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中国铝业贵州高级技工学校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培训的地位和作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的有关规定•当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安全生产培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2005年,事故总量有一定幅度下降,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与2004年相比减少85635起、9666人,分别下降10.7%和7.1%。但形势依然严峻。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1.事故总量居高不下。近10年全国每年平均发生各类事故高达70多万起,死亡约12万人,70多万人伤残,经济损失2500亿元。1995~2004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从1995年的10.3万人上升到2004年的13.7万人,年平均增长率约为3.1%。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103463102726104126108091120351132916137070139393136755103543020000400006000080000100000120000140000160000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份死亡人数/人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2.重特大事故多发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平均每天发生7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每3天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个月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每年发生一到两起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的事故。2005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同比增加3起;死亡3049人,同比增加17%。发生了4起死亡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3.职业危害严重。全国有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高达2500万人以上,每年新发尘肺病超过1万例。截至2002年,全国累计检出尘肺病患者58万余例,累计因尘肺病死亡近14万人,病死率22%,尘肺病现有患者44万余人。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4.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突出。714947386178067835299385310636710938110510210707773655020000400006000080000100000120000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人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其它行业和领域死亡人数/人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火灾铁路交通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5.与国外相比差距大。2003年我国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死亡率为10.6,是经济发达国家的2.6倍。2004年我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约为3.1,是美国的近75倍,南非的19倍,波兰的12倍,俄罗斯和印度的7.5倍。2003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5万人,万车死亡率为10.8,分别是英国的30倍和7.2倍,日本的14.6倍和10倍,美国的2.5倍和6.1倍。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工业化发达国家工业生产中已经很少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已得到有效控制,目前更加关注的是缓解工作压力、改善工作条件、实现体面劳动等。而近年来我国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涉及面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多,损失惨重;职业危害严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积数量、死亡数量和新发病人数量,都是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严重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严重地败坏了国家和社会主义的形象•严重地影响了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总之,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与我国当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严重地不相适应事故致因及对策•事故致因模型物的不安全状况管理因素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事故的基本对策工程预防对策——本质安全化教育预防对策——提高人的素质管理预防对策——系统协调、强制措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的重要措施,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培训对象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重点是提高培训对象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管理能力)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安全生产培训要完成以下三个任务:•传授知识•形成技能•树立意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有关文件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02年12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即将颁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七条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安全生产培训的对象的规定•关于培训机构和教师资质的规定•关于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规定•关于培训内容和学时数的规定•关于培训考核和发证的规定当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在思想上不重视安全培训•培训机构的条件参差不齐,培训师资力量薄弱•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形式不灵活,培训方法不生动•培训没有严格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考核和发证把关不严•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力安全培训教师的基本条件•具有规定的学历和职称,并且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有安全生产工作经历或生产现场工作经历•有能够完成所承担的课程的知识结构:教授课程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和技巧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培训教师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科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理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职业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的基本知识、方法和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事故分析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救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