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甸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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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夏政发[2008]号关于印发夏甸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夏甸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三月十七日夏甸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烟台市、招远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08〕17号)、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招政办发[2008]1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二、范围、内容和方式(一)排查治理范围:各重点行业、各重点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含个体民营企业)。主要包括: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及各种基础设施等;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6、易受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7、近年来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单位。(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有关部门、企业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三、工作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多方参与联动”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政府各部门负责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监管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分工是:镇安监办牵头,国土资源所、公安派出所、交通管理所、工商所等部门配合,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夏甸交通管理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公安派出所牵头,卫生院、交通管理所、农机站等部门配合,负责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和道路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与治理;水利站牵头,公安派出所、水库管理所配合,负责水上渔业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国土资源所牵头,村镇建设办公室配合,负责建设施工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国土资源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矿山采空区和地质灾害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水利站牵头,各工作区、有关村配合,负责水利设施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商所牵头,经贸办、公安派出所配合,负责商贸流通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镇教办牵头,公安派出所等部门配合,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卫生院牵头,公安派出所配合,负责医疗卫生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镇文化站牵头,公安派出所配合,负责文化娱乐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镇农机站牵头,交通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配合,负责农业机械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农电站负责供、用电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其他各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本部门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负责辖区、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每月调度工作情况,及时报镇安监办。四、工作安排第一阶段(3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并加强监控。2、认真组织好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非煤矿山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非煤矿山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依法关闭的非煤矿山违法开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第二阶段(4月至7月):围绕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因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按照不放过每一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河流,不放过每一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人员密集场所的“六不放过”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2、对排查出来的病险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河道堤岸、桥梁、涵洞、危险路段和尾矿库等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3、认真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建立的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第三阶段(8月至9月上旬):围绕夏季和“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2、以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要重点抓好非煤矿山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防坍塌,道路交通防超限超速超负荷等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第四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学校、医院、村庄、车站、商场、宾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广播、电视、供水、供电、水库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矿山、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2、把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3、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第五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工作力度。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政府、企业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安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3月20日前报镇安监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安监办及主管部门报告。(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和本地的产业特点以及各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迅速组织各行各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事故隐患要建档监控,挂牌督办,逐级上报。(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企业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安监办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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