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业务发展情况综述二、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存在问题(一)小微企业本身的不足经营管理能力不强。小微企业很多都是由个人或是家庭所建立的,其中个人素养和管理水平也大不相同,很多的企业都没有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治理构造,很多小微企业对业主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的情况不够明确、市场定位不准确、缺少对产品的创新力度。信息不相符。因为小微企业个人信息不能向外公布,信贷人员不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使得很多金融机构不能对信息和风险进行准确的把握和识别,其中的成本代价也比较高。财务制度不完善。很多小微企业业务在开展的时候,不能够实现实行实收实付的制度,其中有会计报表信息不完善,财务资料不真实,报表情况不能及时的反映实际情况,没有加强监管力度。4、经营风险不容易控制。小微企业经常受到外界经济环境的影响,其中往往出现经济状况不稳定、死亡情况较多、没有抵押等多方面的风险问题。(二)银行发展小微业务经济效益不显著首先,从成本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原则是保证经营安全和实现最佳收益。小微企业行业分散,业务频繁,导致信用信息也较为分散。为了发展小微企业业务,商业银行势必会增加网点,加大运营设备和人力投入,从而导致了交易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银行贷款业务无论数额大小,其投入的交易成本和信息费用差别并不大,与大中型企业贷款相比,小微贷款的单位成本明显较高,为了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商业银行倾向更具规模、资金需求量更大的大中企业发展贷款业务。(三)风控难题待解从风险角度来看,由于小微企业生产规模小,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缺少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透明度低,存在许多不规范和不易监控,导致信息采集较难,具有较高的违约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一般参照大企业贷款模式,仅从以往企业的财务状况来判断小微企业的偿还能力。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方法以及现在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对小微企业的中风险问题没有进行准确的辨识,使得商业银行无法准确的判断小微企业的授信风险。(四)小微金融的要求与大银行现有业务模式不匹配大型商业银行的传统客户是大中企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体制机制都是针对大中企业的情况而设计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因其“短、小、急”等特点,其业务从本质上讲与传统的针对大中型企业的信贷业务有着十分明显的不同,在业务成本和业务风险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商业银行目前仍需要探索适应小微金融需要的业务模式。例如,由于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业务灵活分散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特点,其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信用信息难以得到有效收集,这就造成了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的不对称,而且导致了征信系统无法充分发挥其在服务小微企业中融资的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小微企业获取银行贷款主要以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贷款,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等方式在实际应用中比例有限。但小微企业的资产规模有限,尤其是对于刚刚成立的小微企业,在短期内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却几乎没有实物资产用于抵押。(五)服务小微的金融资源准备不足商业银行因其自身性质,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大型商业银行以其网点众多、覆盖面广、国家信用支持力度较大的优势,一般将其竞争市场定位于大中型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而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较为不足的中西部地区,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较少,这就造成了区域间金融资源的不均衡。(六)小微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目前,各家商业银行虽然推出了不同名称的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业务,但各个业务本身性质相似,以抵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由于产品的创新程度有限,一家银行推出新产品会很快被复制。小微企业实际分布的行业非常广泛,企业经营千差万别,不同类型小微企业对银行金融产品的需求差异较大,银行现有的产品及服务模式远远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目前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实行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分业经营体制,这阻碍了金融机构间业务范围的交叉和拓展。从商业银行这个角度来讲,分业经营不利于其为小微企业提供组合型、方案式金融服务,无法对多种理财产品和服务进行优化组合,只能推出单一性的金融服务,从而容易被竞争对手仿效。三、新常态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服务发展机遇(一)正确认识银行业的新常态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各个方面、各个行业都显现出了新的特征——财政收入步入个位数增长的新常态,外贸出口也步入个位数增长的新常态,而银行业也迎来了利润增速下滑、不良率攀升的新常态。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中国银行业》杂志2015年第2期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银行业资产和利润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也将调整为中高速增长。2014年银行业贷款增速已降至13.5%,比前5年平均增速下降了6.5个百分点;商业银行净利润同比增长9.7%,比前5年平均下降了一半多。种种迹象表明,以往银行业发展“水涨船高”的便利条件已经不再具备,增长速度回稳将成为银行业的一种长期趋势。而除了增速回稳,利率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也使得银行的利差进一步收窄。2014年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款利息净收入占营业净收入比例为48%,比3年前下降了7.3个百分点。尚福林指出,利息收入占比将进一步下降,银行业做大规模吃利差的传统盈利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了。尚福林还表示,近年来实体经济积累的一些压力已经越来越多反映到银行信贷质量上,典型表现就是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持续“双升”。截至2014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8426亿元,已连续12个季度上升;不良贷款率为1.25%,较年初上升0.22个百分点。银行业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未来一段时期,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可能在金融领域进一步显现。工商银行行长姜建清曾直言不讳地表示,中国银行业发展正在进入“新常态”,商业银行增长将全面趋缓。当下对银行的直观感受是增长减慢,“以工行为例,2006年完成股改上市后的五六年间净利润年均增速始终保持在30%左右,总资产增速在15%左右,而近两年的净利润大约每年增长10%多一点,总资产每年增长8%左右。整个银行业的发展大致也是这个趋势。”姜建清认为,中国银行业发展的新常态意味着增长方式和经营模式的深刻变革。首先是金融市场变化的挑战,金融脱媒化趋势进入加速期,越来越多社会资金绕开银行,直接进入金融体系,使得银行贷款在社会融资中占比持续下降,并给银行的存款基础带来较大冲击,抬高资金成本。其次是监管收紧的挑战,随着巴塞尔协议Ⅲ在全球范围的全面实施,中国商业银行在国内外市场都面临着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新监管规则对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和资本质量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利润增速下滑和不良贷款“双升”意味着银行业躺着数钱的好日子已经结束了。银行业要想继续发展,必须要求新求变,创新、差别化经营才是商业银行的出路。(二)利率市场化棋至终局中国人民银行在5月10日宣布降息0.25个百分点,同时还扩大了存款利率的上浮空间至基准利率的1.5倍。由于中国的利率市场化只剩下存款利率上限这一条限制,因此有分析人士指出,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有可能在下一次利率调整时最终完成。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也给出了类似的暗示。陆磊在解释央行此次政策调整时表示,这次扩大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有两个原因:第一,5月1日的存款保险条例的正式出台已经奠定了最终的存贷款利率完成市场化的制度基础,央行之前还担心社会公众是否受损,在存款保险制定已经建立的情况下,这种担心不存在了,定价权就可以交给金融机构了。第二,以往利率上浮扩大到1.3倍,但并不是所有金融机构都上浮到顶,它是有空间的;现在上浮到1.5倍时,这个空间就更广阔了。真的你放得很宽的时候,双方就可以放在桌面上谈了,这时候双方的注意力就从央行定的上浮空间转移到怎么样来确定风险溢价,怎么样实行差别定价。打个比方,就好比你跳高能跳一米八,我给你定一米六的空间,你就没有发挥出来,如果定的是25米,你再怎么蹦也蹦不到天花板上去。因此,天花板存在与否在微观意义上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所以,实际上全面取消浮动区间的微观基础和宏观条件基本上具备。从央行政策和陆磊的解释来看,央行已经做好了利率市场化的一切准备,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后一步已经胜利在望了。(三)商业银行转型需要在经济新常态下,银行业的内外部环境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其过去赖以成功的业务发展模式正面临越来越大的制约和挑战,转型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方向,商业银行的客户结构面临调整,需加强对小微、零售客户的开发。随着融资渠道多元化,大型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明显下降,银行的议价能力也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面对资金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为维持净利差空间,多数银行开始转向议价空间更大客户。加之在监管层面,对小微和零售在资本监管要求上的倾斜(风险权重更低),银行在过去几年中加大了对信贷客户结构的调整,普遍加大了对小微企业和零售客户的投入。(四)政府扶持创业创新为小微业务创造更大市场新常态下,政府为了稳住投资和就业,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并出台政策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会议认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今年就业压力加大的形势,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5月初,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五部门下发《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国务院、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负的措施,并致力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业务,符合国家政策取向,也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四、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服务发展对策与建议(一)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工具助力小微金融从银行的角度来说,一个企业能不能贷款主要是评估它有没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众所周知的原因,小微企业获得贷款难的最大问题是信息不透明、账务不规范,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彼此信息不对称。为了有效进行风控,在缺乏足够数据支撑的前提下,银行习惯于通过有效的抵质押或担保措施来发放贷款。按照传统的做法,再小的企业也要跟大企业一样去做尽职调查,去走常规流程,对银行来说,这样做的成本太高了。对银行来说,互联网不是新事物,但大数据的运用是一个全新的技术手段。互联网大数据正在颠覆银行传统的信贷模式,尤其是面向小微企业的信贷模式。通过一个大数据的信贷模型,银行的信贷审批中心可以自动计算出某个小微企业主可以获得多少贷款,这个审批过程只需要几分钟。互联网与银行的结合正在颠覆小微金融的生态链,商业银行应当积极拥抱这一趋势,以节约成本和人工。(二)强化营销能力,挖掘潜在客户有很多小微企业在金融市场冲击下,仍然保持良好运营。商业银行应该寻找,获得以及维护这些目标客户,抓住机遇,扩展市场,可以结合为客户结算的同时,深入了解这些有发展、有效益的企业,然后适时建立信贷关系,接着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贷的市场营销活动,就是为了更好的和客户交换产品和价值,从而促进小微企业客户业务的有序发展,改善自身和客户之间的业务结构。商业银行在发展小微业务的时候,要通过市场营销活动,进行信息的传递,建立企业的信誉和形象。而且商业银行还需要从模式批量化、产品标准化、定价合理化以及道路广泛化入手,不断的拓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营销道路。(三)对小微企业实行差别授权在下划、投放计划、资本占用、拨备政策等各个方面,坚持对小微企业业务实行政策倾斜,充分满足小微企业业务发展的需要。创新授信额度使用方式和还款方式,根据小微企业用款季节波动性较强、现金分期回流的特点,采取一次授信根据需要分批提款、定期审查额度循环等新型授信方式,以及整贷零还、零贷零偿、零贷整还等灵活的贷还款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的资金支持,同时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