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法律门户网站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高校积极稳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虽然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但仍然存在培养机制不全、课程体系陈旧、教学方式单一、师资队伍不足、保障措施不力等问题。为适应我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实施创业四川行动,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凝聚全社会的共同力量,全面深化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二、准确把握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目标要求(一)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的基本原则,切实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总体目标。2015年起,全面启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结经验、强化宣传,创设环境、营造氛围;到2017年,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建设一批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先进部门(单位)、示范高校和实践基地;到2020年,基本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建立健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指导帮扶、文化引领等多位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多方参与,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明显提升。三、扎实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点工作(一)更新创新创业教育观念。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全员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在全体人员中牢固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和“面向全体、人人参与”的改革意识,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二)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各高校应根据新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及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融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新制修订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立足自身办学定位、服务面向,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制订学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三)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教育厅应建立全省普通高校专业设置公共服务平台与专业管理状态数据平台,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健全全省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前完成省级和各高校当年年度报告编写发布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省直部门应组织行业协会,定期发布我省重点产业人才需求报告和人力资源市场供需情况。综合法律门户网站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支持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在现有系列“卓越计划”基础上,到2020年,省级“卓越计划”试点项目达到500个;新增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类综合改革项目、“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项目,加大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力度,形成一批科学先进、可复制可推广的教改成果;鼓励高校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到2020年在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大力实施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计划,以科技项目的形式,择优选择在川高校在读大学生,资助其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优势学科领域开展有创意、有创新价值、有产业化前景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和发明创造。各高校应积极开拓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途径,稳步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四)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各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按照“面向全体、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原则,调整优化课程设置,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新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高校应开设面向全体学生的通识性创新创业公共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动力;开设具有行业特点、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着重提升学生创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开设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进程,探索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在线课程;立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创新创业需要,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应性、特色性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五)改革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以学生为主体,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教学,创造条件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鼓励教师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各高校应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分析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支持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志趣,自主选择创新创业路径。各高校应深入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考核结果与学生能力相匹配。(六)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各高校应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以优势学科为支撑,联合骨干企业共建或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为技术支撑,联合建设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促进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平台的共建共享。到2020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达到20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达到100个,力争在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高校建立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成全省高校实践教学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到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达到5000个、省级项目达到15000个、校级项目达到50000个,覆盖学生不低于20万人。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等各类社团。指导并支持各高校加快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力争在2017年底之前,在所有具备条件的高校建立以学校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导师等多方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确保俱乐部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制度、有活动。大力推动各地、各级各类及各企业科技创新资源向在校大学生全面开放,并将开放情况纳入相应建设评估考核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建立各种形式的创业园、产业园和科技园,促进全省各类创新及重点园区都建立大学生创新相应基地。到2017年,以“51025”重点产业园区为主要依托,在小企业创业综合法律门户网站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示范基地中加快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践和项目孵化,形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的孵化培育体系。到2020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达到400个、创业示范基地达到100个、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达到100个、职业院校实训基地达到100个。定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开展“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等。支持省内高校联合行业企业,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大学生竞赛,积极组织省内高职高专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七)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各高校应大力推行学分制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制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学生个人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需求跨学科门类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学生。(八)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各地、各高校要明确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教师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对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内容。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予以倾斜。加强对专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切实提升专业化水平。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淘汰制度。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允许高等学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建立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支持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申报高校特色岗位教师职称。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培训,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相关行业企业应认真落实。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高校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九)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加强国家、省各项创新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扩大政策知晓面,引导大学生熟悉并用好政策,营造创业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省级和高校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基地”五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建立大学生创业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建立省级创新创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网络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落实高校学生创业培训政策,研发适合学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建设网络培训平台。鼓励高校结合年度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自主编制覆盖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专项培训提升计划,或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通过学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