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思考学生汪红玲学号0925652423003专业行政管理层次专升本通讯地址湖北咸宁市中医医院邮政编码437100指导教师毛新贵学习中心编号:565学习中心名称:湖北咸宁奥鹏学习中心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学生姓名汪红玲学号0925652423003入学年级0909专业行政管理所属学习中心名称湖北咸宁奥鹏学习中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对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思考指导教师意见:评分: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评审意见:评审组长(签名)年月日备注目录摘要………………………………………………………1一、行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1(一)行政决策内容上的广泛性,要求实现民主化和科学化……………2(二)行政决策主体权威性,要求必须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2(三)要实现行政决策所代表的利益,决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2(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我国几十年来行政决策实践的经验………2二、实现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途径……………………………3(一)决策观念民主化、科学化…………………………………3(二)决策建设的制度化………………………………………3(三)决策研究的程序的正义化…………………………………5(四)决策体制的合理化………………………………………6三、结束语…………………………………………………9参考文献……………………………………………………91对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思考摘要行政决策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功能,正确的行政决策是推动行政管理顺利运行的保证。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这句话说明了决策的重要性。推动我国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程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决策理念、决策制度、决策方法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本文在浅思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性的基础上,重点对实现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途径的探讨与思考。关键词: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探讨与思考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要求,是国务院2004年3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与2008年5月《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职能科学化的法制特征的体现。《纲要》提出,要从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三个方面加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决定》提出,要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以及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六个方面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其指导思想是突出行政决策科学,目的是为了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关键环节是加强行政领导科学行政意识、制定并实施好相关制度。这是国务院《纲要》与《决定》对各级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出的方向性、原则性要求,在实践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各级政府、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决策制度普遍建立,各级行政领导依法决策意识明显加强,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方面表现突出。但是,在推进的实践中,因各地所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在政府行政工作中,由过去行政首长个人负责向科学、民主化决策转变程度和推进力度不同,故总体发展不平衡,发展体现过渡性、阶段性、差异性特点,制度的实施与制度制定的初衷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一、行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一)行政决策内容上的广泛性,要求实现民主化和科学化2行政决策的内容涉及的范围广,机构多,花费资源大,动用的人力、物力、财力数量大,它涉及到整个国家与社会范筹中的一切公共事务和行政资源。大到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各个领域的建设与发展,小到社会各个基层方方面面公共事务的日常管理与效益,都要通过政府的行政决策来进行筹划和管理。它涉及的范围广,机构多,花费资源大,动用的人力、物力、财力数量大,这些正是国家政权职能的广泛性、重要性所决定的。行政决策内容的广泛性要求我们在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实现民主化和科学化。因为,只有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才能使决策正确地反映各个领域、各项管理事务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促进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才能使决策者在大的方面运筹帷幄、指挥正确;小的方面有条不紊、指导有方,把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结合起来,促进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才能使决策在动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以最佳的投入,获得最好的产出,达到事半功倍的积极效果。(二)行政决策主体权威性,要求必须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行政决策是处理国家事务时作出的决策。只有具有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职权的组织和个人才能成为行政决策的主体,只有这样的主体才能制定管理体制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决策。所以,行政决策的主体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行政决策的这一特征表明,行政决策主体上的权威性和执行过程中的约束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形成正确决策。我国在管理上和经济生活中曾经出现的几次较大的失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和危害,就更加突出地说明了行政决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因此,我们必须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三)要实现行政决策所代表的利益,决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任何行政决策都是处理国家公共事务的,都要反映国家和人民的意志,代表整个国家和广大人民的利益。这正是我国政权的民主性质所决定的。行政决策要正确反映和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必须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我国几十年来行政决策实践的经验回顾我国几十年行政决策的历史,凡是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之间的联系和作用而作出的科学决策,都是比较正确的。但是,在以往的决策中也不乏失误的地方,给我国革命和经济建设事业造成重大损失。我国的革命建设实践证明,决策工作只有走群众路线,集中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克服盲目性,不断增强科学性,才能使我们少走弯路,少犯错误。3二、实现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途径行政决策的民主化亦即民主决策,就是指决策过程必须经过民主程序,保障人民群众最大程度地参与,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亦即科学决策,就是指行政决策在科学的决策理论指导下,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运用科学的决策方法进行决策。在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建设中,民主决策是基础,科学决策是主导,说到底就是要确保每一个决策方案都能符合我国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实现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尤为迫切,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毫无疑问需要从多向度着手,进行扎实细致的工作。(一)决策观念民主化、科学化当代中国行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建设,在中国文化源流中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无疑是需要大力予以创新的系统工程。决策虽然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体现,但它却必须符合一般科学的法则即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而在决策中采用新的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意味着决策是一种科学的行为,而不是某种权力或其它性质的行为。认识这一点,人们自觉就可以把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因此,要在我国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的思想观念和传统因素。当前党中央决定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行政决策总是针对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提出新的解决方案,特别需要创新,以民主化科学化为基本宗旨,更是把观念创新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呈现出来。具体说来,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已有文化观念的影响,做出合理的权衡和考量,摆脱落后陈腐观念的消极影响,扬长避短。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目前现实发展的状况,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精神,推陈出新,建构适应新的发展要求的观念,为行政决策的制定和运行提供强有力的观念支持。(二)决策建设的制度化如果说观念创新是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前提,那么制度建设就是根本保证。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言简意赅地点明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尤其对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具有直接的针对性。按照西方经济学新制度学派的观点,制度就是指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和规则体系,包括以宪法、法律、法规为基本内容的正式规则和以传统、习4俗、习惯等形式存在的非正式规则及其实施机制。于是,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所要达到的目标来看,我们这里所说的制度建设,就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法制建设和行政决策本身的制度建设两个方面。所谓一般意义上的法制建设,就是指整个国家的法制化建设。这是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本保障。在社会法制化的引导和调控下,行政决策就可以做到依法决策,实现决策权依法有据,决策行为依法进行,决策效果依法审视。正因此故,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在建构和谐社会过程中,我国仍然需要不断地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加快法治社会的建设。从行政决策本身来看,我国现阶段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应当着重建立和完善如下制度:(1)信息收集与处理制度。一项成功的决策,总是在完全掌握相关的各种信息基础上做出的。而且,每项决策都会带来利益关系方面的某些调整或改变,自然特别需要尽可能多地掌握有关的信息。为此,我们需要强化的主要措施有:建立专门化的信息机构和专业化的信息队伍,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充分发挥信息机构在政策制定中的职能作用;采用现代化的信息工具,即以电子计算机和现代化通讯设备相结合,形成各种联络系统和电子计算机系统;构建网络化的信息传输渠道,为大幅度提高信息传递速度和利用率提供物质保障和技术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损耗和失真。(2)集体决策制度。当前,政府部门关于决策的规定,一般都体现在工作规则或会议议事规则之中,专门对决策规则做出全面、具体规定的较少,为此,必须尽快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集体决策制度。首先,明确决策参与者。本着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充分发扬民主的精神,对领导、专家、群众参与决策的范围、程度、形式等做出明确规定。其次,明确决策权限。要根据政府的职能、权限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直接和间接参与决策的机构、人员做出明确的界定,杜绝在决策过程中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发生。再次,明确决策程序。必须坚持集体决策的形式,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一定要由集体讨论决定。(3)决策问责制度。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规范的法律制度约束和监督,导致决策失误和国家财产损失现象严重,而决策者又不受应有的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制度,能够有效避免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为此,一方面要对决策集体和决策个人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对履行决策制度、规则和程序提出明确要求,规范约束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者的责任意识,促使决策者提高决策水平,防止决策失误。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失误者进行责任追究。对于那些不按照法定的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要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5(三)决策研究的程序正义化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仅体现在决策的内容方面,同时也体现在决策的具体程序上。所谓程序正义,就是指在进行决策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决策的操作规程、实际进程以及表现形式等等具有合乎法律规定的正当性。长期以来,有的政府领导者形成了一种习惯把行政决策神秘化,总爱小范围讨论,生怕泄露了机密。这种神秘化的结果,从根本上排除了对决策的广泛性、民主性的研究和讨论,助长了决策上独断专行的家长作风和官僚主义。这实际上是决策不能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为了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必须实行决策研究的公开化。首先要提倡百花齐放,才能有达到提供更好更多方案的目的,从而使政府在决策方案的选择上数量增多、范围扩大。其次要提倡百家争鸣,才能做到对各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