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广元市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早”预警机制实践与探索2010-12-0710:47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7日电据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消息,为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地关心、爱护和挽救干部,四川省广元市今年率先在全省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机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机制,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存在可能引发腐败的问题或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纪违规但可不予以追究纪律责任的行为,运用事前警示提醒、事中警示诫勉、事后警示追究,对应发送警示提醒书、警示诫勉书、警示追究书,及时发现、督促、帮助其改正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问题,建立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于一体的机制。一、主要做法(一)推行三项制度。立足“早”字,建立了警示提醒、警示诫勉、警示追究三项制度。警示提醒制度立足于事前防范,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组织认为有必要提醒的问题;单位重要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遇有婚丧、乔迁、出国(境)等事宜,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需要事前提醒2的问题。警示诫勉制度立足于事中监督,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廉洁从政、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工作中存在不正之风、不廉洁行为及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在执行党的政策以及干事创业中出现的一般性决策失误和工作偏差的;警示提醒后发现需要实行诫勉的。警示追究制度立足于事后挽救,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党员领导干部出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或其他党纪党规、政纪条规所禁止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警示诫勉后仍未整改到位的。(二)创新三大载体。预警主要采用书面方式,使用统一规范的文书,履行相关手续。对警示提醒对象,发《警示提醒书》,告知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或需要注意的重大事项,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解释、说明、承诺或书面答复并报承办部门。对警示诫勉对象,发《警示诫勉书》,要求其立即终止错误行为,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承办部门。对警示追究对象,发《警示追究书》,指出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危害,责令其在1个月内对存在的错误纠正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报承办部门。同时,视其情节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上一级组织部门提出组织处理建议。(三)抓好四个环节。一是线索收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业务以及有关专项治理和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注意发现和掌握预警线索,同时广泛收集其他机关和部门发现的,包括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效能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的以及媒体披露的预警线索。3执纪执法机关在工作中发现需要给予预警的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二是线索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筛选、分流和处理。属上级管辖的,及时报告;属本级管辖的,直接处理;属下级管辖的,及时批转,跟踪督办。三是对象确定。警示提醒对象直接确定。警示诫勉和警示追究对象在了解、初核或调查后确定。警示提醒对象,经各级纪委分管副书记审批后确定;警示诫勉对象,经各级纪委书记审批后确定;警示追究对象,由各级纪委书记或常委会确定,并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所属部门和党员干部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或不正之风较多的地区及单位,综合分析后需要实施预警的,预警对象一般为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四是结果运用。对警示提醒情况,根据需要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对警示提醒对象,预警后群众仍有反映,经调查问题属实的,转警示诫勉、警示追究;对警示诫勉对象,如整改不力、错误蔓延的,转警示追究或组织处理。对警示追究对象,整改期满,错误没有得到纠正的,转立案查处或组织处理。对警示诫勉、警示追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及预警对象所在单位党委,视其情况向当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同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警示追究对象在整改期满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四)强化五大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早”预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建立由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法院、检察院、公安、人事、群工、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全市“三早”预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联席成员单位4的职责。各县区、各部门也成了相应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全市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分级实施、分层预警”的“三早”预警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对全市“三早”预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召开“三早”预警工作记者会,详细介绍了“三早”预警工作,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纪检监察报、四川日报等省内外数十家新闻媒体对我市“三早”预警工作予以了肯定性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报纸、广播、简报、专栏、标语、网络等载体,对“三早”预警工作的意义、目的、对象及组织实施等进行了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干部群众人人了解、人人参与预警工作,努力营造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检查考核。市委将“三早”预警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也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做到了“三早”预警工作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采取定期抽查、定期报告、领导带队检查等形式对“三早”预警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预警内容的处理情况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情况,有力推动了“三早”预警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应预警的问题实施不力的;对预警线索排查、移送故意拖延的;对反映问题严重且线索具有可查性的,不经核查而直接予以警示提醒的;对应给予纪律处分,而以预警代之的;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视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截止目前,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5个单位、4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五是强化工作实效。建立“一季度一联席一汇报”和线索分级移送制度,及时分析排查处理预警线5索,强化预警。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泉同志定期组织召开预警线索收集分析排查会,确定预警对象和预警形式,先后对存在公车私用、行政审批效率低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以及个别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不正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9个单位、个人予以警示提醒,督促限期整改,有效防止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截至目前,全市警示提醒76个单位、个人,警示诫勉15人,警示追究1人。二、主要特点(一)突出了“一个主题”。“三早”预警机制,实现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的有机结合,依靠制度的约束力、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监督的主动性、增强防范的严密性、强化纠错的及时性,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一般性错误的领导干部,有效地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行为,突出了立足“早”字抓预防,实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关心和爱护干部这个主题。(二)填补了“两大空白”。“三早”预警,建立起了事前防范、事中诫勉、事后挽救“三道防线”,填补了对领导干部介于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的行为以及“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这两大空白,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架设一道监督警戒防线,有效破解了预防腐败的“瓶颈”问题,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三)实现了“三大转变”。一是从事后查处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转变。更加注重事前提醒监督,增强了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6从单一监督向立体式、全方位监督转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依靠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充分调动公检法、组织人事、审计财政及信访等部门在业务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收集预警线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立体式、全方位监督。同时,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在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需要预警线索及时向市预警办报送,由市预警办对其进行预警,有效解决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预防腐败工作格局。三是从制度的零散性向制度的规范性转变。对现有的廉政提示、摘转群众举报要求领导干部回复说明等制度进行清理规范,统一纳入“三早”预警机制建设,统一发送“三书”预警,有效整合了资源,发挥了制度的最大效益。三、初步成效(一)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意识。各级党员干部通过对“三早”预警机制建设目的、意义等内容的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到“严是爱,宽是害”,实施“三早”预警,不是组织跟谁过不去,也不是组织对谁不信任,而是组织对大家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目的是使大家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尤其不犯大错误;牢固树立起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就是对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的理念,积极参与“三早”预警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加强监督,严格自律、廉洁从政。7月以来,30余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24万元。(二)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实施“三早”预警工作,预警线索是基础和条件。为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线索来源,我们坚持专门机关监督与业务部门监督相结合,既依靠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7纠风、效能监察等工作中加强监督,又充分发挥公检法、财政审计、信访督查等业务部门在执纪执法中强化监督、收集线索。坚持专门队伍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既依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行风评议员、效能监督员、廉情信息员等专门化队伍加强监督、提供线索,又主动从新闻媒体披露、书记、市长信箱中获取预警线索。从而形成了多层次、广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截止目前,共收集预警线索185条,其中,纪检监察机关收集95条,新闻媒体披露获取线索25条,执纪执法部门移送35条,其他方面获取线索30条。(三)进一步丰富了监督方式。通过发送《警示提醒书》、《警示诫勉书》、《警示追究书》“三书”进行预警,强化了监督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同时,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主要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定期召开党风廉政教育大会、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等制度,早打招呼、早提醒,有效弥补了书面预警存在的直接性差等问题,从而使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方式更加多样化、更加生动直观化、更加具有可操作化。(四)进一步拓展了监督领域。“三早”预警机制,实现了“三个统一”。一是对人与对事的统一。不仅通过掌握个人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而且通过分析单位存在的问题,对领导干部实施预警,将对人与对事有效结合起来。二是自律与他律的统一。通过事前提醒、事中诫勉、事后追究,既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实施预警提醒,督促其严格自律,又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进行监督。三是实现了八小时内外监督的统一。“三早”8预警既机制兼具教育、预防、惩处三种功能,构建了跨越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第三道防线,推进了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五)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制度。针对预警工作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公车私用、行政审批效率低下、违法廉洁自律规定以及个别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不正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将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状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个人奖惩情况及其他廉洁自律情况记入廉政档案,全面动态掌握领导干部生活工作情况,及时预警提醒。出台《广元市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的规定》、《广元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出台《广元市规范乡镇公务消费管理暂行规定》,全面推行基层公务消费集体决策、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双签等五项制度,有效解决乡镇运行成本高、支出随意性大、开支漏洞多、监管难等问题。全面推行网上招投标,有效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00余项。(六)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在预警监督中我们通过正确把握监督政策的导向和尺度,对一些长期束缚党员干部手脚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对因敢闯、敢干、敢试而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