4.流行特征。该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全年均可发生,一般5-7月为发病高峰。托幼机构等易感人群集中单位可发生暴发。肠道病毒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途径复杂、传播速度快,控制难度大,容易出现暴发和短时间内较大范围流行。(三)临床表现。手足口病潜伏期为2-10天,平均3-5天,病程一般为7-10天。急性起病,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疱疹周围可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症状。部分患者无发热,仅表现为皮疹或疱疹。一般预后良好;少数病例,特别是EV71感染患儿,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神经源性肺水肿、循环障碍等,病情凶险,可致死亡或留有后遗症。(四)治疗原则。目前无特异性治疗方法,以支持疗法为主,绝大多数患者可自-3-愈。目前尚无特异性的疫苗。三、病例定义(一)临床诊断病例。全年均可发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1.普通病例:发热伴手、足、口、臀部皮疹,部分病例可无发热。2.重症病例:出现神经系统受累、呼吸及循环功能障碍等表现,实验室检查可有外周血白细胞增高、脑脊液异常、血糖增高,脑电图、脑脊髓磁共振、胸部X线、超声心动图检查可有异常。极少数重症病例皮疹不典型,临床诊断困难,需结合实验室检测做出诊断。若无皮疹,临床不宜诊断为手足口病。(二)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诊断为实验室确诊病例:1.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疱疹液、血清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人肠道病毒(指包括CVA16和EV71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2.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等标本中检测到CVA16或EV71特异性核酸,或从脑脊液、疱疹液、血清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等标本中检测到人肠道病毒(指包括CVA16和EV71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的特异性核酸。3.血清标本人肠道病毒型特异性中和抗体滴度≥1∶256,或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肠道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有4倍或4倍以上的升高。(三)聚集性病例。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4-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是指在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自然村寨(居委会),1周内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四、疾病监测(一)疫情报告。1.个案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报告。如为重症病例,在“重症患者”处选择“是”;如为实验室确诊病例,在“实验室结果”处选择相应的肠道病毒病原学分型信息。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2.聚集性病例报告。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重症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二)病原学监测。(1)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医疗、疾控机构对病例进行采样工作,以县(区)为单位,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每月最少需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各县(区)可根据手足口病疫情形势,适当增加病例标本的采集数量;当月辖区发病总数少于5例时,要全部采样。采样同时进行个案调-5-查并同标本一起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见附件1)。(2)各县(区)根据病例的报告情况,合理安排病例标本采集时间。同时进行个案调查并同标本一起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每月至少送样一次。(见附件1和附件2)。(3)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暴发疫情,各县(区)根据疫情形势采集部分病例标本,暴发疫情采样不得少于3例。(4)所有报告的重症和死亡病例均要及时采集标本。(5)以地级市为单位,全年至少采集10对EV71和5对CVA16感染的手足口病患儿的双份血清(急性期:发病7天内;恢复期:痊愈14天以后),以阐明和分析EV71和CVA16感染后lgG和IgM抗体的动态变化,评价血清学抗体试剂盒的敏感性和特异性。(6)自治区疾控中心每月至少从手足口病病例中分离10株毒株并做血清型别鉴定。(7)手足口病病例标本的保存液又各市负责提供,采样耗材由各县(区)疾控中心负责提供。就诊病例的采样由医疗机构完成,恢复期血清由辖区疾控机构完成,及时送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自治区疾控中心将实验室检测结果于24小时内反馈给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疾控中心接到自治区疾控中心反馈的手足口病实验室检测报告后,于24小时内督促手足口病病例报告单位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订正,将其病例类型订正为“实验室诊断”,并在“实验室结果”处补填肠道病毒病原学分型信息。(三)监测信息分析与反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每日对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浏览,及时对报告的病例进行审核、查重、订正等工作,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发病趋势,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时,要及时核实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定期向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反馈-6-疫情分析信息。自治区疾控中心开展手足口病专题周分析、市级疾控中心开展手足口病专题月分析、各县(区)开展手足口病专题季度分析。五、各部门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自治区卫生厅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区监测工作,组织专家每半年一次对监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与考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监测工作,提供相关的支持,并每半年一次对辖区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制定并完善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2)及时对当日的网络直报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时及时处置。(3)负责全区手足口病病例标本的检测工作。(4)开展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监测点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指导。(5)参与、指导手足口病重症死亡病例和突发疫情的调查处理。(6)定期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反馈。每年对全区手足口病的监测工作进行年度总结。2.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组织实施本市的常规监测工作,每半年一次对本市的监测工作进行督导、质量控制与评价。(2)及时对当日的网络直报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时及时处置。(3)全年至少完成采集10对EV71和5对CVA16感染的手足口病患儿的双份血清的采集送检工作。(4)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重症、死亡病例和聚集性、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收集整理相关监测资料,上报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5)负责辖区各级疾控中心及相关人员的组织培训。(6)每年对辖区手足口病的监测工作进行年度总结。3.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根据监测方案的要求,逐项落实各项监测工作。(2)及时对当日的网络直报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时及时处置。(3)完成每月至少5例手足口病病例标本的收集和送检工作。(4)接受自治区级、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培训与指导,规范各项监测工作。(5)负责开展个案调查、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及采样工作,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整理、汇总个案调查表并上报监测数据。(6)定期对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与评价。(7)指导医疗机构进行相关生物学标本的采集。(三)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病例的发现、报告,采集轻症、重症、死亡病例及标本的采集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医护人员进行手足口病防治相关业务培训。各县区指定采集病例标本的医疗机构每月至少完成5例首次就诊的手足口病病例标本。附表:1.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2.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3.手足口病病例标本采集登记表4.手足口病实验室收样及检测情况汇总表-8-附表1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编号:_______________调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国家标准编码:省编码+市编码+县编码+病例序号)一、一般情况1.患者姓名:2.性别:①男②女3.年龄:4.民族:①汉②回③满④其他5.联系电话(必填):6.患者职业:①托幼儿童②散居儿童③学生④其他7.就读学校或托幼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现住址:市乡(镇、街办)村(居)号9.户口类型:①常住人口(本地户口或居住时间≥6个月)②流动人口(6个月)10.现住地类型:①农村②城乡结合部③城区11.监护人与患儿关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保姆、其他)12.监护人文化程度:①文盲②小学③初中④高中或中专⑤大专及以上13.监护人职业:①工人②农民③教师④家务及待业⑤离退人员⑥医务人员⑦保育员及保姆⑧其他14.家庭同住人口数:,其中14岁以下儿童数:二、临床情况(如有请画√)1.发热:①有(最高℃,发热持续时间天)②无2.皮疹:①有(如有则部位:手、足、臀、其他_________)②无3.口腔粘膜上有无出现溃疡/疱疹:①有②无4.淋巴结肿大:①有(具体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无5.呼吸系统症状:①流涕②咳嗽③咽痛④其他_______6.消化系统症状:①恶心②呕吐③腹痛④腹泻⑤其他________7.神经系统:①头痛②喷射状呕吐③精神异常④嗜睡⑤意识障碍⑥昏迷⑦惊厥8.心血管系统:心律失常:①有②无9.体征:病例反射:①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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