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租赁和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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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租赁和信托本章目录学习指引第一节租赁的基本概念第二节银行租赁业务的种类第三节租赁合同与租金第四节信托业务学习指引课时安排: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租赁的概念、种类和信托的涵义,了解银行开展租赁的意义和信托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教学重点:租赁的概念、种类和信托的涵义教学难点:租金的计算方法第一节租赁的基本概念一、租赁的含义(一)租赁的含义租赁是由“租”和“赁”两个词构成的。“租”是指将物件借给他人使用而收取报酬,“赁”是指从他人手中借入物件使用而支付费用。可见,租赁是指财产所有者(出租人),按其契约规定,将财产租让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根据契约按期缴纳一定租金给出租人,出租人对财产始终保有所有权,承租人只想有使用权的经济行为。二、租赁的基本要素(一)租赁当事人出租人:出租物件的所有者,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将物品租给他人使用,收取报酬。承租人:出租物件的使用者,租用出租人物品,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二)租赁标的指用于租赁的物件。(三)租赁期限即租期,指出租人出让物件给承租人使用的期限。(四)租赁费用即租金,是承租人在租期内获得租赁物品的使用权而支付的代价。三、租赁的历史发展(一)租赁产生的基础租赁作为一种信用形式,其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是私有制。由于租赁是在保持财产所有权的条件下对使用权的让渡,因此,出租人首先必须拥有对财产的所有权。(二)租赁发展的四个阶段1.古代租赁古代租赁产生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是最古老的租赁形式。生产力的发展,促使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产品有了剩余,产品交换成为可能。交换的发展又促使有一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人。少数拥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富人,为了增加财富,就出租一部分物品。租赁物件有劳动工具、牲畜和货物等。古代租赁具有以下特点:1.古代租赁是一种实物租赁,其目的为了相互交换使用物件。2.古代租赁是一种原始的实物信用,双方之间没有固定的契约关系和报酬关系,租金用实物来支付。2.传统租赁(租赁目的在于使用租赁物,只租不售)传统租赁涵盖了封建社会以土地租赁为主的整个历史时期。(出租人与承租人已经采取契约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传统租赁的物件包括土地、农具、马匹、房屋等。与古代租赁相比,传统租赁具有以下特点:1.传统租赁是以获得出租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租赁信用形式。2.传统租赁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以一定的契约和报酬为前提的经济活动。3.传统租赁仍以实物租赁为主。3、现代租赁的概念和意义(1)现代租赁的概念现代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种租赁活动,是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性质(特征)的信用交易,是企业进行长期资本融通的一种手段。现代租赁包含的内容:1)就租赁目的而言:承租人是为了进行设备投资而进行租赁的2)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对租赁设备有挺足、续租的权力,也有留购的选择权。3)在现代租赁中,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一般不是通用设备,而是承租人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而选定的具有一定规格、性能和型号的生产设备。4)从租赁期限上看,融资租赁的期限较长,并且是不中断的,承租人必须按合同定期交付租金,不得中途解除合同。(2)现代租赁的主要意义1)没有巨额资金支出的前提下,获得设备的使用权来产生利润;2)避免设备陈旧过时,加快设备更新;3)减少通胀给企业造成的损失;4)现代租赁可以扩大产品销售,有利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四、租赁与其他信用形式的比较(一)现代租赁与银行贷款的比较现代租赁银行贷款信用范畴租赁信用合同标的物是设备银行信用合同标的物是资金融资方式完全融资不完全融资融资形式不增加负债增加负债(二)现代租赁与分期付款的比较现代租赁分期付款信用范畴租赁信用商业信用第一笔款项交易标的签订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使用权租赁合同分别属于出租人和承租人所有权购货合同购货方五、银行开展租赁业务的意义参与租赁业务的银行业务的种类:(1)资产业务:直接购买设备贷款给租赁公司(2)中间业务:提供信息预测计算服务(3)代理业务:租赁公司令银行为委托单位按时收取租赁费租赁业务不但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有利于银行资产业务的多样化和分散投资风险,而且也为商业银行拓宽中间业务、加强服务功能提供了新的空间。第二节银行租赁业务的种类一、经营性租赁(作业性,服务性或操作性赁)(一)概念出租人向承租人短期租出设备,在租期内由出租人负责设备的安装、保养、维修、纳税、支付保险费和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等。(二)主要特点租赁关系简单,仅涉及两个当事人。承租人是不特定的,一般数量较大。租赁的目的主要是为短期使用。租金的支付具有不完全支付性。租赁物一般是通用设备或技术含量高、更新速度较快的设备租赁物件的选择是由出租人决定的。租赁物件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经营性租赁的租期一般比较短.承租人出租人供货商维修、保养、保险⑦支付租金⑥出租设备⑤签订租赁合同④委托租赁③卖签合订同买①交付设备、验收②经营性租赁过程我国商业银行参与经营性租赁的形式我国商业银行参与的经营性租赁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商业银行向经营性租赁公司提供贷款融资,另一种是商业银行直接出租通用设备或技术含量高、更新速度较快的设备。二、融资性租赁(一)主要特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租金分期归流资金与物资(商品——租赁物)运动的紧密结合承租人具有选择设备和供货商的权利融资租赁的期限较长融资性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或信贷租赁,承租人为了进行设备投资而进行租赁。委托租赁①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签订租赁合同③支付租金⑥支付货款④签订买卖合同③选定设备②交付设备验收⑤售后服务⑦融资性租赁过程融资性租赁与经营性租赁的比较区别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出租人、承租人承租目的添置设备、长期使用短期使用,接受服务物件类型主要是寿命较长的大型专用设备多数为更新较快的通用设备物件的选择一般由承租人向供货人选定设备基本上在出租人的现货中选择物件的使用承租人可像自己的东西一样使用对承租人有一定的限制或要求承租人特定的一个承租人不特定的多个承租人租赁期限时间较长,一般3--5年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租赁合同中途不可解约,期满有多种选择中途可以解约,期满可以退租维修、保养由承租人负责由出租人负责(二)融资性租赁的主要形式1.以租赁业务的具体方法为标准(1)直接租赁:是购进租出的做法,由出租人用在资金市场上筹措到的资金,向制造厂商支付货款,购进设备后直接租给承租人的租赁业务。直接租赁过程(2)转租赁:是租进租出的做法,即由出租人从一家租赁公司或从制造厂商租进一项设备后转租给客户的租赁业务。转租赁构成示意图制造商用户租赁公司出租人购货合同①租赁合同②转租赁合同④③交付设备(3)回租:是指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设备资产(如房屋)卖给租赁公司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将其从该租赁公司租回来的租赁业务。企业(承租人)租赁公司(买主)出售设备①支付货款②租回设备③支付租金④回租交易示意图2.按租赁中出资者的出资比例为标准(1)单一投资租赁指的是由出租人单独承担购买租赁设备全部资金的租赁。(2)杠杆租赁也称衡平租赁或代偿贷款租赁。指银行租赁部门若一时无能力购买巨额价值的设备,可在小部分自筹资金的基础上向其他银行或保险公司筹借大部分贷款(一般占60%~80%)并以所购设备作为贷款抵押、以转让收取租金的权力作为贷款的额外保证,然后将设备租给承租人,以收取的租金偿还贷款。3.国内租赁和国际租赁4.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5.企业租赁、混合租赁、厂商租赁三、杠杆租赁的意义、当事人、合同和交易程序(一)杠杆租赁的意义1.对出租人只需提供设备价款20%-40%的资金100%的税收投资优惠借入的贷款不可被追索2.对贷款人有设备第一抵押权、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作为收回贷款的保障3.对承租人由于出租人可将减税优惠的一部分好处转让给承租人,从而有利于降低承租人的租金水平(二)杠杆租赁的当事人杠杆租赁是最为复杂的租赁交易,共有7个当事人1.承租人必须是有相当实力的大客户2.设备制造商和供应产商3.物主出租人产权分属于多个大银行和大公司4.物主受托人受物主出租人委托5.债权人或贷款人往往有多个贷款人6.合同受托人代表债权人与物主受托人联系7.包租人或经纪人在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充当中间人包租人或经纪人合同受托人物主受托人杠杆租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承租人包租人或经纪人物主受托人合同受托人物主出租人供货商债权人或贷款人一般由租赁公司、投资银行担任(三)杠杆租赁涉及的合同1.参加协议杠杆租赁所有当事人2.购买和制造协议承租人和制造厂商3.转让协议购买协议的转让协议,承租人和物主受托人4.信托协议产权参加者和物主受托人5.合同信托协议物主信托人和合同信托人6.租赁合同7.保证协议(四)杠杆租赁的交易程序1.筹备阶段(1)承诺,包租人与未来承租人联系签署一项具有承诺性质的委托书(2)包租人寻找股权投资人和债权人(3)产生物主受托人和合同受托人(4)上述当事人签署一项参加协议2.正式进行阶段(1)物主出租人和物主受托人签署信托协议,确定现金投资比例(2)物主受托人与合同受托人签订合同信贷协议,确定贷款比例(3)物主受托人代表物主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4)物主受托人代表与合同受托人签订合同信托协议(5)承租人和厂商签订购货协议(6)承租人与物主受托人签署转让协议(7)合同受托人向厂商交付货款(8)厂商将设备物权交给物主受托人(9)厂商向承租人直接发货(10)承租人向合同受托人交付租金(11)合同受托人收到租金后想债权参加者交付债务本息,可扣除信托费等费用后,将租金余额交给物主受托人(12)扣除信托费等费用,将余额按出租比例分付给每个出租人案例分析某市小轿车生产企业,其一辆小轿车的正常销售价大约为20万元(含税价)。如果该小轿车生产企业采取融资租赁的销售方式,一辆小轿车租赁10年,每年收取租赁费为3万元,则10年应收取的租赁费为30万元。租赁费付清后,小轿车的所有权归承租方。根据(国税函[2000]514号)文:“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而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属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由此该小轿车生产企业融资租赁货物的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其融资租赁增值的部分,也就是相当于利息收入,对于企业来说是没有任何的增值税进项,最终应缴增值税为:(30-20)*17%=1.7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1.7*(7%+3%)=0.17万元。但如果该小轿车生产企业依法经中国人民银行或有关部门批准,单独成立租赁子公司,将小轿车的融资租赁业务交由租赁公司处理,将大大降低税负。因为(财税(2003)16号)文明确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或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有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由此计算子公司应缴营业税为:(30-20)*5%=0.5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0.5*(7%+3%)=0.05万元。一辆小轿车可节约税收成本为:1.7+0.17-0.5-0.05=1.32万元。第三节租赁合同与租金一、租赁合同(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和内容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指的是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承租方去的设备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协议。是以有形的、非消费物为目的的要式合同,是双物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