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检查制度2、职业危害防治制度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4、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6、重大隐患整改制度7、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施工机具、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0、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14、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15、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6、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17、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制度18、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9、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20、消防防火责任制度21、卫生保洁制度二、作业安全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2、木工安全操作规程3、钳工操作规程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5、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6、普通工操作规程7、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检查制度一、公司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二、专业性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科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四、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为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病预防制度。一、职业病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3-三、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质量安全科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对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三、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费用在施工安全措施费中列支。四、新的项目工程施工,必须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场所,项目部需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设施、药品,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及应急预案。五、公司各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六、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七、对施工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类等有害因素,加强监测管理,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需加强对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八、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九、在公司的各项生产活动中,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将各项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十、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公司及各项目均应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一、资金来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来源于当期计量收入和业务收入,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当年年度总产值的2%为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每-4-次计量收入到帐后,按比例预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以备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以及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开支。二、安全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包括:(1)安全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鞋、手套、防护面罩、防雨服、工作服;防暑降温、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资格上岗培训取证费用;宣传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JGJ59-99标准、安全法培训学习取证费用;开展安全月活动,召开现场会,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订阅报刊杂志、制作展板等费用。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以施工组织设计作为依据进行确定。包括:1)电器产品(开关箱、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熔断器、插座、配电线材五芯电缆、瓷瓶等);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用;3)现场围档(包括大门);4)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设施、绿化;5)现场厨房、厕所、沐浴室;6)消防器材(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7)现场五牌一图、警示标识标牌、CI标识;8)现场保健急救药品、器械;9)现场防噪音、粉尘、废弃物处理等费用。四、人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监督费以及其他费用。五、安全劳保用品开支费用在工程成本费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在管理费中列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用费用在工程直接费中列支。六、结合本公司及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年度资金计划中对安全保障金单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额度计划报公司及项目领导小组审批。七、公司、各项目财务部负责安全保障金的落实工作,公司或项目银行存款除-5-能保证日常开支外,应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资金。八、安全劳保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购买,由专职安保人员验收,材料部门按安全管理办法发放劳保用品,安全技术措施用品由相关工程人员按要求领用。九、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使用由项目及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先编制预算,报项目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公司财务核算部申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十、项目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事发时由项目在安全保障资金中临时支用,事后应将事故专项报安保部,所有事故处理费用由公司质安科进行审核报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项目安全保障资金中列支。同时由项目安保部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罚款交事故单位或项目冲抵事故费用。十一、公司各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一、安全教育内容1、安全技能教育(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2、安全知识教育(1)本公司一般生产技术知识.(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3、安全法规教育(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4、安全思想教育(1)思想教育(2)纪律教育-6-二、安全教育的方法:1、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2、特殊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3、经常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5、职业健康教育6、工人应知应会考核三、安全教育的实施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劳资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2、从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公司统一教材(教育光盘、试卷)。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4、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5、教育培训时间:a、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b、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c、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黑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d、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7-5、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二、事故报告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三、事故的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8-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6、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一、由公司质安部、工程技术部会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安全事故隐患的来源。二、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议,分析、确定安全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如工序管理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