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一、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联席会议由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与乡镇党委负责人组成。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结对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村党支部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共建工作任务、有关重大事项,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三、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城乡结对共建单位双方推选,成员由乡镇党委成员和机关(事业)党组织及村“两委”负责人组成。四、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五、联席会由乡镇党委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六、遇到重要结对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乡镇党委与结对单位协商确定。七、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各参会方均应向乡镇党委提出协商议题,由乡镇党委协调各方后,确定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并报告主任、副主任。八、每次召开联席会议,乡镇党委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并向结对单位通报。九、各结对共建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与村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结对村,并向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