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省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大丰南居养殖场项目主管部门:大丰市农业委员会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制一、项目建设地点(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及区位草图,所有项目用GPS标明项目区边界坐标,不得用单个坐标点代表。)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计量单位单位造价规模数量一、扩建猪舍4004800001200m21.水泥场地12036000300m22.围墙600180000300m3、水、电、路10000200002套二、环保设施1、运粪车60030005台2、运料车60030005台3、发酵床800001600002套4、沉淀池40000400001套5、发酵大棚40000400001套三、加、降温设施1、加热炉15000300002台2、湿帘2501125045m23、风机15003000020台4、搅拌机10000200002台5、木煤炉5001000020台三、项目概算(万元)项目总概算106.325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53.1625万元,自筹资金53.1625万元。项目概算单位:万元总计资金来源合计省财政单位自筹106.325053.162553.1625一、扩建猪舍4824241.围墙18992.水泥场3.61.81.83.水电路2114、发酵床1.6885.发酵大棚2.51.251.255.沉淀池2.51.251.256、大煤炉31.51.57、小煤炉10.50.58、湿帘1.12500.56250.56259、风机31.51.510、粉碎搅拌机21111、运粪车0.30.150.1512、运料车0.30.150.15四、实施进度从2015年5月-2016年4月计1年时间五、项目补贴农户(社员)方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的项目需提供详细分享补贴的社员名单,省级扶持资金需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姓名住址补贴内容量化资金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杨学根大丰新窑村三组1333894597332092619671017327X六、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前,年出栏生猪2000头,项目实施后年出栏生猪3000头,项目实施单位生产能力增长100%,项目实施前生猪平均日增重0.5公斤,项目实施后生猪平均日增重0.7公斤,项目实施单位畜禽生产水平增长40%绩效评价指标申报值项目实施单位生产能力增幅(3000-2000)2000*100%=100%项目实施单位畜禽生产水平增幅(0.7-0.5)0.5*100%=40%七、项目实施管理责任制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提供,本申报单位(人)所实施的建设内容之前未享受过部省级等各类财政补助,项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责任。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并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及时间进度要求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