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督导机制,发挥教育督导责任区职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区域教育内涵发展,根据督导室《关于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我校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一、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带领全体老师,全面配合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并针对督导意见提出整改措施。三、配合督导工作要求1、学校要积极配合责任区督学对学校工作的随访督导,依据督导内容,向责任区督学提供学校工作相关方面的档案材料,并接受责任督学的提问,向责任督学做出解释和说明。2、学校工作每一个方面要求各相关负责领导及时整理材料,要存档,能够体现学校工作发展方面的情况。3、在督学对学校进行随访督导期间,所有领导小组成员不得请假,要及时将自己负责的工作进行梳理,为督学提供相关材料。三、落实整改要求1.听取督学反馈。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听取督学反馈意见,对需要学校整改的建议、要求,详细作好记录。2.制定整改方案。针对督学提出的问题,由组长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及措施,由办公室牵头,制定整改方案。3.落实整改措施。根据整改方案,依据学校明确责任人,督促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重大问题的整改,由领导小组策划解决方案,按照正常工作程序,由组长牵头落实整改。并向责任督学及教育督导部门汇报。四、考核与问责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人,领导小组进行诫勉谈话,整改效果列入部门或个人绩效考核,并作为晋升晋级、评比评先的依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