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注)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1)招聘理由书(样式可下载)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2)停留日程表(样式可下载)(请尽可能详细制作。可参照填写实例。)(3)身元保证书(样式可下载)(注)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政府省厅或者是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或大学教授或副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以省略身元保证书,申请人持因公护照也可省略身元保证书。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4)邀请机关的资料(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级别以上的人时需要在职证明书,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可以省略)。a、已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研究机构邀请时,提交课长以上职位人员的在职证明。)(1)法人登记誊本原件(发行后3个月以内)(2)日本上市企业的话,可提供「会社四季报」(最新版)的本企业部分复印件(3)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4)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的概要资料b、没有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1)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2)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的概要资料(3)大学教授或者副教授邀请时,提交其在职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