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宜水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用户手册欢迎函尊敬的东方明珠花园业主:您好!安丘市宜水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同仁欢迎您及家人入住东方明珠花园,并祝各位安居乐业、万事如意!为了便于各业主及住户能进一步了解东方明珠花园的物业服务运作情况,本公司特编写此住户手册,以供参考之用。东方明珠花园的服务规则及各单位使用规定,旨在保障东方明珠花园全体业主/住户的利益。专业的服务能保证业主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从而保值并升值。感谢您选择宜水居物业,我们真诚期待与您携手合作,共同把东方明珠花园打造成为高尚文明、温馨和谐的美好家园。宜水居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郑重承诺,我们将秉承“以业主为中心,以服务为己任、以满意为目标”的服务理念,坚持“服务至诚、管理规范、进取创新”的质量方针,打造一流的物业服务团队,让您买得放心、住得舒心。安丘市宜水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章东方明珠花园简介东方明珠花园位于安丘市商场路东首北侧,整个小区占地面积逾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为安丘市区较大的高档社区。东方明珠花园小区内林木环抱、绿草如茵、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周围有市级重点中小学、幼儿园、休闲商业城、综合医院、超级市场、肉菜市场、书店、药店、银行、邮局等,小区内车库等设施,生活配套齐全,令东方明珠花园居民的日常生活十分便利。各业户之邮寄地址,举例如下:联系地址:中国山东省安丘市商场路东首北侧东方明珠花园xxx楼xxx单元xxx室邮政编码:262100第二章业主公约为加强东方明珠花园的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自觉遵守。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二、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三、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四、该物业每一单元的转让应包括一份明示承诺:有关购买者应于买卖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就产权情况变化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并将由购买者所签署,与附录相同的承诺书交与物业公司,以确保有关购买者遵守本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并受其约束。前业主在物业公司接到这一通知前,对该单元的管理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仍负有责任,前业主亦有责任支付至转让日的管理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前业主如未能付清其应付的管理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管理公司有权向前业主及或新业主追讨。五、业主使用该物业内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涉及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应按规定交纳费用。六、业主和使用人,必须按规定定期交纳有关的管理费用。七、住户对房屋的使用,必须要个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和外貌。(2)未经批准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任何装修不得改变受力结构。(3)任何危险物品不得进入小区和房屋内。(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活动。(5)不得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和公共场地。八、业主有权对其房屋进行规定范围内的装修、维修。但必须先向物业公司申报,并填写《装修申请书》或《维修申请书》,预缴押金,并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工程完毕后,由物业公司核实装修项目,原押金由物业公司退回。九、教育全体常住成员及临时来访的亲友遵守本公约,并由签约人或住户对家庭成员或亲友的违章行为依章负连带责任。十、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弃任何物品,否则应承担因故意或过失向地面坠弃物品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十一、禁止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休息时间音响设备不得高音播放、制造超量噪音,以免影响其他住户休息。十二、不得随意阻碍异产毗连房屋的正常维修(如:上层楼漏水,给其他住户造成影响时,上层楼住户必须给予配合),否则应承担因故意或过失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责任。十三、垃圾(包括搬家垃圾)应用袋装好,放入垃圾筒,不得放在楼梯口、道旁或草坪、违章者每次罚款5元至20元。重犯或屡犯者加倍。十四、在小区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废物或杂物、随地倒垃圾。(2)饲养令人恐慌的家禽、家畜和宠物。(3)未经批准,擅自架设天线、接驳水、电管道或开挖道路、草地等。(4)搭建各类违章建筑。(5)损坏水、电设备,花草树木、园林小品等公共设施。(6)不按规定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7)机动车辆碾压人行道和绿化带,或不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8)不得改变窗户或阳台色调和前后阳台的用途。不得在阳台两水管道中排放污水,杜绝两污水混排等问题的出现。(9)不得擅自在小区内任何未经允许的公共地方乱张贴、乱写、乱画、乱刻,悬挂任何广告牌或物品。(10)不得从事任何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作不文明表演。(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十五、承诺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修养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十六、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公司在该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的除外)。十七、养成出门检查关闭水管、燃气、电器开关的良好习惯。各业主若因本身的疏忽引致水、电、煤气、结构损坏或其它物体外溢,而损害他人或其财产,则所产生的诉讼、索赔和要求,由该业主全部负责。十八、各业主不得将单元用作与本公约条款相抵触的用途,亦不得有滋扰、损害其它业主的事情发生。各业主不得将物业任何单元、任何地方用作非法、不道德、有损他人利益、违反当地风俗或任何物业公司认为不适当的用途;而如物业公司因制止上述行为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法律费用等,均由作出该行为之业主负担。十九、客车超出9座,货车载重超出1.0吨,以及所有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车)、三轮车均不得进入小区。第三章装修管理规定为加强房屋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者的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所有房屋的业主、使用人、经营人和相关人员,均应遵守国家建设部、省、市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条文者,根据条文规定的有关条款及物业服务公司的规定,行为人需要进行整改或就此赔偿损失。一、总则宜水居物业服务中心将会协助业主对其所属房屋进行装修,如果业主对本规定中的内容有疑问,请垂询服务中心。本规定仅供业主及业主所雇请之装修设计师承建商作参考之用,规定内所有规则及条款旨在于帮助业主更有效而迅速地按规划文明装修,及早顺利入住。业主及装修负责人详阅此规定后,请在本规定的承诺书上签字,并连同已填写清楚的资料交至服务中心,以证明业主明白并承诺本规定所列之规则及条款,业主亦有义务知会所委托之设计师及承建商必须同样的遵守这些规则及条款。所有业主的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获取服务中心的审阅批准后方才可以进行装修工程。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保留对本规定作出修改的权利。二、装修细则业主在装修前必须细阅及遵守以下装修细则:1、装修申请业主须于装修前7个工作日内向宜水居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以及保证书,并附装修图纸(含土建、水、电、有线、电信线路等图纸)一份给服务中心审批。业主须得到服务中心书面批准并发放《装修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办理装修应携带资料:(1)、业主身份证原件(查验)(2)、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联系电话(3)、施工队人员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寸彩照2张为了避免业主于装修期间对物业造成损坏,物业服务中心要求业主装修前支付1200元得装修保证金,800元得安装空调押金。以上费用将于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服务人员检查,发现没有任何违章后,二个月后退还给业主。物业服务中心保留权利向业主追讨任何于装修期间造成的损坏的费用。商业网点租赁房,租赁期满后退还装修押金。2、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及承建商必须将装修垃圾袋系好,并须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堆放,物业服务中心将会于装修期间经常巡视公共地方,装修垃圾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清运,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收取。3、装修规则(1)消防设施装修期间,为防止发生火灾,严禁在室内装修现场吸烟,明火烧煮,业主或施工单位须自行确保在单位内有足够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等。(2)装修噪音及污染业主的装修工程若对邻近业主或其他人士有所影响时,如噪音、环境污染等,业主或施工单位须关闭入户门以减少影响。(3)保险业主在装修前请自行安排有关之保险,如财产险、第三者意外保险、雇员保险等。(4)证件装修施工单位须在装修开始前7个工作日内提交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资料,领取有关证件并支付工本费,所有装修人员须每次凭有效出入证出入小区出入口。三、装修规定1、规定项目(1)一切装修不得危及小区楼宇的结构及公共安全或妨碍他人,影响小区整体观瞻等。装修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符合防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建筑功能的要求,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和建筑外观,不影响毗连房屋的正常使用,不妨碍相邻关系。(2)原则上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施,如室内间隔需拆除或改动的,必须事先向服务中心或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申请,认定可行才可施工,但施工过程严禁使用五磅以上的工具。业主对因修改单元间隔之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修改单元间隔而引起在办理房产证时增加的费用和带来的一切问题。(3)室内隔墙的砌筑,必须采用轻质隔墙,如石膏板墙、木夹板墙、各种轻质砖墙(容重≤1000kg/m)等。所有隔墙在表面装饰前需要到物业服务中心报验及确认,不能擅自提高单位地面的标高超出楼板容许的负载。(4)住宅的电线管、水管、煤气管连线线管、电话线、电视天线、电缆等均不准在外墙敷设;不得擅自在外墙打孔或安装悬挂设备。(5)不得改变住宅外观,更不得在室外或外墙加任何招牌、遮蓬、铁笼、花架、骨架天线及其它装置。(6)室内所有排水管的出口不得改动,并按原设计(排污、排粪)分别驳接。(7)不得改变屋内卫生间与厨房的使用用途。(8)供电部门规定,用电线路增加/改动项目必须先报供电部门批准并办理室内线路更改许可证后方可进行。(9)卫生间、厨房地面、墙面更改必须要做防水层,以避免影响相邻物业,交付使用的楼宇卫生间墙面、地面已做防水层,卫生间吊天花板时,请勿钻板。一经改动,业主将自行负责相关的一切责任。如违反以上的规定,保修期的保修责任将不再存在,所有设施及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业主自理。另外,如因此而令其它住宅受到影响,一切维修及因此造成的赔偿责任及费用亦由该业主负责。(10)为保持楼宇外墙整体外观,任何装修及维修均以不影响楼宇结构及设施为准,例如禁止在承重墙切割、开孔等;业主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打孔安装空调,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因安装原因发生跌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业主购买的房屋设有观景阳台的,禁止自行封闭及乱放杂物等行为;禁止私自加装防盗窗、网、门等行为;禁止在观景阳台及前窗玻璃张贴广告及宣传品。(11)空调位置:外墙面采用先进的外保温技术,切勿在外墙面上穿凿打孔,否则使您的居室保温效果受到影响,同时也使外墙破损,影响美观及使用寿命。空调室外机须安装于指定位置,业户切勿随意更改位置或另装于外墙或其他窗户。否则,所造成之损失均由业户自行承担。(12)禁止向地板打孔、开挖等(因本小区采用地板式供暖系统,以免破坏供暖设施,影响正常使用)。室内地面已预埋水暖管线,进行地面铺装时严禁盲目在地面凿孔、钉钉子、打龙骨等破坏地面基层设施的行为。否则,所造成之损失均由业户自行承担。(13)业主如不按照规定装修,一经发现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自行将更改的项目恢复原貌,所需费用一概由该业主负责。另外,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该业主承担。(14)业主的室内装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其中的水、电工程,更须委托有牌照、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水、电管线的连接。(15)电器安装: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安装各项电器工程时,业户必须聘用有合格操作证的电器技术人员。(16)供水及管道系统:业户未得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