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so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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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一.实验室的设计与建造1.实验室门宜带锁、可自动关闭;2.每个实验室均设置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3.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不适宜用地毯。地面应防滑、无缝隙;4.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5.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实验室使用的椅子及其它器具,应覆盖易于清洗的非织物;6.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7.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8.应设置洗眼装置。9.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10.实验室应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11.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3~4次的通风换气次数。12.安装生物安全柜时,注意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安全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二.实验室安全设备及个体防护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它物理遏制装置并正确使用,以二级以上(含二级)生物安全柜为宜。2、当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微生物时,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如眼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3、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性外衣或制服。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如休息室、图书馆、门房)时,防护服必须留在实验室。防护服可以在实验室内处理,也可以在洗衣房中洗涤,但不能带回家中。4、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当检测工作结束时或手套破损时,应摘除手套。一次性手套不用清洗、不能重复使用。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脱掉手套后,要洗手。5.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包括离心、剧烈震荡或混匀、开启装有传染源的容器(容器内部的压力可能与大气压不一致)均应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抑制彭泽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PZFBSWAQ-001共2页2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若选用真空采血管或带安全罩的离心杯,则离心可在开放实验室内进行,而采血管或离心杯须在生物安全柜中打开或在离心机中静置30分钟后打开。三.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和操作1.实验室人口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人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3.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4.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5.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6.使用尖锐器具时注意安全操作规程。7.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防漏的容器内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10.如有条件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如卡介苗等);11.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12.生物安全程序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及监督执行,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13.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14.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15.人员暴露于病毒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起用日期文件状态34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1.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储存室内,设专人保管;容器或外包装上有明显标识。2.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专用仓库,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晒、灭火等安全措施。3.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必须定期检查。4.储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的仓库,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应配有灭火设施。5.使用危险物品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6.剧毒试剂称量及使用,应有两人以上在场,严格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7.菌种、毒株由微生物室专人保管和使用。8.仪器设备要远离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9.使用尖锐器具必须遵守作业指导书规程,注意安全。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起用日期文件状态彭泽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文件编号:PZFBSWAQ-002共1页4彭泽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实验室内务管理规定文件编号:PZFBSWAQ-003共1页实验室内务管理规定1.本实验室上岗人员上岗前必需学习内务管理规定。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人批准后方可进入。3.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需穿工作服。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时,工作服必需留在实验室,放在指定区域。4.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脱掉手套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5.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材料、资料等物品摆放整齐,利于使用。保证走廊和过道通畅。6.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7.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8.与本实验室无关的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9.工作期间不得闲聊、看报、阅读无关书籍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无故离岗。10.每天下班前对水、电、燃气阀门、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起用日期文件状态5彭泽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实验室生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PZFBSWAQ-004共2页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2.禁止非工作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翻阅实验室任何资料。3.实验室各类测试数据、病人资料、记录和文件等均按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办法,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4.实验室的电、水、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5.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6.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关好水电、空调、电脑、仪器、火种、门窗等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7.电炉、煤气炉使用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8.实验室内配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动。9.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做好安全防盗措施。10.作好消毒隔离工作,注意自身防护,防止传染病发生。11.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包括外协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在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实习和进修人员必须在带教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有人监护。12.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科主任。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科主任、保卫等有关部门和医院--6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13.对于一贯遵纪守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文明操作实验中有显著成绩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排除险情,转危为安者;发生事故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救生命和国家财产等情况者,给予表彰和奖励。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起用日期文件状态7彭泽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实验室废物处置管理规定文件编号:PZFBSWAQ-005共2页实验室废物处置管理规定一.医院垃圾分类:㈠生活垃圾:包括废纸、一次性生活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用黑色垃圾袋装。㈡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用黄色垃圾袋装。其中:1.感染性废物:⑴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废弃的被服等;⑵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⑶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⑷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⑸废弃的血液、血清;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2.病理性废物:⑴废弃的人体组织和器官;⑵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⑶病理切片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切片。3.损伤性废物:⑴医用针头、缝合针;⑵各类医用锐器;⑶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瓶等。4.药物性废物:⑴废弃的一般性药品;⑵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和遗传毒性药品;⑶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5.化学性废物:⑴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⑵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⑶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㈢放射性废物:用红色垃圾袋。二.检验科工作人员将产生医疗垃圾按照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由总务科派专人收集并登记,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贮存池贮存,并隔天交由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处置。三.有效氯消毒剂:500mg/片,检验科常用消毒浓度为1500mg/L,应用3片配置1L,并用检测试纸定期检测。四.本科室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科内进行化学消毒或压力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五.全自动仪器下排液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8六.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g,搅匀后作用2h-4h倒入厕所或粪池内;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焚烧或加2倍量漂白粉溶液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厕所或化粪池。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起用日期文件状态9实验室高压消毒安全操作程序1.目的规范高压锅的使用和安全操作程序,保证达到灭菌效果和操作安全的目的。2.适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废物的高压消毒。3.职责所有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本程序执行。4.具体方法:4.1高压锅的使用4.1.1使用前应了解并掌握高压锅的原理及操作规则,以及不正确使用而导致的灾难性后果。4.1.2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高压锅4.1.2.1接通电源,合上高压灭菌器左侧总电源开关。4.1.2.2注入加热用水,注水至加热器罩的水位水准器配件尖端浸入水中为止。4.1.2.3设定灭菌温度,先按“编集”键,然后按上下键调节到灭菌所需温度,然后按“实行”键,把所设温度存进程序。4.1.2.4设定灭菌时间,先按“编集”键,然后按上下键调节到灭菌所需时间,然后按“实行”键,把所设时间存进程序。4.1.2.5按“实行”键执行灭菌程序,此时“灭菌”灯闪烁。4.1.2.6当灭菌程序执行完成,灭菌程序自动停止运行。4.1.2.7在确认压力表的显示压力降到0刻度时,打开高压灭菌器顶盖,取出灭菌样品。4.1.3高压锅操作人员在使用高压锅时不得离开岗位;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按照SWF/CX25—2002[设备管理、维护程序]的规定进行设备的维护。每1年保养一次,每月检测一次消毒效果。4.1.4高压锅的物品不得放的过满,否则影响灭菌效果。放好被消毒灭菌的物品后,高压锅的盖子或门必须拧紧。4.1.5定期检查高压锅,以确保其正常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消毒灭局效果。4.2高压灭菌安全操作步骤彭泽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实验室高压消毒安全操作程序文件编号:PZFBSWAQ-006共2页104.2.1在灭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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