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YGJ-KF-16-003郑州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统一协议书编号:NO郑州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协议书工程名称:中益国际广场工程地点:郑州市委托单位:河南中耀实业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郑州市签订日期:2016年4月郑州市地震局统一印制2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场地具体情况,该工程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市地震局确定的该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二、评价内容与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行业标准DB001—94《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定》”及工程情况,本次工作内容如下:□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研究□近场及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研究□场地土动力性能测试(剪切波速、地脉动、动三轴)□场地工程地震条件及评价□地震危险性确定性分析□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活动构造调查研究□地震地质灾害评价□工作完成时间:自委托方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后,15日历天评价单位提交工作报告。□其它内容:三、委托单位的权力和义务1.向评价单位提供本工程准确位置图、工程地质及拟建工程类别资料;2.为评价单位提供在市地震局登记的《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报表》;3.为安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检测所需要的电源、道路、场地等;34.按照本协议要求向评价单位支付安评费用;5.按照本协议要求,享有成果报告(仅限于本场地使用,不得转、借于其它场地使用)。四、评价单位的权力和义务1.严格按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对拟建场地按本协议确定的内容进行。2.按安评工作要求及时向委托方提供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安评报告肆份,并附场地抗震设防要求批复文件。五、安评费用及结算方法按照国家、省有关收费标准,经双方商定,该工程场地安评费用共计,¥4.5万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费用在安评报告提交后,取得抗震设防审批书之前,一次结清。同时勘察人出具此次勘察费的全额、合格、有效发票,凭票支付款项。4委托单位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委托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评价单位单位名称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郭彩霞委托人彭城电话13783640860开户银行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账号00000036348640016012说明:1.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持陆份,乙方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终止。2.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