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措施)批准:会签:审定:审核:编制:xx年x月x日№目录一、编制依据…………………………………………………………3二、工程概况…………………………………………………………3三、安生生产管理目标………………………………………………3四、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3五、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9六、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措施………………………………………12七、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4八、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17九、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8十、脚手架作业安全技术措施………………………………………20十一、施工机具使用安全技术措施…………………………………22一、编制依据依据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二、工程概况xx是由xx投资建于xx市。其中转化工序、压缩工序、锅炉给水工序、换热站工序安装工程由我安装工程九公司承建施工。业主:xx设计单位:xx监理单位:xx三、安生生产管理目标亿元产值重伤事故控制在0.2人以下;轻伤事故控制在0.8人以下;群伤施工为零;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四、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一般规定1.1.吊装作业要成立吊装作业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吊装安全进行。1.2.50T以上及需要双机抬吊的设备、钢框架构件的吊装,250T以上(含250T)吊车吊装的管道吊装都应编制吊装方案(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技术及安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得任意改变方案1.3.吊装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共同进行全面检查,其检查内容如下:⑴施工和索具的配置要与方案一致。⑵施工现场要符合操作要求,妨碍吊装工作的障碍物要清理。⑶待吊装的设备要符合吊装要求。⑷吊装前要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保证正常供电。⑸了解劳动组合、人员分工和指挥系统落实情况。⑹吊装前应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雨、雪天气或风速大于10.8m/s时不得进行吊装,(风力等级见下表)。风级风速(m/s)地面情况00~0.2静烟直上10.3~1.5烟能表示方向,树叶略有摇动21.6~3.3人的脸部感觉有风,树叶有微响,旗子开始飘动。33.4~5.4树叶和很细的树枝摇动不息,旗子展开45.5~7.9能吹起地面上的灰尘和纸张,小树枝摇动58.0~10.7有叶的小树摇摆,内陆的水面有小波610.8~13.8大树枝摇动,电线呼呼有声,举伞困难713.9~17.1全树摇动,迎风步行感觉不便817.2~20.7折毁小树枝,迎风步行感到阻力很大920.8~24.4烟囱顶部和平瓦移动,小房子被破坏1024.5~28.4陆地上少见,能把树木拔起或把建筑物摧毁1128.5~32.6陆地上很少见,有则必有严重灾害12>32.6陆地上绝少见,摧毁力极大⑺检查其它的准备工作(如保卫、救护、生活供应等)是否落实。1.4.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必须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吊装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身穿具有明显标记的工作马甲。1.5.大中型设备吊装前,应按吊装方案对机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吊装方案后,由总指挥签署“吊装命令书”,方可进行试吊和吊装作业。1.6.吊装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无指挥者的命令不得擅自操作。起重人员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1.7.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1.8.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1.9.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1.10.严禁人随吊装物品一起起落,吊装现场要设置安全警戒线,吊装前对警戒线内人员进行清理对并有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出;严禁从吊装物下经过或停留;2.吊装机械的检验与使用2.1.所有进场吊车证件(含人员操作证)应齐全,使用前必须自检、报验并按规定取得有关部门的使用许可。2.2.吊车司机在吊装过程中要对操作不正常情况进行关注,如果发现影响吊装安全时不允许操作。2.3.吊车司机要对自身机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不允许带病操作,确保使用安全。3.吊装机具的检查与使用3.1.所有起重设备、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机具必须具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3.2.麻绳只适用于手动吊装及轻便工件的移动和在吊装中作手拉溜绳使用,不得在机械驱动的吊装作业中作为起吊索具使用。3.3.麻绳不得向一个方向连续扭转,发现后应及时消除。3.4.麻绳使用中严禁与锐利的物体接触,无法避免时应加垫保护。3.5.麻绳作跑绳使用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作绳扣使用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2。3.6.麻绳应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得受热受潮,且不得与酸、碱等腐蚀介质接触。3.7.除有特殊用途外,起重作业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3.8.钢丝绳使用时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表1.2.8的规定:表1.2.8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用途缆风绳手动起重设备跑绳机动起重设备跑绳作吊索无弯矩作捆绑吊索用于载人的升降机安全系数3.54.5568143.9.钢丝绳插接长度应为绳径的20~30倍,绳径较粗的钢丝绳应用较大的倍数。3.10.接长的钢丝绳不宜用起重滑车组上,当必须使用时,接头应经拉力试验证明确实可靠,且钢丝绳接头能顺利通过滑轮绳槽。3.11.钢丝绳不得与电焊导线或其他电线接触。3.12.钢丝绳作用中不得与棱角及锋利物体接触,无法避免时应垫以圆滑物体保护。3.13.钢丝绳不得成锐角折曲、扭结,也不得受夹、受砸而变成扁平。3.14.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修正、润滑、保养。当发现磨损、锈蚀、断丝、电弧伤害等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降低受力。当一个捻距内断丝及电弧伤害达到下列数量时,即应报废。(6*19+1)者10根(6*37+1)者20根(6*61+1)者30根3.15.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当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则不能使用。3.16.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检查、润滑。必要时重要部件(轴、吊环、吊钩)应进行无损检测,当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滑车上有裂纹或永变形;滑轮槽面磨损深度达到3mm;滑轮槽面磨损达到原厚度的20%;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厚度的10%;吊钩扭曲变形达到10°;轮轴磨损达到轴径的2%;轴套磨损达到壁厚的10%。3.17.滑车组两滑车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滑轮直径的5倍。滑车贴地面使用时应防止泥砂进入滑轮槽内。3.18.吊钩不得补焊,吊钩上的防止脱钩装置应齐全完好,若无防止脱钩装置时应将钩头加填封。3.19.绳卡应无裂纹及表面创伤,螺纹可用手自由拧入,但不得松动。3.20.卸扣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变形等缺陷。卸扣不得补焊。3.21.卸扣螺杆旋放时,应顺利自如,螺纹必须全部拧入螺口内。4.吊车吊装4.1.吊车吊装前,应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吊车应处于完好状态。4.2.吊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的起重机械操作证书,无证人员不得操作。4.3.履带式吊车行走、作业的路面应坚实平整,其承载能力能满足吊车行走及作业的要求,地面松软处,应夯实后用走道板或枕木垫于履带下方。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4.4.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4.5.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4.6.吊车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当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吊车臂杆及吊物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吊车及吊物与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项目导线的电压(kV)在1kv1~1520~4060~110In220kv安全距离(m)1.534564.7.吊车一旦触电,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吊车,他人不得接近或触摸吊车,并采取紧急断电措施。4.8.吊车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该机臂杆相应长度时仰角的规定。4.9.双机抬吊工件,应选用性能相似的吊车。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协调一致,载荷分配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5%。4.10.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过500mm,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4.11.吊车作业时,工件不得在驾驶室上方越过。4.12.吊车在起吊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对于易摆动的物件,应拴溜绳控制。4.13.吊车不得超载、斜拉或起吊不明重量的工件。4.14.吊车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时应鸣声示意。4.15.作业后,伸缩式臂杆应缩回放妥,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应转至起重机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关门加锁。4.16.立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4.17.立式设备吊装就位后,应立即进行初找正,地脚螺栓把紧后方可松绳摘钩。4.18.履带式起重机作业前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监护。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指挥和操作人员均佩载标记。在吊装过程中,未经现场指挥人员许可,不得在起吊重物下或受力索具附近,停留或通过。4.19.在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检查各部受力情况,如一切正常,才能进行正式吊装4.20.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4.21.设备吊装时,吊钩产生的偏角不能大于3度。松辅助吊车吊钩时,设备的仰角不宜小于85。4.22.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重物长时间呈悬空状态。当有危险源时,吊车司机要严格按照起重指挥来执行要立刻停止,待危险消除后,再进行吊装5.卷扬机吊装5.1.卷扬机应固定牢固,受力时不得向横向偏移。转动部件应润滑良好、制动可靠,电气设备和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地(接零)保护可靠。5.2.卷扬机的电动机旋转方向应与操作盘标示一致。5.3.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轴线成直角、卷筒与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且不得小于15m。卷筒内的钢丝绳最外一层应低于卷筒两端凸缘高度一个绳径。5.4.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绳端固定牢靠,工作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小于5圈。5.5.卷扬机外露传动部分,应加设防护罩,动转中不得拆除。5.6.卷扬机操作人员、吊装、指挥人员和拖、吊重物三者之间,视线不得受阻,如有障碍物,应增设指挥点。5.7.发现卷扬机的电动机、变阻器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停车查找原因。5.8.卷扬机制动器打滑失灵时,应立即停车清洗或调整。五、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一般规定1.1.现场动火的来源主要是氧气乙炔气故障,电气焊作业、砂轮机打磨火化引起可燃物、可燃物自燃与易燃物遇明火或暴晒、油类物品、电器故障等。1.2.现场施工区域严禁抽烟。施工现场动火,根据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防火措施。1.3.可燃物品仓库及堆放场,应设置在供水可靠、消防车能够到达的地方,并设在供水点的下风侧。有明火的作业区与可燃材料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30m。1.4.可燃物品仓库四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