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乙方:甲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乙方: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区各外围单位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宿舍、公司财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预防火灾,排除火灾隐患,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监督、指导,(以下简称乙方)签约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住宿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乙方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一、乙方必须认识以及遵守执行如下规定: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及其他防火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要求。2、建立和完善防火检查安全措施,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3、严禁擅自使用易燃物装饰装修宿舍。4、宿舍内禁止做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及60瓦以上高热度照明装置。5、宿舍内一律不准存放可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6、宿舍内不准随意安装灯头或乱接乱拉电线,不得在灯泡上罩纸和电线上挂物,禁止将电源插排放置在床铺上使用。7、宿舍内不准用易燃、可燃物料支搭,钉挡隔断。8、住宿人员禁止卧床吸烟,床前禁止放置烟灰缸,烟头不准随地乱扔。9、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禁止使用电炉、小太阳等大功率电器取暖,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10、宿舍要设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卫生制度管理,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火灾隐患。11、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12、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楼内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13、宿舍楼道及楼道出口禁止放置自行车、电动车及其他杂物,严禁占用、阻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14、住宿人员严禁占用、堵塞、遮掩、挪用、损毁、破坏及非因救灭火险而动用公司配备的一切消防设施、器材。二、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和各级公安消防机关的检查、监督和工作指导,积极协助甲方及各级公安消防机关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三、乙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及甲方对乙方检查查出不足或存在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视情节轻重进行100至10000元现金罚款;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乙方要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确定整改时间、负责人,报甲方审批、备案。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各单位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乙方:负责人(法人):身份证号码:电话: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