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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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城市绿地系统相关的基本概念,回顾了城市绿地系统的发展历程,罗列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相关理论,分析了我国绿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解决策略。最后,从多方面阐述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意义。【关键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问题,策略,意义一、城市绿地、城市绿地系统的概念及分类城市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市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较好的区域。按绿地的主要功能,城市绿地大致可分为以下五大类型: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城市绿地系统是指具有一定质量和数量的各类绿地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由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类绿地构建成的一个稳定而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通常,城市绿地系统泛指城市范畴内所有人造的和自然的绿地、水体及具有绿色潜质的空间,是由相互制约且具有一定体量的各类绿地组成,并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般来说,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五类。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概念及其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它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的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一般说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但两者也有相互依存和相互协调的关系。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成果,可以补充和反馈到城市总体规划中去,充实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特别是在重视人居环境和保护生态平衡、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当今时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保护生态平衡、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专业规划所无法替代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才能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最佳时机应该是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同步进行,这样就可以与城市规划的其他内容互相协调。编制完成后,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部分,可以直接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而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绿地规划,可以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与总体规划一起报批。这样一来,工作效率会更高一些。因此,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并实施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城市绿地系统是城市人居环境中保护生态平衡的自然空间和满足居民休闲娱乐等生活必需的游览休憩地体系;城市绿地系统与人居环境的建设和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为了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同步进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园林部门对当地园林绿化的历史、现状和需求较熟悉,城市规划部门对城市整体情况和编制规划的操作程序较熟悉。两者合作,才能充分发挥各自长处。三、世界城市绿地系统的发展历程现代城市绿地经历了由自然萌生到人工创意、公共绿地至生态绿地系统几个阶段。自然萌生阶段主要是指以狩猎围牧为目的的园圃;人工创意阶段是指以满足达官贵人及宗教需求为目的的宫苑、寺院,主要是私家园林和皇家园林;19世纪中后期,进入城市公共绿地阶段,由于工业化导致城市人口激增,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同时,城市的卫生环境恶化,促使城市开辟了供市民使用的公共绿色空间。欧洲、北美掀起了城市公园建设的第一次高潮,称之为公园运动;20世纪初,尤其是二战以后,欧、亚各国在废墟上开始重建城市家园。一方面许多城市开始在老城区大力拓建绿地,另一方面许多国家开始采取措施疏散大城市人口、创建新城,城市绿地建设迈入了继公园运动之后的第二次历史高潮。20世纪70年代初,生态学作为设计理念被引入绿地规划,城市绿地建设开始呈现出新特点.从而赢来了以营造改善城市环境及满足景观效应为双重目的的生态绿地阶段。如美国麻理兰州的圣查理绿带,相互联系形成网状绿地系统;20世纪80年代初,城市绿地建设进入了生态园林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摸索阶段。四、世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理论支撑早期的园林绿地,没有统一的空间规划,主要依据设计者或所有者的审美观和喜好而定,从形式到内容都是感性的产物,城市绿地规划处于思想萌芽阶段。英国人霍华德在1898年发表的《GardenCitiesofTomorrow》(《明日的田园城市》)中提出的“把积极的城市生活的一切优点同乡村的美丽和一切福利结合在一起”,致力于建设城乡结合,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的城市规划思想,对以后的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在20世纪初的城市化浪潮和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中,绿地由原来单个私人或公共庭院设计逐步发展为城市范围的绿地系统规划,后来随着大城市群的形成又出现了区域范围的绿地系统规划。人类进入20世纪60和70年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全球兴起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高潮。20世纪80年代,城市绿地建设进入了生态园林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摸索阶段。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绿地在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近年来,美国芒福德的“区域整体论”和《21世纪城市:城市未来柏林宣言》标志着现代城市绿地规划发展的新趋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突出区域特征,强调改善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实现城市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和空间发展的有机结合,建立城郊结合、城乡一体化的大园林、大绿地系统。五、我国城市绿化的现状及存在的普遍问题近年来,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1.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低且分布不合理我国城市城建、园林部门每年都花相当大的代价建成一批新绿地,公共绿地绝对值每年都在不断增加,但由于近年来城市扩展蔓延加剧,加之一些城市出现流动人口激增,造成城市人口增长,使得城市人均绿地面积普遍减少。从全国222个城市的绿地规划指标分析可知,2015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5平方米/人,还有76个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足3平方米。就人均公园面积而言,美国华盛顿为50平方米/人,澳大利亚堪培拉为70平方米/人,瑞典斯德哥尔摩超过80平方米/人。可见,我国与国外城市相比,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差距较大。此外,有限的公共绿地在城市中的分布亦不合理,城市中公园绿地或偏于一角,或集中于城市边缘,未能均衡分布,不利于城市居民出游和绿地生态效益的发挥。2.“绿地指标调控法”技术体系不健全中国建设部对于绿地指标的规定目前包括人均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四项,而且千城一律、统一定额。然而,作为因地脉、史脉、人脉综合形成的一座座城市,其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然背景、地理地貌等相差悬殊,单以四项定额指标评定一座城市绿化的水准,缺乏科学理性、难以反映真实。3.生搬硬套、缺乏特色城市绿地应与当时当地的城市建设特点、气候特征、植物种类分布特征、城市的文化特征及城市经济基础息息相关,具有鲜明的地域性与归属性。但由于我国的城市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理论和实践一直发展比较缓慢,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工作中长期照搬照抄苏联时代的城市游憩绿地的规划方法和一些构图的原则,特别是“点、线、面”相结合的行政指导方针,多年来一直作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布局原则。4.未能构建起完整的城郊一体化生态绿化系统长期以来,许多城市的绿地规划只注重围绕城市中心做文章,市内绿化、公园绿化局部成为刻意求作的对象,而忽视了郊区、干道和河道绿化,未能按斑块--廊道--基质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完整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因此造成绿化的范围和区域较为单一,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和合理性。5.缺少经济绿地和健康绿地在城市的绿地类型中,占绿地总面积比例较大的有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街头绿地等,虽然这些绿地在提高环境质量上起着很大的生态效益,但不能忽视绿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目前经济绿地如苗圃、花圃、草圃及绿地的建设、养护管理等,健康绿地的匮乏使城市绿化建设没能够得到很好的发展。6.混淆绿地规划与生态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载体是绿地,绿地的建设的确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但是,不能因为绿地具有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引伸为城市生态规划。在城市生态系统中,植物只是一个因子。如果我们不讨论所谓“生态规划”本身的提法是否恰当,只是暂且承认它的话,它的工作内容要远远超出植物和绿地的范畴。7.“建筑优先、绿地填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规划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但是,在具体的规划编制中,由于工作阶段的前后划分、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置等原因,往往造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作为专业规划的“各自为政”之嫌,或因受制于空问上的分隔导致的“先天不足”。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之间的“前与后”、“上与下”的单向服从关系,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中常常感到被动无力。8.规划要求不切实际造成绿地指标虚高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多数城市追求高指标,有些城市的绿地规划指标已远远超出《国家园林城市评比标准》的要求,而实际的绿化水平与标准要求却往往相差甚远。形成这种绿地指标虚高现象的原因,一是不少城市现状指标严重失真,规划指标存在将错就错、水涨船高的现象。尽管现代科学的辅助统计手段已具备得出准确数据的能力,但现状城市绿地指标由于统计口径不一,建成区范围不清、建成区人口数量统计口径模糊,使得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现状指标失真。二是绿地规划指标提出比较盲目,依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简单类比的方法,对城市的现状、不同地区的差异考虑不够,一味追求规划的高指标。9.规划协调性不高、互动性不够。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被动的、填空式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方法缺乏城市的全局观,往往会陷入就绿地论绿化的泥沼。只有将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很好地沟通、融合,才能有效地协调不同专项之间的矛盾。但由于专项规划的进行往往在总体规划完成后才开始,这样的协调就变得难度非常大,若能尽早提出城市绿地的战略或构想,并形成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互动的机制,就可以增加总体规划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有效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10.绿地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我国目前许多城市中绿地的法规条例不健全,执法不严格;在土地批租、旧区改造及单位建设项目的审批中,法定的绿地规划控制指标没有经绿化主管部门审核,项目完成没有严格科学的验收制度;碰到具体问题,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往往造成该建绿地的少建、缓建、甚至停建,建好的绿地又常被各种借口而任意破坏。六、对我国城市绿地系统现状解决方法的思考由于不同城市环境基础和城市特征的差异,面临的问题和机遇也各不相同,城市需要的是具有针对性和富有创造性的规划。1.把握城市特征把握城市的基本特征,通过绿地系统规划对城市的特色加以保护和彰显,将城市历史文化、自然地形、乡土植物等充分融合到实际规划中去,避免生搬硬套。勇于创新,不沿袭老旧模式。2.立足建设现状立足于建设现状和水平,制定实事求是的可操作的规划目标,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规划指标分解、具体化。要对当地的绿地系统现状有清楚的认识,能够根据距市中心不同距离区域的经济发展情况及建筑现状合理安排适宜的绿地形式,并充分利用原有的生态绿地资源,在尽量不破坏的情况下进行连接整合。3.构建完整绿化网络可以以河流及道路为依据建设绿色廊道,这样既可以起到美化作用,又将分散的绿化节点连接起来,丰富点、线、面的结构,形成有层次的完整绿化网络。4.充分发挥绿地系统功能将绿地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有机结合,合理安排各种类型绿地的位置,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从而为城市和人民服务。如加快城市外围绿色生态屏障的建设,调节城市气候;营造水源涵养林,减少水土流失。5.保护植物多样性增加对生物多样性的重视程度和实施力度,在了解当地环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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