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雕塑行业标准】目录编制说明使用说明附表编制说明一、编制目的作为公共工程的城市雕塑项目,不同于非公共需求的艺术家个人雕塑作品市场价值的认定方式。艺术无价,工程有价。为体现艺术创作的文化意义与著作权益,改变长期以来城市雕塑建设轻创意、轻著作权和不适合国家规范的弊病,中国工艺美术协会雕塑专业委员会在集中各方意见与方案的基础上,比照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制订本标准。国有资金为城市雕塑建设投资主体,是中国区别于西方国家的特色国情。以国有资金为主的城市雕塑建设项目,执行招投标和竣工决算审计的法定程序时,本标准以雕塑艺术行业标准为其提供参照依据。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正式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收费标准后,以国家标准为准。二、编制依据本标准根据“政府宏观控制,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和行业自律的指导思想,遵照《价格法》、《工程招投标法》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参照建设系统《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格式,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适应国际惯例的需要,借鉴国际公共艺术项目运作案例,结合中国城市雕塑建设实践,制订本标准。三、适用范围■本定额定义的城市雕塑建设项目,包括公共建筑内、外墙面建设、室内外公共空间营造、道路交通景观建设、各类工程项目景观建设、公共园林景观建设和旅游景观建设中固定性艺术雕塑工程。■上述范围内的非固定展示性艺术雕塑项目建设参照本定额。四、适用对象■本定额适用对象为具有国家合法机构颁发的雕塑专业资质、拥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雕塑家的雕塑专业单位和持有以上雕塑专业资质或城市雕塑创作设计格证书的雕塑家个人。■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城市雕塑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城市雕塑工程参照执行本定额。使用说明一、取费基准■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费的收取标准,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和主创作者的艺术资质级别,按《城市雕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总造价的相应百分比计算。■《城市雕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总造价包括:雕塑艺术塑造与定样制模工程、雕塑成品制作与安装工程、雕塑成品运输与基座基础工程等计价项目之总和。二、阶段与成果■参照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格式,城市雕塑创作设计分为三阶段:(方案设计)初稿创作:画稿或同时提供立体小样(初步设计)定稿与环境:按比例的立体小样和相关小环境设计(中样定稿:成品高度≥5M的项目需要)(施工图设计)结构与基座:如需提供材料结构专业规范设计,按国家相关标准另行计取设计费■以城市雕塑创作设计实际,确定三阶段相关工作量比例。■城市雕塑创作设计成果,应提交:1.文化背景分析和设计说明书;2.雕塑和相关环境总平图;3.空间与不同视点分析图;4.多角度效果图;5.立体小样;6.演示电子文件;7.工程造价概算。三、分类界定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城市雕塑建设工程,必须由具备雕塑专业资质的艺术家承担创作设计。■城市雕塑专业资质证书的认定:1.大专院校雕塑类艺术专业三年以上教育培训的正式毕业或结业证书;2.省(省级市)以上美术家协会、工艺美术协(学)会、雕塑协(学)会的雕塑专业会员证书;3.全国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4.国家人事部门正式颁发的雕塑艺术专业职称证书。■城市雕塑项目分类1.重要场所(A类):大中城市大型广场、城市主要节点、政府建筑与城市公共文体传播设施工程、省级以上重大事件纪念地与历史文化遗址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城市雕塑建设项目。(A类城市雕塑项目的创作设计,须持有全国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二级以上、雕塑专业技术职称副高以上、国家级雕塑专业协学会会员证书等其中一项的雕塑家方可独立承担);2.非重要场所(B类):除A类以外的其他城市雕塑项目,包括商业性房地产公共区域的雕塑建设项目。四、分类界定1、三类资级证书雕塑家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费,按所创作雕塑项目工程总造价10~15%计取。三类资级证书认定:国家三级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初级职称包括雕塑专业助教、助理工艺美术师、省级美术类协(学)会雕塑会员、雕塑大专以上毕业证等。2、二类资级证书雕塑家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费,按所创作雕塑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8~23%计取。二类资级证书认定:国家二级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国家级美术类协(学)会会员、雕塑专业中级职称(讲师、三级美术师、工艺美术师、雕塑工程师)、雕塑硕士毕业证。3、一类资级证书雕塑家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费,按所创作雕塑项目工程总造价的25~30%计取。一类资级证书认定:国家一级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国家级美术类协(学)会理事、雕塑雕塑专业高级职称(正副教授、国家一、二级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程师)凡属定向特约艺术名家创作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费由委托方与艺术名家协商,原则上应高于工程总造价的30%计取。五、城市雕塑创作设计收费行业标准本标准创作设计收费,以城市雕塑工程量清单计价总额为计费基数资级类别项目场所一类二类三类A类:重要公共场所30%23%15%B类:一般公共场所25%18%10%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专业委员会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