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小学年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2018年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和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禹城市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我校深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把新安法和《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实施工作作为长时间坚持抓好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履职尽责、依法管理学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在全校师生中宣传发动,并认真学习领会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落实好各类安全措施,组织参与完成好上级的统一活动,并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学生、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为了使安全意识深入每个师生的心里,并形成长效的机制,我校成立了安全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教育活动月的计划和措施,努力确保了安全宣传教育的有效性,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法制观念,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我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典型经验观摩、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二)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12·4”国家宪法集中宣传活动。12月1日-7日,我校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展板、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三)开展“122交通安全教育”专题活动。12月2日—12月31日,学校组织学生在德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122交通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了全校学生(幼儿园)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确保安全出行。(四)组织开展全校“教师安全素养”测评活动。2017年12月8日-2018年1月8日,组织全校教师通过德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教师安全素养”测评系统,进行测评作答,通过教师安全素养测评报告,深入了解全校教师安全素养水平,作为校长、教师培训的必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并组织考核,进一步提高教师安全素养。(五)组织开展“预防幼儿伤害教育”专题活动。11月27日-12月31日,组织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在德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参加中国教育学会主办的2018年全国“预防幼儿伤害教育”专题活动,提高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家长的法制安全意识。(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学校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针对校舍、冰雪灾害、取暖、消防、踩踏等安全,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对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七)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我校围绕校车安全、冬季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口密集场所逃生等内容,强化交通事故、火灾、踩踏等的疏散、防护演练,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等给学生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救援实战演练,普及应急常识,检验协调配合能力,增强师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三、安全月活动总结提要:提高了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着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上,通过学校上下的共同努力,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隐患,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总的来看今年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月”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通过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月”期间,营造了较为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对于提高所有人员的安全意识,“以人为本、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安全工作没有终点,今后,我们将更好地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