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其他工种zy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1页共10页1其他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除机加工、热加工、特殊工种以外的其他工种的安全操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其他工种的安全操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Q/XY11711.1—200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总则Q/XY11711.2—200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加工Q/XY11711.3—200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热加工Q/XY11711.4—200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3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一般机械木工3.1.1木材的存放和加工场所的消防器应齐备,可靠,方便。木工场所不准有明火和吸烟。附近无易燃易爆物的堆放。3.1.2机床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3.1.3机床启动后,待主轴运转正常,方可工作。不准跨越机械转动部分传递木料、工件、工具。装卸零件、刀具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发现机床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修。3.1.4各种工具、刀具要检查后使用,不得有破损、裂纹。3.1.5机床启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分。操作者站在安全位置上。严禁设备运行中测量尺寸,清理木屑。3.1.6锯、刨床等加工长料时,对面要有人接料。上手与下手两人配合好,手应距刀具300毫米以上。小工件要用推料棒进料。3.1.7加工大料,多人配合,应有一人指挥,动作协调。3.1.8工作完毕,切断电源,让其自动停车。3.2木车工3.2.1木料夹紧后,应用手转动卡盘校正,并检察刀杆、刀架、顶尖螺丝是否牢固,然后接通电源试车。3.2.2长料加工时应用尾座顶尖顶牢。3.2.3装刀具时,刀杆伸出刀架的长度,要小于5厘米,刀杆要保持50厘米的长度,加工大件时直径50厘米以上,应把刀具固定在刀架上,车刀要夹牢,进刀不可过猛。3.2.4小工件带有节疤,不许车削,大工件带有节疤时,不许开快车。木料有其它硬性东西,要及时清除,否则不准加工。3.2.5车屑带有棱角的不规则木料,应先用固定韧转棱角部分,再用车刀进行组加工。3.2.6车削第一刀时,进刀量要小,用纱布或砂纸打光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用力要均匀,防止过热灼手,不准用手去试摸工件。3.2.7用胶粘合的木料,应待完全粘贴后,方可在车床上加工。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006版)第2页共10页23.3木园锯工3.3.1木园锯应装楔片、防护罩,锯片要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锯床不得有振动。开动前,应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3.3.2工作中应经常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固定销,发现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得继续使用。3.3.3不得在园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不得再反方向拉回。3.3.4调整锯床应停车。3.3.5锯床的进给量不宜过大。变更锯片直径后,转速应调整,以保证安全。3.3.6木料长度小于500毫米,宽度小于60毫米或木料将要锯完时,应用推料棒轻轻推进。3.3.7机床开动后,要避开锯盘旋转方向,手或人体不得接近锯齿。3.3.8锯片未停止转动时,禁止调整,禁止用木棒和其他东西去制动。3.4木带锯工3.4.1开锯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安装是否正直,松紧是否恰当,各部螺丝是否有松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3.4.2电锯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工作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工作中,应有一人指挥,其余人员紧密配合。3.4.3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声音不正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3.4.4电锯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有凹凸不平时,要停车检查。3.4.5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润滑时,要站在侧面,刷把长度不小于1米。3.4.6锯割园木要仔细检查有无砂石、钉子或其它杂质。3.4.7当锯条断裂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3.4.8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作物。工件将要锯完时,应用推料棒推进,不得用手推进。3.4.9工作台面、锯条的护具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3.5木平刨工3.5.1刀具要锋利,安装要牢固,防护装置应齐全。3.5.2较短的加工件应使用压板和推料棍,手推料时,手不得从刨刀上面通过,不得用腹部顶着木料前进,接木料时要站在侧面,手距刨刃应在300毫米以上,推进速度要慢。3.5.3不得刨畸形木料以及按规定不允许加工的木料,刨横头的宽度不得过长。3.5.4调整靠栅和清理刨花时,应待停车后进行。3.6木钻工3.6.1工作前,要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要把钻头上紧,钻套上牢固,工作时不准戴手套和围围巾。3.6.2根据木料的性质,适当掌握钻头进给量和转速。3.6.3任何加工件都应有夹具,不得用手直接抚摸或按着一头进行钻孔。3.6.4换钻头时,应停车。不得用棉纱或碎布擦拭正在转动的部位。3.6.5钻下的木屑,不得用嘴去吹,以防飞入眼中。3.6.6换取工件时,应停车后进行。3.7手工木工、木模工3.7.1手工木工一般安全规程3.7.1.1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3.7.1.2清除工作场地的尖、刀物件,检查所有工具是否良好,木料是否有裂纹、节疤,有无钉子、铁丝等妨碍物。第3页共10页33.7.1.3工作场所要注意防火,消防器材要齐备方便,禁止明火作业,禁止在工作场地抽烟。木屑、刨花、碎片要及时清理,安全道要畅通无阻。3.7.1.4工具不得随意乱放,工作完后要及时清理现场。3.7.2搬运木料安全操作规程3.7.2.1用各种人力车搬运木料,车况应良好,装载不得过多、过高、过重,道路应畅通,多人操作时,要相互配合。不准猛拉、猛推、猛跑。3.7.2.2木料应堆放整齐,不得堵塞安全道和工作场地,1.5米以上长木料应平放,不准靠墙靠物立放,园木要支垫稳实。3.7.2.3搬送木料应注意前后左右,不得遮挡视线,转弯时要小心慢行。多人抬扛木料时,应同一肩位,换肩、下肩动作要一致。3.7.2.4大木料应平放在地上,不准靠墙物立着存放,圆木料要垫稳妥。3.7.3使用木工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手锯)3.7.3.1锯木料时应站稳,脚要踏实木料,开锯时不应用力过猛,锯至将透时,应轻缓送锯,手应远离锯口。3.7.3.2手指不准靠近锯齿,不准用手指给锯口定位。3.7.3.3锯条应保持一定张力,用后放松,以防使用中突然折断。3.7.3.4眼和锯口要保持一定距离,不得用嘴吹或对着人吹锯屑。3.7.3.5拉大锯时,木料要固定牢靠,踏板要放稳,动作要一致。3.7.4使用手刨、斧头、铁锤、凿子安全操作规程3.7.4.1刨刮窄料、薄料、条形料时,工件应放稳,最好用胎具固定,不得用电刨。工作中,手不得紧贴着木料移动,木料要顶靠牢实,注意察看铁钉、结疤,及时取出。推刨时要均匀用力。3.7.4.2斧头、铁锤在使用前要检查手柄是否有裂纹,头部是否松动。工作中要握紧拿稳,脚底踏实,精力集中,注意手脚。遇木料较硬时,用力要轻、慢。3.7.4.3使用凿子时,手要握紧,轻削慢削,不得用手握工件下端,用刃口向下直劈。打眼时,要经常活动凿子,掌握适当倾斜度,落锤要稳、准,手应握在凿子中部。3.7.5电动工具的安全操作3.7.5.1电动工具使用前应经过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工具不得使用。3.7.5.2禁止使用未接地线的电动工具。3.7.5.3禁止在潮湿工作条件下使用电动工具。3.7.5.4使用电动工具时,应佩戴绝缘手套或人与地面处于绝缘状态。3.7.5.5发现电动工具漏电时,应停止使用,通知电工检修。3.7.5.6使用电动工具,电源和电缆应符合使用说明规定的条件,不得超负荷使用。需临时接线时,应遵守临时接线安全规程。3.7.5.7工作中禁止用手提着电线,禁止用手触摸转动的部位,禁止佩戴非绝缘手套。4简易煤气炉、余热锅炉加热工操作规程4.1工作前应注意事项:4.1.1操作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履行交接班手续,实行面对面交接班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做好纪录。4.1.2锅炉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以下事项:——锅炉水位是否正常(应在1/3≤h≤2/3);——锅炉安全线、压力表、水位表、供气阀、开关位置是否正常;——锅炉附属设备(引风机、鼓风机、出渣机、摇灰机、炉门提升机构)是否运行良好;——简易煤气炉燃烧状况及存煤情况,水封池存水情况和密封门关闭位置;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006版)第4页共10页4——加热炉装料量和材质及加热技术要求是否合理可行。4.1.3上述检查项目确认无疑,方可请示班组长批准点火运行。4.2工作中注意事项4.2.1点火前先开引风机5-15分钟,排出炉内残余气体,然后开鼓风机送风,一、二次风阀开启顺序为先一次风阀,后二次风阀。4.2.2煤气炉工作程序为:4.2.2.1煤气炉准备点燃前,经检查存煤量充足,燃烧状况具备点燃条件,关闭平煤门,先开一次风,明火点燃,适当调节二次风助燃升温。经检查如果发现存煤量不足,燃烧状况不良,不具备一次明火点燃条件,应先给一次风,明火烧烤煤气炉和加热炉15~25分钟,待煤温提高≥500℃以后,方可摇灰、出渣、加煤,再次重复明火点燃程序。4.2.2.2煤气点燃应采用明火点燃工艺操作,严禁采用油棉纱之类突然点燃方式。4.2.2.3煤气点燃,应先开一次风,待明火从煤气出口喷出,适当开二次风,使火焰正常(或加热室有明火,直接点燃煤气)。4.2.2.4点燃煤气时,操作人员应打开炉门,并避免正对炉门,防止煤气喷火伤人。4.2.3正常运行的监视4.2.3.1点火运行a.炉子点燃后,操作人员应随时调节一、二次风,使火焰呈现最佳。火焰(白色)。炉子点燃后,操作人员应根据煤质情况,适当加水蒸汽以防止炉子结渣,并提高煤气质量。b.炉子正常运行后,应经常摇渣、出渣、防止结渣,并随时注意炉子附属设备、引风机、鼓风机、炉门提升机构、摇灰机、出灰机运行状况。c.炉子正常运行后,要经常检查余热锅炉水位情况(1/3≤h≤2/3)和压力表(<0.6Mpa),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处理。d.压力表装用后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后应封印并标有工作压力红色标记。4.2.3.2压力表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使用a.有限制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不能回到限制钉处;没有限制钉的压力表无过力时,指针离开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b.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c.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d.表内漏气或指针跳动;e.其他影响压力表准确性的缺陷;4.2.3.3水位表应标有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记,严禁满水和短水,水位表每班最少释放冲洗一次,以防淤塞出现假水位现象。确保水位表灵敏准确。水位表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停止使用并修理:a.最高、最低水位标记不清,照明有问题;b.水位表淤塞,水位突高、突低、水位不准;c.漏水、漏汽及水位表玻璃损坏;d.两块水位表同时失灵或差别超过安装差别。4.2.3.4安全阀应经安全检验部门校验后铅封,没有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调整,安全阀要坚持每周作一次手动排汽试验,每周作一次自动排汽试验,以防失灵。试验时,操作人员要严格监督水位和各部安全可靠,严禁以安全阀鸣叫做为是否超压信号,安全阀发现下述情况之一,应停止使用并重新校验:a.锅炉工作压力表超出安全阀工作压力而不鸣叫者;b.手压试验发现操作不灵活;c.工作压力安全阀和起压安全阀失调或偏差,不准供汽、上水及排污。第5页共10页54.2.3.5锅炉供汽、上水和排污应缓慢开动阀门,严禁过猛、过快,造成锅炉及管道振动,以防发生起压缺水和满水事故。4.2.4工作完毕注意事项4.2.4.1工作完毕煤气炉应先关二次风,后关一次风,进而停鼓风机,10-15分钟后停引风机。4.2.4.2停炉后,先打开加煤口,后开平煤门,加煤。4.2.4.3每次加煤应防止易燃易爆物混入炉内。4.2.4.4停炉后,余热锅炉排污、上水、排气。4.2.4.5停炉后,将当班下列运行情况记

1 / 1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