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部专业维修网点协议书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昆明适用地域:云南省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维护公司所销售“苏泊尔”和“奔腾”产品的用户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公司的所有消费者及时获得满意的售后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协商的基础条件下,达成此协议。第二条服务范围:1、乙方的维修地点设置为:省/直辖市市/区/县(路/街/镇/号等,)售后服务所负责的区域是:.2、服务产品和服务对象:甲方销售的所有“苏泊尔”“奔腾”系列产品,包括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服务方式为用户送修和上门维修。第三条:甲方产品的保修政策:1、服务承诺:高档电磁炉和持有金卡的用户、饮水机、净水器提供上门服务,中心城市24小时上门服务,其它产品均为送修方式。2、保修政策:按国家三包法进行整机保修一年(从销售商开具的零售单据日期开始计算),(剃须刀保修30个月.附件:刀头,刀网保修6个月,充电器保修12个月),(电吹风保修24个月)。对持有金卡用户按照金卡承诺保修,特殊配件的保修按厂方说明书所承诺保修期限进行保修,具体可依照厂方每年提供的保修政策执行.3、售后服务实行全国联保。4、免费保修条件:(1)在保修期内,凡属产品本身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2)保修时顾客应出具保修卡和有效的销售凭证,如发票、购物小票,用户信息等。(3)如顾客无有效销售凭证,按产品合格证上的生产日期延后三个月开始计算保修期。(4)如顾客提出保修期限与服务部陈述有差异的,按产品保修卡或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准。5、不符合免费保修服务范围的,可实行收费修理,但收费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下列情况不符合免费保修服务范围:(1)产品保修证书或销售凭证日期经过涂改的;(2)消费者未按说明书要求操作使用机器,所引起的故障;(3)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4)消费者因保管、维护、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5)消费者自行拆动、改装或加装其它功能后出现故障的机器。第二章责任第四条: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兑现和遵守《部份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甲方有责任积极向本公司用户宣传专业网点的服务内容,并给予合理的支持。第五条:乙方责任1、乙方有责任兑现和遵守国家新三包法,并负责本协议所规定的适用地域范围内我司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2、乙方负责在其管辖地域内合理发展自身服务网络和组织社会服务网络,并有责任监控其下线网络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3、乙方应保证自身及其下级网络在甲方产品维修之后的技术及安全性能,并对此负全部责任。4、乙方必须全部采用甲方提供的零配件维修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零配件挪作他用。5、乙方必须详细填写所维修产品的记录(此记录采用甲方所提供的专用表格,记录内容包括用户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产品名称型号、更换配件的名称及配件标识码、产品生产日---1---期,并有用户亲笔签名,记录不全视为无效维修)。6、乙方有责任随时向甲方反映产品质量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投诉,同时应立即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在需要时应甲方要求配合甲方代表对事件作出妥善、合理的处理。第三章义务第六条: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应积极参加。第七条: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的品牌形象、市场信誉。第八条:乙方有义务为其下线网络提供维修配件,同时应按时对其下级网点收集维修记录,不得延迟拖欠。第九条: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质量信息保密,不对外泄露、宣传。第十条:乙方应设立热线服务电话,保证至少10小时热线服务(8:00-18:00),详细登记用户资料,并保证24小时内提供服务上门维修和在点维修。第四章权限第十一条:甲方有权监控乙方及其下级网点的服务质量,服务规范。因乙方维修质量或服务态度等原因引起用户、经销商对甲方或甲方产品的投诉,经甲方调查属实,甲方对乙方予以书面或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如整改不力出现第二次投诉,则对乙方处以200元/次违约金。如因此出现反复投诉或对重大问题不及时反馈,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或事故曝光,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第十二条:乙方选定的下级维修网络应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建立;乙方店面装修使用甲方品牌形象(招牌、灯箱),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甲方设计要求制作,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拆除。第五章配件管理第十三条: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的零配件,在维修时让用户提供购买凭证及相关信息(若用户没有电话的可以打工厂电话报备),地址,姓名。对维修故障和所使用的配件进行登记,并及时在电脑系统录单,当月的单据在当月最后一天下午6点前必须录制完毕,否则,将无法核销配件和结算费用。没有电脑的维修网点当月月底必须将汇总表报客服部,由客服部代系统录单,乙方提供用户信息和旧件及时返向甲方冲账,并及时向甲方申请维修需要的新配件。第十四条:乙方向甲方申领配件必须交纳配件押金,该押金相当于配件保证金,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退还给乙方,协议解除后,配件押金先结清乙方对甲方的配件欠款,经双方确认后,余额在45天内再汇至乙方指定帐户。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履行《国家新三包规定》有关条款,并对甲方做出保修范围内(因质量问题)免费更换主要零件的承诺,不得向用户收取零件费用和维修费用,否则本次维修不予结算并处以200元的违约金。第十六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零配件申领计划,每月在5日,15日,25日为申请配件发放时间,每月可以申请三次配件(特殊情况除外),以便及时备足配件。特殊情况申请必须报请主管客户服务经理批准方予办理。乙方及其下级网点不得以缺零件为借口恶意拒绝为用户服务,一经核实处以每单100元的违约金。第十七条: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必须在7天内向甲方支付和配件押金元(大写:元),甲方按照配件金额1:1范围内给予乙方发放配件;零配件严格按照该额度限额发放,乙方应加快保修期内坏旧配件更换及核销流程,在超额度时及时补交配件押金增加配件信誉度,否则甲方将停止发放配件。由此发生的配件不及时供给引起的投诉,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十八条: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零配件,若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锈蚀、遗失的零配件,甲方按乙方零售出仓情况处理。第十九条:乙方结算时的所退回旧配件应当与维修记录单同步,以便核销和结算。第二十条:配件更换和核销对于保修期内的坏旧配件,乙方必须随保修单据按约定日期一同返回甲方,经甲方核对确认后给予核销,否则将作为乙方购买处理,且不给予结算。保修期外的配件为乙方购买物品,---2---甲方不回收,不更换!第二十一条:对于甲方发放错误的配件,乙方应立即退还,如在一个月之内未退还,甲方视为乙方同意购买和认同收到的配件为完好。第二十二条:乙方退回的旧配件应退到甲方指定的地址,退旧配件的运费甲方承担。。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往来货物(配件)以托运为主,邮政,快递为辅,禁止发放班车,托运费由收货方承担。第二十四条:保外配件申请保外配件以现金或银行打款方式销售给乙方,甲方在接到乙方保外维修配件需求申请后,经核实库存可以销售时,即通知乙方付款,确认款项支付后方能办理配件发放。第六章维修费用资费标准及费用结算第二十五条:甲方按以下要求给予乙方支付维修费:售后维修按维修数量以台计费,原则上每月结费,每个季度支付一次费用,月超过15台的必须每月寄回结算(并在系统录单),月维修不足15台的可按季度结算(并在系统录单或月底返维修汇总表,不按时在系统录单或不提供汇总表的不予结算维修费和配件核销),但最长必须在季度结算支付费用期限内(1-3月份为每年结算的第一季度),过期超一个月的按8折给予结算、超二个月按6折给予结算、超三个月不予结算。第二十六条:计费标准:1、结算价格:(1)上门费:为顾客维修产品而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三十公里以内为一般上门服务,按10元/次结算;三十至五十公里按30元/次结算上门费,超过五十公里按1元/公里单程结算上门费。(2)维修费:维修产品的人工费用,具体见下表序号苏泊尔产品系列维修费(元/台)上门费(元)序号奔腾产品系列维修费(元/台)上门费(元)1电磁炉换板5101电磁炉换板5无2电磁炉散件维修10102电磁炉散件维修10无3普通电饭煲(锅)5103普通电饭煲5无4电脑煲6104电脑煲6无5电压力饭煲6105电压力饭煲6无7普通压力锅5无7加湿器5无8榨汁机5无8台式饮水机7109豆浆机10无9立式饮水机101010其它5无10净水器6101111豆浆机10无1212电动剃须刀10无1313电吹风10无1414其它5无备注:A:饮水机制冷系统维修费:50元/台(次)(制冷系统维修只限于用压缩机制冷的饮水机的制冷系统漏氟、堵塞、压缩机坏的维修;结算费用已包含网点维修时所使用的氟里昂等材料费。)(3)保外产品的配件和维修收费标准,见电器关于保外配件价格和维修费标准的通知。第二十七条:维修费结算的凭据:1、凭乙方在每月25日前报到甲方的真实、准确的各种维修记录:《售后维修记录表》结算联和上传的《月度维修记录汇总表》每月26日至次月1日前提供结算联进行维修费用结算,如维修记录填写不详,或不按时将结算资料报给甲方,将不予结算。2、乙方进行售后维修费结算时,要同步退回旧配件冲帐,否则不予办理3、所有维修记录以甲方电话查询核实为准,一旦发现假单,除不予结算外,另加200元/单---3---的违约金,同时购买所更换的相应配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4、每月月底25日至次月1日之内邮件形式提交《月度维修记录汇总表》到邮箱,电话:如有不按时提交的维修网点,本月的维修费按八折结算。连续三个月不提交此表格,甲方将取消一切维修费结算与合作,相关损失自行承担。5、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还未收到上季度手工维修结算单结算联的网点,甲方视同乙方已经放弃费用结算,不再补结算逾期返回的维修结算联费用!四条:结算方式1、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服务网点费用结算管理规范》中所规定的要求向甲方结算维修费用,为了提高结算速度,甲、乙双方可协商将维修费转为零配件押金,或以现金电汇至乙方指定帐户,所有的结算乙方都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2、终结结算期为协议终止一个月内。3.超保修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配件收费标准》直接向用户收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费用)。但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第七章协议的解除第二十五条:如乙方因任何原因不能从事我公司要求的服务工作,则协议应予解除。第二十六条:如乙方违规、违约或维修质量问题、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社会曝光等恶性化事件的发生或严重危害甲方的品牌形象,则协议予以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绝结算一切费用,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第二十七条:协议一经解除,乙方应向甲方清还所领配件,甲方方可与乙方结算费用余额净额和退还配件押金。第八章补充条例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客户服务管理制度》执行。第二十九条:协议有效日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或顺延。第三十条:本协议由双方签章后生效,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签约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一条:乙方人员在维修中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三十二条:乙方人员在维修中不得向用户或经销商出具带有“质量方面问题”“属质量问题”等内容的书面认可或承诺。第三十四条:未经甲方法人代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人员提供任何款项及其它财物,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和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第三十五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修改文本以书面形式确定后与本协议效力相同。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效力等同,甲、乙各双方各持一份.奔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寺街支行苏泊尔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卡号:3860649980110078254卡号:4367423860990085396第九章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