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委托人(甲方):代理人(乙方):合同期限: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行:一、转让标的1.1转让商标名称:。1.2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1.3商标注册号:;登记机构:。1.4商标的类别:。1.5核定使用的产品或服务:。1.6商标有效期限:。二、转让方责任2.1转让方应保证是上述转让商标的权利人,保证该商标为有效注册商标及上述商标资料的准确性,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且未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质押。2.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2.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前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转让方必要时应予以协助。2.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2.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2.6转让方负责办理本合同或同意转让商标声明的公证,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应给与必要的协助。三、受让方责任3.1受让方应与转让方共同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负责在国家商标局办理转让商标的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3.2按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费用。四、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五、商标权转让的时间5.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并办妥商标转让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国家商标局不予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七、转让费与付款方式7.1转让费:7.2付款方式:。7.3付款时间:。八、违约责任8.18.3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元。九、保密9.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9.2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9.3保密期限为年。9.4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十、不可抗力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10.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十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10.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0.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十一、争议的处理11.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1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法院起诉。十二、补充与附件12.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12.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三、合同效力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商标局公告核准之日止。13.3本合同一式份,转让方执份,受让方执份,国家商标局备案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字页)委托方(盖章):咨询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