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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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城市规划原理Ⅱ主讲人:朱伟课程考核办法结构评分答疑方式、时间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70%加权分1—10分城规原理Ⅱ课程安排1.控制性详细规划2.修建性详细规划3.市政工程规划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5.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6.城规原理综合训练§1—1控制性详细规划课程安排1.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与要素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5.控规中存在的问题§1—1.1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一、控规产生背景适应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的转变借鉴美国的区划(zoneplanning)的经验1982年《上海虹桥新区详细规划》1986年《桂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89年《温州市旧城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1991年《南京控制性详细规划理论方法研究》。。。二、控规的地位和作用以总规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发的衔接。§1—1.1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上承总规所表达的方针政策(1)连接总规与修详的承上启下关键层次向下作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定位、定性、定量、定环境的控制和引导(2)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衔接的重要环节,是规划管理的依据、建设的引导§1—1.1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把规划控制要点用简练、明确的方式表达出来,作为控制土地批租、出让的依据,正确引导建设开发行为(3)体现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将宏观、中观到微观城市设计的内容,通过具体的设计要求、设计导则以及设计标准与准则体现在成果城市政府意图§1—1.1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4)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公众利益个体利益责权利三、控规的基本特征§1—1.1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1、通过数据落实规划意图2、具有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3、横向综合性的规划控制汇总4、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一、编制程序§1—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现状调研与前期分析编制控规初步方案确定原则确定结构地块细分确定指标初步方案汇报方案修改、公示成果基础资料一览表序号内容1总规或分规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经批准的规划资料2准确反映现状的地形图3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平衡、红线位置及周围用地情况,用地分类至小类4现状人口;人口密度;分布及构成等5建筑物现状;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质量、层数、保留价值等6公共设施的规模、分布、用地范围、级别等7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地价等级、土地极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8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9城市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风貌景观等§1—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二、编制内容1、土地使用性质及强度控制要求地块划分(一般是划分到小类)控制指标体系定性——确定具体地块的性质(小类)定量——确定每个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定位——确定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或具体位置、界限定环境——主要涉及周边用地性质、建筑高度、色彩、风格、交通组织、环境等§1—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兼容性控制以某一种土地使用性质为主,可以兼容其他城市用地与建设设施的互适性§1—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二、编制内容2、道路交通设施及内外交通关系控制确定各级道路(含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道路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公共停车场的规模和用地范围,配建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和位置等。§1—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道路交通设施及内外交通关系控制根据地块的建设强度、人口容量等,计算各种工程设施的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3、工程管线控制§1—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管线综合:1.压力管让自流管2.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3.易弯曲的让不易弯曲的4.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5.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6.新建的让现状7.检修次数少的、检修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的、检修不方便的§1—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3、工程管线控制4、城市特色与环境景观控制控规案例一新都某区控规§1—1.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与要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是控制指标体系的确定控制指标体系包括:土地使用建筑建造配套设施行为活动其他控制要求控规案例二北京某区控规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域内的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温江、双流、龙泉驿、青白江、郫县、新都、金堂、新津、蒲江、邛崃、大邑、都江堰、崇州、彭州等区(市、县)的相应地区应遵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农民新居工程、农民聚居点的建设工程参照本规定执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用地规划建筑指标控制(容量、后退、色彩)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交通组织奖励政策一、建设用地规划控制除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测、社区用房、派办、幼儿园、停车场、农贸市场等)及政府拍卖土地外,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15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开发住宅用地或兼容住宅的用地内,应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得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且应将不小于50%的集中绿地面积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第六条(允许最小地块)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第十条(建设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红线图是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附图。建设用地红线图必须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图上必须根据需要绘出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绿化、水系、文物、市政设施保护范围线,并用坐标限定。图上还须标明车辆出入口的方位或位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用地兼容X禁止兼容;▲是兼容比例不超过20%;◎兼容比例不超过50%;●兼容比例100%。行政划拨用地禁止兼容,农迁房、经适房、拆迁安置房除外。用地兼容《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二、建筑指标控制:中心城区建筑容量指标,分为四级强度分区:第一分区,中央商务区和南部副中心以高层和超高层为主占总用地的1.7%住宅建筑容积率上限5.0住宅建筑密度上限25%《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二、建筑容量控制:中心城区分为四级强度分区:第二分区,一环路以内的用地、放射状城市干道两侧用地高层建筑为主商住混合区占总用地的23.8%《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二、建筑容量控制:中心城区分为四级强度分区:第三分区,中心城区内的主要建设用地占总用地的55.2%第四分区,受特别设施影响、景观环境影响,其开发建设强度须专项研究确定的区域占总用地的19.3%《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建筑后退红线的规定二、建筑指标控制第七条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第八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第九条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执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但不得大于《表二》中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第三十四条临街建筑应按以下标准在道路红线的基础上退让:临支道后退不小于1.5米;临次干道后退不小于3米;临主干道后退不小于5米。特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按以下标准执行:高层建筑计算高度大于60米时,主楼退让道路红线:临支道后退不小于3米;临次干道后退不小于5米;临主干道后退不小于7米。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星级旅馆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规划要求确定,但不得小于8米。《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建筑色彩建筑色彩选用色卡为《中国建筑色卡GSB16—1517.1-2002》表示方法为彩色HV/C(色相明度/彩度),无彩色NV(中性色明度)成都市色彩分三类控制区:一类控制区:历史文化风景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二类控制区:三环内的建成区三类控制区:中心城区内除一、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区域三、设施配套1、市政管线输配水管管径一般不小于DN400mm(环状布置)污水预留支管管径不宜小于300mm雨水预留支管管径不宜小于400mm中心城区道路下的污水污水管管径不得小于D500mm规划沟渠两侧应设宽度不小于5米的防护绿带《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第六十六条在已有220千伏及其以下电压等级的架空电力线附近,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工程,应按规定留出与架空电力线的距离。建(构)筑物的外边线,距已有架空电力线边导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一)1千伏至10千伏的不小于5米;(二)35千伏至110千伏的不小于10米;(三)154千伏至220千伏的不小于15米;《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四、交通组织五、奖励政策:第十四条在建筑投影面积内,沿城市道路、广场设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终日开放,能自由、便捷直接进入,且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的广场、绿地等空间,可视作公共开放空间。建筑物本身功能要求的开放空间,不视为公共开放空间。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可以相应增加建筑面积:(一)核定建筑容积率小于2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1.2平方米;(二)核定建筑容积率大于等于2而小于4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1.5平方米;(三)核定建筑容积率大于等于4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2平方米。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1—1.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常规表达与独特表达相结合规划图纸、说明书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1、规划文本以简练、明确的条款形式反映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控制和管理的原则以及技术规定,批准后可纳入规划管理的法规体系。第二条本文本适用于峨眉山市秀湖片区面积约9.24平方公里范围的土地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规划设计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控制,不作施工依据。第十条居住区内的配套服务设施分教育、文体、商业服务、医疗卫生、和行政管理五大类。配套项目中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必须按规划的面积、位置进行严格配置,其余配套项目可按市场规律和实际需求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规划共布局3所中学、5所小学、6所幼儿园、5座农贸市场。§1—1.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文本2、说明书深化完善总规、分规内容与阐述规划构思§1—1.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说明书:二、规划目标在对峨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及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全面分析,正确解读,细化深入的基础上,片区旅游发展控制规划通过合理的用地布局、功能安排、结构组织和各类设施配置与规划,结合城市规划控制管理环节对规划区的开发强度、绿地景观、建筑空间环境等综合开发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旨在将规划区建设成环境优美、经济繁荣、运转高效、特色鲜明的高品质旅游和休闲、居住性城区,创建峨眉高端旅游新目的地,实现山城一体,和谐发展:1、呼应“天下第一山”,打造国内环境最优、档次最高的休闲旅游品牌,推动峨眉山市“山城一体”的发展目标,丰富峨眉山的旅游产品,促进城市与景区的互动及资源的共享,实现峨眉山市旅游业升级转型;2、引入具有国际水平的旅游服务供应商,建设一流的旅游商贸配套服务体系,通过旅游项目开发(投资大、周期长)与旅游地产开发(投资相对较少、周期短)相结合,拉动城市发展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3、改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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