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一.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内容、范围1.本工程概况2.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特点、重点、难点3.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范围根据《监理委托合同》,项目监理部对现场进行安全总管理、协调,总体目标为: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完成标化工地、文明工地的管理目标,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督促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目标:安全措施费用控制在合同目标以内,并做到专款专用。(2)、安全教育培训目标: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执行“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确保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安全技术措施目标:要求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具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有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并编制科学的应急预案。(4)、安全交底目标:安全交底及时、到位,责任到人,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5)、持证上岗目标: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6)、安全达标目标:创建级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7)、文明施工目标:创建级文明工地(8)、安全检查整改目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检查、整改、反馈、复检工作,杜绝安全隐患。(9)、伤亡控制目标: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环境影响社会事故,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控制轻伤事故。(10)、责任制落实目标:奖罚结合,落实到人。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依据(1)、监理委托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6)、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7)、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等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一)、督促承包单位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制订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有完备的报批手续;在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交底均应有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并纳入内业台帐管理。同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具体措施要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1)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实现的期限和责任人,其企业领导人要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贯彻执行负责。(2)预防是消除事故的最佳途径。要求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报审工作,并审核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针对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环境等特点做出不同的规定,具有针对性。(3)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即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各种技术措施。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为安全而设低压照明设备;现场所用的设备是否具有相应的合格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结构工程施工到二层楼面,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张设安全网等。·施工卫生措施:即以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种措施。如承包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辅助房屋及设施:即有关保证劳动卫生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设置。如办公室、临时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如建立劳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等。2)、施工前,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向各分包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总交底,还应对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高处作业、饮食卫生、季节性保护、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劳动者作息时间、职工的安全健康及对专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提出具体的要求,各级交底均应有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并纳入内业台帐管理。3)、检查安全物资投入情况,督促施工方做好重大危险源告知工作。4)、依照施工图纸,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主动请有关管线单位配合、建立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并将所有管线的种类、数量、埋深及具体走向等资料查清,具体作业时要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特别是对地下地质情况较复杂、年代久远资料不明、较危险的区域。(二)、审查承包单位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互间签订的安全协议,以及安全员到位情况。1)、审查承包单位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2)、审查承包单位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相互间是否按相关规定签署安全协议。3)、审查承包单位是否按规范设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的证书是否有效。专职安全员配置数量要求具体如下:(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设置建筑面积专职安全员配置数量1万m2及以下至少1人1万~5万m2至少2人5万m2以上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设置安装总造价专职安全员配置数量5000万元以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至少2人1亿元以上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3)劳务分包及消防、电梯、智能等专业分包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员。(三)、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检查承包单位部门对应人员的落实情况。2)、检查承包单位企业内审和外审发证情况。3)、督促承包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1)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贯穿工程施工工作的全过程,覆盖现场的所有人员,确保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是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事故的能力。(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及起重、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应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经国家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书,并持有效证书上岗作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种岗位时,对操作人员应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督促承包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并进行检查。(四)、审核总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与资格;审核劳务分包、专业分包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1)、总、分包单位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的企业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分管安全的企业负责人须有其公司授权的红头文件。2)、项目经理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总、分包单位均应按工程规模,及相关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上岗证上岗作业,并保证人员数量符合要求(特种工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信号工、起重工、机械、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司机、指挥、司索工、卷扬机、提升机操作工等)。(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与承包单位共同确定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六)、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应急预案;复核大中型工程机械设备安装、验收、拆除的报批和备案手续,以及安全措施和设施。1)、对土石方、深基坑围护、脚手架、承重支模架、垂直运输、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拆除工程等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应急预案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承包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满足现场需要并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及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指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总平面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七)、编制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及相应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建设部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有针对性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八)、监理人员的自身安全。1)、对项目部的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建立监理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制度。2)、配备监理人员必需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九)、加强对安全标牌的监理1)、安全标牌主要包括:企业标志牌、五牌一图、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安全生产责任制牌、安全管理制度牌、操作规程牌、责任分工牌、施工机械准用证牌、荷载标志牌,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图、文字符号标牌等。2)、对安全标牌平面布置图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安全性、适用性、针对性、警示性等进行审查。3)、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按照安全标牌平面布置图设置安全标牌。4)、施工中如因生产等原因必须移拆安全标牌时,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采取其他安全可靠措施。(十)、加强对事故应急预案、伤亡事故的监理1)、要求承包单位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监理单位审核;并协助承包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2)、伤亡事故发生后,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好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4)、由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组织调查和分析,从施工、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且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5)、安全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为了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必须首先准确定性,查明事故原因,针对不同的危险源,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查清事故原因是安全事故处理的前提。·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发生后,不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还是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所导致,都是安全管理问题。事故原因分析清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应及时反馈,对事故责任者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改进安全管理。·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除非是由于科学技术条件所限、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印发的事故,事故责任者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重演,才是事故处理的目的。应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查找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风险,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框图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序号姓名岗位年龄性别专业职责范围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土建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电气安装安全监理工程师:设备安装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员职责权分配1)、总监理工程师(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