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转移定义:指企业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两种情况:1.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定义:指企业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两种情况:1.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例如将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贴现,票据背书,应收账款保理等。定义:指企业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两种情况:1.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例如:将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贴现,票据背书,应收账款保理等。2.将金融资产转移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付给最终收款方。这种金融资产转移情形常见于资产证券化业务。例如:商业银行转移住房抵押信贷的收益权时银行可能负责收取所转移信贷的本金和利息并最终支付给收益权凭证的持有人,同时收取服务费。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担保物,,意味着转出方不再拥有出售或处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权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的保证。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1.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终止确认: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终止确认条件:A.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1)不附任何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出售金融资产时,如果根据与购买方之间的协议约定,在所出售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无法收回时,购买方不能够向企业进行追偿,企业也不承担任何未来损失。(2)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3)附重大价外看跌期权(或重大价外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B.企业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应当重点关注转入方出售所转移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如果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说明转入方有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同时表明企业(转出方)已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从而应当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部分转移的三种情况:1.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转移。2.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3.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条件计算公式: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损益=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因转移交易收到的价款+新获得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新承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因转移获得服务资产的价值-因转移承担服务负债的价值新获得的金融资产或新承担的金融负债,包括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担保负债、远期合同、互换等;例2-16本例涉及企业将应收债权不附追索权予以出售(处置)甲公司的帐务处理:(1)2004年6月4日出售营收债权:例2-16甲公司的帐务处理:(1)2004年6月4日出售营收债权:借:银行存款263250营业外支出64350其他应收款23400贷:应收账款351000(2)2004年8月3日收到退回商品2)2004年8月3日收到退回商品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400贷:其他应收款23400借:库存商品13000贷:主营业务成本13000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金融资产转移后企业仍保留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几种情况:1.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2.将信贷资产或应收款项整体出售,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购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等进行全额补偿。3.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固定或是原售价加合理回报。4.附总回报互换的金融资产出售,该互换使市场风险又转回给了金融资产出售方。5.附重大价内看跌期权(或重大价内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从合约条款判断,由于该期权为重大价内期权,致使到期时或到期前极可能行权,此时可以认定企业保留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例2-17若甲企业在该票据到期前向银行贴现,且银行拥有追索权,则应将贴现所得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短期借款)帐务处理:例2-17若甲企业在该票据到期前向银行贴现,且银行拥有追索权,则应将贴现所得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短期借款)帐务处理:借:银行存款231660短期借款-利息调整2340贷:短期借款-成本2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