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小结: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是城市形成的根本动因。工业化不仅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力,从而产生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同时又在城市中不断地创造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岗位,导致从农村向城市的大规模人口迁移,不仅推动了既有城市的扩展,更重要的是导致一大批新兴城市的形成。其它因素也许会使城市化进程出现波动状况,但无法改变工业化导致城市化和城市促进工业化的基本趋势。城市与区域发展的相互影响:自从城市出现以来,城市和它所在区域就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城市是区域的核心,区域是城市的基础。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通讯和交通技术的新发展,城市和区域作为同一开放系统的组成部分,时刻不断地进行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而且,城市越走向高级,这种交换就越频繁,相互作用就越强。深入研究区域首先要抓住作为区域核心的城市。深入研究城市必须同时剖析它赖以存在、发展的区域。城市和区域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作的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城市规划的根本社会作用是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合理地进行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性手段。城市规划各阶段的任务: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已有的国民经济计划和城市既定的社舍经济发展战略,确定城市的性质和规模,落实国民经济计划项目,进行各项建设投资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的本质任务是合理地、有效地和公正地创造有序的城市生活空间环境。这项任务包括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的决策意志及实现这种意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同时也包括实现这种意志的工程技术、生态保护、文化传统保护和空间美学设计,以指导城市空间的和谐发展,满足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③中国现阶段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和修复人居环境,尤其是城乡空间环境的生态系统,为城乡经济、社会和文化协调、稳定地持续发展服务,保障和创造城市居民安全、健康、舒适的空间环境和公正的社会环境。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1、城市规划是综合性的工作: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技术发展等各项要素,既互为依据,又相互制约,城市规划需要对城市的各项要素进行统筹安排,使之各得其所、协调发展。综合性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特点,它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2、城市规划是法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城市规划既是城市各种建设的战略部署,又是组织合理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手段,涉及到国家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众多部门。3、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地方性4、城市规划是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5、城市规划具有实践性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2、历史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和谐的原则4、综合效益原则5、城乡整体协调原则6、安全原则7、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城市规划编制的层次:1、《城乡规划法》中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2、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3、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在正式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城市规划纲要,对总体规划需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方向和内容提出原则性意见,作为总体规划的依据。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各自需要,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城市规划纲要的任务是研究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问题,结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根据当地自然、历史、现状情况,确定城市地域发展的战略部署。城市规划纲要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作为编制城市规划的依据。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2)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3)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4)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5)预测城市人口规模(6)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7)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8)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9)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城市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容量和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并保证城市每个阶段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发展程序的优化和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引导城市合理发展。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内容:1)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3)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4)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5)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6)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7)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2)预测城市人口规模3)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4)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5)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6)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7)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8)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9)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10)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11)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12)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13)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14)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15)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16)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17)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18)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1)城市规划区范围2)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3)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4)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5)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6)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7)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1)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2)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3)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4)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5)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措施6)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分区规划的任务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规划安排,为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2)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和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3)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4)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5)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2)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3)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4)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5)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6)竖向规划设计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