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汉语言文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为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和就业渠道,适应用人单位对能力与素质的高要求,增强毕业生的竞争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培养具备系统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办事能力,能从事文字、秘书、管理、宣传策划等实际工作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二、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主要学习中国语言、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文学理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中文写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良好的人文素质和职业素养,初步具备关于本专业系统知识的学习能力、初步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完善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知识迁移能力。具体要求如下: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关于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2.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与方法,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3.具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具备从事管理、文秘、宣传策划等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4.能够逐步学会在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前提下,强化自己的知识迁移能力,能适应与汉语言文学相关的工作。5.能阅读古典文献,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三、学制:标准学制二年四、学分要求:汉语言文学辅修专业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汉语言文学辅修专业学位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修满课程3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序号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数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考核方式(周数)计划学时数学分其中一二三四考试考查讲授实验或实践其它15周15周15周15周1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鉴赏9068010222√2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鉴赏604501022√3语言文字应用60450104√4实用文体写作4533693√5文学创作30220102√6古代语言与文化60450104√7文学概论4533963√8秘书实务4533693√9世界文学作品鉴赏302302√10申论30220102√11国学概论302302√12学位论文(6)总计52535+(6)44184111086六、其他说明:学位论文主要安排在第三学期后的寒假和第四学期前四周。法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是为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适应用人单位对知识与能力多样化的要求,拓宽就业渠道,增强毕业生的竞争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掌握基本的法学知识和法律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二、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知识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㈠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㈡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方法、实践性能力和职业道德;㈢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㈣了解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㈤掌握法学专业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三、学制:标准学制两年。四、学分要求:法学辅修专业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法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修满课程3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序号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数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考核方式(周数)计划学时数学分其中一二三四考试考查讲授实验或实践其它15周15周15周15周1法理学453453考试2宪法学302302考试3刑法学6045644考试4民法学6045644考试5刑事诉讼法学4534233考试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4534233考试7民事诉讼法学4534233考试8合同法学3022822考试9经济法学6045644考试10知识产权法学3022822考试1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3022822考试12国际经济法学4534233考试13学位论文(5)总计525354953091097六、其他说明:学位论文主要安排在第三学期后的寒假和第四学期前四周。经济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2年3月)一、专业培养目标经济学辅修专业培养适合社会需求,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备基本的现代经济分析手段,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适应政府、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业人才。二、专业培养要求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2、掌握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分析方法;3、了解经济学的理论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4、掌握学术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信息的处理能力;5、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和管理协调能力。三、学制学制两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四、学分要求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序号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数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考核方式(周数)计划学时数学分其中一二三四考试考查讲授实验或实践其它15周15周15周15周1经济应用数学453√3√2政治经济学302√2√3微观经济学453√3√4宏观经济学453√3√5经济学说史302√2√6会计学原理42+63√√3√7管理学原理302√2√8财政学453√3√9金融学453√3√10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453√3√11国际金融453√3√12计量经济学40+103√√3√13市场营销302√2√14毕业论文设计5√5√总计517+16+15(周)40108125+5注:已修《高等数学》、《微积分》的学生免修《经济应用数学》。六、其他说明财务管理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2年3月)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财务管理原理,具备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规划技能,熟悉会计与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能够从事纳税筹划、资本运作和资产运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机构专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二、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务管理、会计、工商管理、法律、金融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财务管理思想、会计、经济分析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财务学和金融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掌握财务、金融和管理的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和对一般经济问题的分析方法;3、熟悉我国有关财务会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经济法规以及国际惯例。4、掌握信息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5、掌握和运用外语、数学和计算机工具,能够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财务管理。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学制学制两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四、学分要求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序号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数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考核方式(周数)计划学时数学分其中一二三四考试考查讲授实验或实践其它15周15周15周15周1西方经济学604√4√2会计学原理42+63√√3√3经济应用数学453√3√4财务管理604√4√5管理学原理302√2√6中级财务会计453√3√7计算机财务管理15+302√√2√8财务分析453√3√9成本管理会计453√3√10经济法302√2√11税法453√3√12金融市场学453√3√13毕业论文设计55√总计507+36+15(周)401091011注:已修《高等数学》、《微积分》的学生免修《经济应用数学》。六、其他说明安徽师范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应具有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等从事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等实际工作,也可在相关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二、专业培养要求培养的学生要求学习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与社会保障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家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动态;掌握社会调查、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熟练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政策制定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三、学制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校教字〔2011〕18号《关于制定辅修专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规定,辅修专业标准学制二年。四、学分要求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校教字〔2011〕18号《关于制定辅修专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规定:(1)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辅修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2)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完成该专业的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序号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数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考核方式(周数)计划学时数学分其中一二三四考试考查讲授实验或实践其它15周15周15周15周1公共管理学60(15)45284√2西方经济学60(15)45284√3社会保障学60(15)450104√4社会学概论60(15)45284√5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60(15)444164√6社会统计学45(15)33693√7社会保险学45(15)33693√8救济与福利45(15)33693√9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45(15)333123√10人口学45(15)333123√毕业论文5总计52540496119121199六、其他说明学前教育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等从事学前教育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二、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和把握国内外学前教育研究动态,掌握进行学前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健康心理和强健体魄,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富有爱心、尊重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2.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学前教育的目标、特点、过程,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研究动态。3.掌握进行学前教育研究所需的基本方法及进行学前教育管理所需的基本能力。三、学制本专业标准学制二年。四、学分要求总学分为42学分(含毕业论文)。1.修完专业课程37学分授予学前教育辅修专业毕业证书。2.修完专业课程37学分且完成学前教育专业学位论文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3.未修满规定37学分,发给学前教育辅修专业学习证明书。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序号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数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考核方式(周数)计划学时数学其中一二三四考考分讲授实验或实践其它15周15周15周15周试查1普通心理学453453√2教育原理453453√3中外学前教育史453453√4学前心理学453453√5学前教育概论453453√6学前卫生学453453√7幼儿游戏理论453453√8幼儿园课程论453453√9学前教育科学研究453453√10儿童文学453453√11幼儿园活动与设计4534053√12家庭教育学302302√13幼儿行为观察与矫正302302√总计56037550599910六、其他说明需要获取学士学位证书者需完成本专业学位论文,合格者可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论文安排在第五学期。心理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系统的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扎实的心理学专业技能,以及较强的心理科学研究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等机构从事心理学教学、科研、管理及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