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工作思路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转变稽查执法理念,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注重事后纠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促使建设活动主体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内容(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重点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察。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政策执行到位。(二)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特别要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野蛮拆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进行重点-2-督察,督促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增加市场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对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省辖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强化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提高督察效能。(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监督检查。组织对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等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住房公积金监督检查。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开展巡查,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围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安全情况,开展住房公积金督察工作。(六)城市建设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检查。开展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绿线管理制度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现有绿地保护情况。(七)村镇建设监督检查。加强对违规开展农村居民点调整、大拆大建、强拆强建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八)建筑市场秩序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突出问题。(九)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以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抗灾防震和村镇建设安全为重点-3-开展监督检查。(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标准全过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三、工作安排(一)时间安排。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部署阶段(2010年3月)。厅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实施阶段(2010年4月至11月)。省厅做好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宣传和调研工作,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自查和对县(区、市)检查。厅将根据各重点稽查执法情况,对全省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是查处、纠正市场秩序和行政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总结阶段(2010年12月)。厅对全省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并提出明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思路。(二)工作分工。厅有关处室和部门应围绕我厅2010年中心任务,根据职能分工,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十个方面的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省厅的重点稽查执法由有关业务处室(厅属执法单位)牵头,提出检查要求和安排,法规处、建设稽查局参与。各项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送建设稽查局,由建设稽查局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要把做好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与贯彻落-4-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对所属县(区、市)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逐级上报,确保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不走过场。(三)健全长效机制。针对重点稽查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以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5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安排汇总表时间工作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保障处牵头)内容对纳入中央补助范围的廉租住房建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检查,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各项准备12月份,结合年终考核,对纳入中央补助范围的廉租住房建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检查地点全省17个市待定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牵头)内容对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4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各项准备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地点全省17个市待定6城乡规划内容建设稽查局牵头,对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省辖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城乡规划处牵头,继续对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进行抽查地点待定待定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内容城建处牵头,对全省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各项准备城建处牵头,对全省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做好迎接住建部考核各项准备科教处牵头,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各项准备地点全省17个市全省17个市全省17个市7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牵头)内容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市进行督导,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各项准备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地点试点城市待定城市建设(城市建设处牵头)内容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绿线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迎接住建部抽查准备对贯彻《风景名胜区条例》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地点待定待定待定8村镇建设(村镇建设处牵头)内容对违规开展农村居民点调整、大拆大建、强拆强建等问题进行检查,做好迎接住建部抽查准备地点待定建筑市场(建筑市场监管处牵头)内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各项准备地点全省17个市9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内容对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大检查(已在元月份开展)质安总站牵头,开展二季度工程质量巡查,对廉租房、市政基础设置工程以及热轧光圆钢筋二次加工质量进行重点检查。质量安全处牵头,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质量安全处牵头,对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开展专项治理检查。质安总站牵头,开展三季度工程质量巡查,重点检查重大工程质量、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情况质量安全处牵头,开展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活动专项检查质安总站牵头,开展四季度工程质量巡查,重点巡查重大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以及工程质量检测主体行为地点全省17个市根据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共同商定待定待定根据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共同商定强制性标准实施(标准定额处牵头)内容对工程建设标准执行(含规范、规程)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迎接住建部抽查准备对工程建设标准执行(含规范、规程)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迎接住建部抽查准备地点全省17个市全省17个市-10-主题词:城乡建设稽查△方案通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0年4月7日印发印数:140份文印:张婷婷校对:付芝兵-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