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分工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印发宣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宣发(2009]1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各项任务分解和落实的要求,制定任务分工方案。一、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强化党员意识,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和把握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市纪委市委党校、市人事局协力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委、市委党校、市人事局2、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2意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或作l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对新任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牵头单位:市纪委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3、坚持每年对全市新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和履职能力专题培训,并作为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等教材纳入党校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党校、市监察局、市人事局4、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每年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分期分批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牵头单位:市纪委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二)深入开展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党风党纪教育5、认真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的纪律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教育和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3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牵头单位:市纪委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6、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决反对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牵头单位:市纪委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委、市监察局7、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减少文件数量,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市委办协办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8、加强对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乱议论、乱猜测、乱编造、乱告状等自由主义倾向,狠刹各种歪风邪气,旗帜鲜明地保护和支持大胆改革、勇于创新、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干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环境。牵头单位:市纪委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信访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9、切实改进各级各类学校领导人员作风,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4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10、纠正少数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办事拖拉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党委、,市委农工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三)加强全市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11、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范畴,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机关和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出部署,发挥各类宣传教育机构的作用,根据各时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会议制度,细化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责任,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信息产业办、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曲靖日报社宣威记者站12、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进一步丰富“三会一课”内容,不断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体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5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委、市委党校13、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化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深入宣传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主要工作,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发现、树立和宣传一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增强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夯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阵地。广播、电视等媒体要设立反腐倡廉专栏、专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要适时发布准确权威的反腐倡廉信息,及时引导网上热点,正确把握导向。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政府办、市信息产业办、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曲靖日报社宣威记者站(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14、认真落实中央、省、曲靖市和宣威市委关于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创建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示范点,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着力创作一批反映地方民族特色的廉政文化作品。牵头单位:市纪委6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信息产业办、市经济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市文联、曲靖日报社宣威记者站二、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廉建设中的保证作用(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1、建立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市委关于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完善市委全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规定》、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市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等若干制度规定。制定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方法。制定《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牵头单位:市委办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市人事局2、健全党内监督的具体制度。建立市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述职述廉、对拟提拔和表彰对象进行廉政审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7拔任用条例,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拟提拔人选坚持票决制,在干部考察中坚持对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进行考察。积极探索实践干部跟踪问绩问效问廉问责的具体做法,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实行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市委宣传部(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3、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相关制度。.修改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民意调查制度。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绩效评估制度,完善腐败预警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兼职以及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牵头单位:市纪委协办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4、制定关于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反腐倡廉有关制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5、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完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协办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6、修改完善并落实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8制度。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三)完善软环境建设制度体系7、认真落实《中共宣威市委、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制度,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高效、优质、规范、一流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牵头单位:市纪委协办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四)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度8、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关制度。牵头单位:市人事局协办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9、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领导干部责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参与机制、落实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反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市纪委协办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人事局(五)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10、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工9作机制,落实由纪委(纪工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党工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的规定,完善议事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反腐倡廉形势,及时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反腐败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改进和完善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机制。牵头单位:市纪委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信访局、市经济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行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1、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政治纪律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市纪委协办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政府办2、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牵头单位:市纪委10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监察局、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3、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市委确立的目标任务,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的关环节和关键键问题,严厉打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歪风邪气,努力突破制约发展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