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三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一)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1.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2.征税范围广;–3.实行差别幅度税额。二、纳税义务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也是纳税人。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例题•多选题】•下列可以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有()。–A.土地使用权人B.土地实际使用人–C.土地代管人D.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各方•【答案】ABCD•【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一般为A,在特定的特殊情况下,B、C、D也可以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三、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1.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征税范围包括市区和郊区;•2.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税范围为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3.建制镇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符合国务院规定的镇建制标准的镇,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4.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的设立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三、征税范围•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例题•多选题】•下列可以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A.县城的中外合资工业企业–B.城市郊区的外资百货公司–C.工矿区的杂货店–D.农村山区的小卖部•【答案】ABC•【解析】农村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四、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为:•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四、税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在条例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五、税收优惠•总原则:非经营性的免税•(一)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是“使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附设营业单位的经营用地,纳税。•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土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改造废弃的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5~10年。具体免税期限由省级地方税务局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3年(还免征房产税3年)。•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不包括企业绿化用地),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但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10、人民银行总行及所属分支机构自用土地,免税•11、特殊用地的减免税照顾•核心:产业政策照顾,对石油、电力煤炭企业等,•生产专用地和企业围墙外的与生产设施有关的土地,免税,与社会公用的土地(功能视同市政公共用地),免税,其他的要纳税。•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2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13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14对核电站的核岛、常规岛、辅助厂房和通讯设施用地(不包括地下线路用地),生活、办公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由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经租房是指中国城市中的一些私有房产,这些房产在1958年前后由政府统一经营出租,收取房租,于是就称这类房产为经租房。•7、城镇内的集贸市场,由省级地税局确定征收或免征•8、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从严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9.各类危险品仓库、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用地,由省级地税局确定减免•10.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和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1.经贸仓库、冷库等纳税有困难的,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地税局提出申请,由省级地税局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享受减免•12.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的非建筑用地,由省级地税局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减免•13.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费用的供热企业暂免土地使用税。•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不在此列。•对于同时向居民、非居民供热的,按照从居民供热取得收入的比例来计算•举例•多选•下列各项中,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2005)•A.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B.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用地•C.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D.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ABC【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直接规定的免税项目是()。–A.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B.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C.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D.个人办的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用地•【答案】B•【解析】ACD均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不属于法定免税。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一)计税依据——土地面积–(二)税率(一)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2.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3.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例题•判断题】(1998年)•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案】√【例题•单选题】•某城市的一家公司,实际占地23000平方米。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年初该公司又受让了一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3000平方米,公司按其当年开发使用的2000平方米土地面积进行申报纳税,以上土地均适用每平方米2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该公司当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元。–A.46000B.48000C.50000D.52000•【答案】C•【解析】应纳税额=(23000+2000)×2=50000(元)【例题•判断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提高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高税额的30%。()•【答案】×【例题•单选题】•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元。–A.0B.2000C.8000D.10000•【答案】C•【解析】应纳税额=2000×4÷5×5=8000(元)•举例:•1.甲企业(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分布于A、B、C三个地域,A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甲企业,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地1000平方米,厂区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B的土地使用权属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拥有,面积50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各半;C面积3000平方米,甲企业一直使用但土地使用权未确定。假设A、B、C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5元,甲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A、57500元B、62500元•C、72500元D、85000元•(10000-1000+2500+3000)×5=72500•某市肉制品加工企业2006年占地6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占地5000平方米,生猪养殖基地占地28000平方米,肉制品加工车间占地16000平方米,企业内部道路及绿化占地11000平方米。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0.8元。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07)•A.16800元B.25600元•C.39200元D.48000元•应纳土地使用税=(60000-28000)×0.8=25600(元)•某盐场2008年度占地20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占地20000平方米,盐场内部绿化占地50000平方米,盐场附属幼儿园占地10000平方米,盐滩占地l20000平方米。盐场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0.7元。该盐场2008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2009)•A.14000元B.49000元•C.56000元D.140000元•(200000-10000-120000)×0.7=49000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税。•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税。•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房产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税。•5、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征税。•6、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征税。纳税期限•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例题·单选题】(2005年)•纳税人新征用耕地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A.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3个月–B.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6个月–C.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D.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2年•【答案】C(三)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属地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