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录一、总则(一)编制依据(二)编制目的(三)工作原则(四)适用范围(五)事故等级(六)启动预案条件(七)预案结束条件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应急组织体系(二)市应急领导小组(三)市应急指挥部(四)市应急现场指挥部(五)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六)县(市、区)应急组织机构三、应急救援准备(一)应急预防(二)信息监测与报告—2—(三)预警(四)先期处置四、应急处置(一)应急信息处理(二)应急指挥(三)应急增援(四)新闻报道(五)应急结束五、事故处置措施六、善后处理七、保障措施八、宣传、培训和演习九、附则1、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2、宁波市危险化学品数据库3、宁波市危险化学品救援人员通讯联络网4、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生产、运输、经营)—3—一、总则(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条例(单位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意见》、《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规定》(甬政发〔2003〕103号)等。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二)编制目的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事件,及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组织和协调社会救援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人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三)工作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4—任务。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早控制。2、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应急事件的“测、报、防、抗、救、援”等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第一原则,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和研制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危害和影响。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为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主体。根据突发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支应急预案,明确相应的责任和指挥权限。3、以人为本,损益合理。把保障人身安全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生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处置突发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造成的程度、范围相适应;处置突发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要加强对应急处置相应的人、财、物等资源的管理和合理使用。4、群专结合,整合资源。要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充分依靠群众,有序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5—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5、依法规范,权责一致。加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制建设,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依法保障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本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使权力,赋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负责人统一指挥、视情临机决断的权力。实行行政问责制,对于应急处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不作为以及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五)事故等级1、突发事件的等级和预警标识。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分为四级。(1)一般(Ⅳ)级;(2)较大(Ⅲ)级;—6—(3)重大(Ⅱ)级;(4)特别重大(Ⅰ)级。当事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时,相对应的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表示。2、确定突发事件等级的标准。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确定为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1)事态发展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控制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2)大面积、跨区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且事发地县(市)、区政府之间无法协调处置的;(3)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威胁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4)一次性死亡人数超过10人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5)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危及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人民生命安全或可能引发爆炸、火灾的。(六)启动预案条件当发生重大(Ⅱ级)或(Ⅰ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原则上均应启动本预案。(七)预案结束条件(1)危险化学品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脱离险境;(2)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及污染物已得到有效控制—7—或清除;(3)经现场指挥和专家确认认定应急救援结束。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应急组织体系(见横表)(二)市应急领导小组1、市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市应急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小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决策咨询工作。2、市应急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1)研究制订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事件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2)发生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时,确定突发事件级别,决定发布预警和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确定市指挥部组成人员。(3)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3、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和职责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主任。市应急体育场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和处理市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市应急—8—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2)负责市级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指导督促预案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3)指导全市应对应急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4)负责市政府应急事件信息网络平台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及时收集应急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Ⅱ级或Ⅱ级的应急事件,应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市级预案的建议。(5)负责专家组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建立专家数据库和有效的工作机制。(6)负责与市应急处置协调领导机构办公室的联络、协调工作。(7)其他有关工作。4、专家组职责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加强全市应急工作和应急机制建设提出建议;参加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重要信息研究等工作;参与市应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相关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三)市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市长—9—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经委、市城管局、市监察局、市气象局、市电业局、市委宣传部、市军分区、有关县(市)、区政府。2、在决定启动市级预案的同时,成立市应急指挥部。对于Ⅱ级突发事件,总指挥一般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有关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为指挥部成员和工作人员;对于Ⅰ级突发事件,总指挥一般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3、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指挥全市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指导和督促应急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3)制订全市应急处置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4)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技术装备等资源。(5)负责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戒或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决定和签署应急事件重大信息的公开和上报,负责新闻发布工作。(6)协调在甬部、省属单位和驻甬武警部队的应急行动。(7)负责组织调查与总结评估工作。(8)其它应当履行的职责。—10—4、应急指挥系统图:(四)市应急现场指挥部1、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部临时任命,现场副指挥配合、协助现场指挥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指挥部设在事发现场附近合适场所。现场指挥组由危险源控制组、伤员抢救组、火灾救援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专家咨询组、宣传报道组和善后处理组组成。2、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1)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链。总指挥第一副总指挥总指挥部其他副总指挥协调人新闻发言人信息处理组评估咨询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发布组—11—(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容易受到应急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损失。(4)迅速消除应急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5)针对应急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6)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生活必要品。(7)掌握事态发展,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要求。做好新闻媒体接待工作。(8)负责应急事件善后处置、有关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9)其它应当履行的职责。3、应急现场指挥系统图:现场指挥现场副指挥现场指挥部—12—(五)市级有关职能部门1、市政府办公厅: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根据事故的不同危害程度,及时向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2、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3、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制伤员抢救组火灾救援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专家咨询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危险源控制组—13—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5、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护应急预案。确定救治医院,培训专业医护人员;指导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6、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7、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8、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9、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14—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10、市经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