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开拓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工作的新局面(2004-1-16)来自:中国经贸导刊/2003年15期/苏波--------------------------------------------------------------------------------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胡锦祷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要紧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是综合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厅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为党中央、国务院当好参谋、出好主意,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重要职责。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社会就业、方便群众生活、推进产业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但要加快其发展仍然有不少制约因素:观念和认识落后,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还不适应形势的需要;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歧视性政策依然存在;中小企业信用建设落后,融资难;面向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服务体系少而弱;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自与素质有待提高等。对于中小企业司而言,计对上述问题,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热忱为中小企业服好务,就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抓好了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当前,尤其要注意处理好抓大与促小的关系问题,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扶大帮小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方面,我国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迫切需要扶持培育一批优强大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这些企业是我们国家经济的筋骨与脊梁;但同时要积极培育和扶持更大批中小企业成长,他们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未来,其发展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呵护,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抓大和促小方面己经奠定了一个组织和职能基础,但要真正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避免抓大“腿长”、抓小“腿短“的问题,就要求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继续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通过学习胡锦祷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使我们深切感受到社会主义事业是最广大人民的事业,必须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才能最大限度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当前,在发展方面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继续学习和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破除对民营企业家的偏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国有制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社会生义枢纽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非公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从有到无、从无到有的重大变迁。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放开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允许存在”到。必要补充”,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到党的十六大。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是党中央特别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改革开放20年的实践证明,思想上的每一次解放,认识上的每一次突破,理论上的每一次创新,都极大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又不断地为基本经济制度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实践某础中小企业司承担着指导非国有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首先自与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和胡锦祷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消除所有制。成分沦’,建立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创造公平竟争的制度环境,“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竟相迸发。”前一阶段,中小企业司集中力量,研究完成了。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国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政策研究报告,报送委领导及中央有关单位。计对近期尤其是党的十六大后,各省、市、区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纷纷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高规格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条例、决定的情况,我们感到必须抓紧工,尽快改变中央层面指导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滞后的状况。为了促进和规范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司提出拟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议以国务院名义转发。目前,文件起草班子和配套课题研究人员己经开始工作,文件提纲已经过第一轮讨论。对于近几年来各省市人大、政府出台的121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条例、文件,中小企业司己经汇集整理,择选出53件近期将印送委领导、各司局及有关部委、各省市计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处)参考。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和完善执政方式,强化?服务’观念,努力建立起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服务的体制和机制。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中和中动中去’,一句话,执政为民,就是要诚心诚意为广大人民群为谋利益,服好务中小企业司的工作职能和定位,决定了它不同于委内其它司局,主要不是。管理、审批,而是服务,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为广大民营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由于其资金、技术、人才、装备等诸多条件不如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特别需要社会关心和政府的扶持。中小企业司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就是了解小企业的困难和需求,竭诚地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由于中小企业工作起步较晚,中小企业司的许多工作都是新开展的,没有约定俗成的东西可以借鉴,要不断摸索,这就需要我们充分了解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的现状与问题,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努力开拓,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新局面,按照为中小企业全方位服好务的要求在这次中小企业司调整与组建中,从处室设置到职能定位、分工均体现了。服务意识,如融资担保处、服务与创新处、政策与规划处、非国有经济处,甚至综合处的主要职责也是为中小企业培训、信息网络建设、对外交流等提供服务。目前,各处均己经制定了各项服务事项的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要立足全局,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党和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胡锦祷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中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也就是要求我们要增强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本领,了解人民的需要,把人民的事情办好。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广大人民最关心的问题,提供他们最需要的帮助。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法的实施和各项工作开展,中小企业司提出拟在今年9月,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名义召开全国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主要就贯彻落实中小企业法进厅总结和部署,讨论修改《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交流各部委及各省市支持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中小企业司从事的是中小企业工作,中小企业工作是新的发展改革委的一个重要窗日,体现我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面向各种所有制经济,从审批为主到服务为主的转变。所以我们一定要尽职尽责,竭尽全力维护好这个窗日。小企业不是小事情,小企业工作不仅伴随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过程,现代化的中国仍然需要政府去关注和扶持中小企业。所以,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充满热情,充满信心,开拓性工作,努力促进中小企业这项事业的长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