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减少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市安全文明工地)是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起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市安全总站和市安全协会组织评选,每年分两次全市通报表彰。第三条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依据为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标准文件。第四条申报评选工作采取施工企业自愿,逐级筛选申报原则,在各地建筑安全站评选的的基础上(市管项目直接向市安全总站申报),经市安全总站和市安全协会组织现场检查评2选,并经过初审公示后确定。第五条各地建筑安全站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指导施工企业项目部严格按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努力培育的市安全文明工地,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二、申报评选范围及条件第六条申报评选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必须是在我市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施工工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其总包及分包企业必须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2、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3、主城区和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筑面积在3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或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其他区县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或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4、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以及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安全文明施工投诉和不稳定事件。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相关要求。3三、评选程序第七条各地建筑安全站对符合条件的工地,组织施工企业如实填写《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附表一),并相关材料,在开工前提审查合格办理施工许可后,向市安全总站和市安全协会申报。第八条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应提交以下资料:(一)《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二)总包及分包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扫描件;(三)施工许可证电子扫描件;(四)工程项目创建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计划及基本情况的电子文档(Word文档),包括好的做法、经验(字数不多于1000字);(五)反映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工人教育培训情况的数码照片8张(包括大门,外脚手架,钢筋加工区,塔吊等部位,农民工教育情况);其中(二)、(三)、(四)和(五)内容可存储在U盘内拷贝(不必刻录在光盘中)。第九条市安全文明工地采取“动态管理”的原则,各地建筑安全站应在工程开工后,加强监督指导,当工程施工进度至基础施工50%、主体转换层、主体封顶和外装修50%左右时,4分四次填写附表二《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分阶段初验表》向市安全总站和市安全协会申请验收。其中主体在10层以下的房屋建筑项目可将主体转换层和主体封顶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申报;单位工程有多幢房屋建筑时,参照市政工程申报进度分阶段验收。第十条接到申请验收后,市安全总站和市安全协会负责组织验收组在15个工作日内对工地进行验收,验收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各自独立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综合检查评分,总计得分应80分以上(满分100分)为合格(评分表详见附表三,其中附表三按工程类型分为房屋建筑、市政桥梁、市政隧道和市政道路及其他工程的评分表)。第十一条市安全文明工地四个阶段检查验收一次不合格即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进入下一程序。工程竣工后,经网上公示15天后没有异议的工程,获得“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四、奖励办法第十二条凡获得“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工程项目,市安全总站和市安全协会每年分两次全市通报表彰,授予奖牌和荣誉证书。根据相关要求与企业的评优评先等5联动。第十三条凡获得“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作为参加评选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五、附则第十四条市安全总站和市安全协会、各地建筑安全站及相关单位在申报、验收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标准,轻车简出,自觉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对违反申报评选纪律的人员,视情节经重予以严肃处理。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安全总站和市安全协会负责解释。67附表一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许可证编号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施工单位自查情况(按附表二《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分阶段初验表》进行自查评分情况):(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区县建筑安全站意见:(公章)年月日市安全总站意见:(公章)年月日注:①此表由施工企业填写,一式二份(原件);②此表由各地建筑安全站审查后送市安全总站。8附表二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分阶段初验表施工单位:形象进度:工程名称实得分(满分100分)安全管理(满分10分)文明施工(满分20分)脚手架(满分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10分)三宝、四口防护(满分10分)施工用电(满分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满分10分)塔吊(满分10分)起重吊装(满分5分)施工机具(满分5分)初验总得分:评语:初验单位(盖章):初验时间:注:1、评分项目缺项的,可不评分;2、初验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100,达到80分为优秀;3、形象进度房屋建筑工程分为基础施工、主体转换层、主体封顶和外装修阶段,若单位工程为多幢建筑时参照市政工程按工程进度的20%,40%,60%和80%申报。4、此表由各地建筑安全站检查填写,盖章后送市安全总站。9附表三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评选验收表(房屋建筑)工程名称: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考核项目考评内容评分说明是否保证项目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情况设置教学活动场所,且面积不小于40㎡,配备学习用桌椅、讲板等必需教学器具,制定培训管理制度、教学计划并有原始记录可查;必须设置。两项许可所有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专安全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且1万㎡或5000万以上2名;5万㎡或1亿以上按专业配置不少于3人;危险性较大专项方案按建质[2009]87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方案,或超过一定范围的必须经专家论证的。必须编制,并且超过一定范围的经专家论证。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与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分包单位签订责任制;必须层层签订。起重设备严格执行建设部166号令,完善使用登记手续。凡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设备必须完善安全科技使用科学先进技术设备进行安全管理。施工现场配备使用视频监控系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达到JGJ46-2005规范要求且使用达到3C认证合格的成套配电箱;按照要求配备齐全合格的“三宝”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建筑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一票否决制。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考核项目考评内容评分说明应得分扣分加分实得分一般项目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20分)严格执行JGJ59-99标准和渝建发[2008]169号规定。建筑工地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未分开设置的扣5分,不规范的扣2分;围挡不完整、不整洁、高度不够(1.8-2.2M)扣2分;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和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扣2分,未悬挂标识牌扣1分;设置透空式施工大门扣1分;无“五牌一图”扣2分,“五牌一图”不规范扣1分;裸露地面未绿化或覆盖扣2分,场内积水或不通畅扣2分;主体施工采用合格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的,并且干净、整齐,否则扣2分:施工现场钢管必须定期油漆,统一颜色,否则扣2分;20纳入当年蓝天行动实施范围区域的施工现场出入口使用定型化、工具式车辆冲洗设施的加5分;5/10考核项目考评内容评分说明应得分扣分加分实得分一般项目基坑或沟槽(10分)严格执行JGJ59-99标准和建质[2009]87号规定,并按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工作。深度超过2M无临边防护的扣1分;未按方案放坡、排水或支护的扣3分;未按要求做监测的扣1分;10/脚手架与卸料平台(20分)严格执行JGJ59-99标准和相关规定。无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扣20分;未按专项方案搭设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底部未封闭严密的扣5分;脚手板绑扎不牢固,每发现一处扣0.5分;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扣1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无定型主框架和支撑框架的扣10分,附墙支撑无防坠装置或附着点未采用双螺母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底部未封闭严密的扣5分;20/模板工程(15分)严格执行JGJ59-100标准和相关规定。模板支撑系统无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扣10分;模板支撑未按专项方案搭设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15/施工用电(10分)严格执行JGJ46-2005标准和相关规定。施工用电无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扣10分;施工用电未按专项方案设置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10/三宝四口临边防护(10分)严格执行JGJ59-100标准和相关规定。“三宝”等安全防护用品未正确使用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四口”未设置工具式防护设施,且防护严密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未按规定向作业人员提供劳保防护用品,扣1分10/起重设备(10分)严格执行166号令和相关规定。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扣2分;起重机械设备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的,每台扣2分;10/施工机具(5分)严格执行JGJ59-100标准和相关规定。安装完毕无验收手续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钢筋加工区不使用工具式钢筋加工棚的扣3分;5/合计100检查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100,达到80分为合格。其中保证项目不具备的直接否定,不再评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查组:检查日期:年月日备注: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的自查自评,应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检查组的检查评价,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监管部门的检查人员(2人及以上)签认。11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评选验收表(市政桥梁工程)工程名称: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考核项目考评内容评分说明是否保证项目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情况设置教学活动场所,且面积不小于40㎡,配备学习用桌椅、讲板等必需教学器具,制定培训管理制度、教学计划并有原始记录可查;必须设置。两项许可所有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专安全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且1万㎡或5000万以上2名;5万㎡或1亿以上按专业配置不少于3人;危险性较大专项方案按建质[2009]87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方案,或超过一定范围的必须经专家论证的。必须编制,并且超过一定范围的经专家论证。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与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分包单位签订责任制;必须层层签订。起重设备严格执行建设部166号令,完善使用登记手续。凡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设备必须完善安全科技使用科学先进技术设备进行安全管理。施工现场配备使用视频监控系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达到JGJ46-2005规范要求且使用达到3C认证合格的成套配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