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育才中学大学区教师培训制度(讨论稿)为了拓宽大学区教师视野,培养创新思维,以素质教育、教学成果为抓手,提高全体教师业务水平,提升教师的职业内涵,特制定本制度。指导原则第一条加强区本教师培训,提高教学实施水平。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研究新教材、探讨新教法、抓实学科培训。通过开展大学区集中讲座、教学观摩、理论研讨、教学沙龙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第二条提高教师课堂教学管理与驾驭能力的培训。教学过程是一个知识扩散、交流的过程,教学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教师如何高效进行教学,对课堂的组织与管理,对学生的引导,驾轻就熟,才能游刃有余。教师在掌握丰富知识的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组织的能力和技巧。第三条树立终身学习的目标,树立高尚的教师职业素养。积极探究新的教学理论,新的教学方法,借助各种培训学习平台,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成为一名与时俱进的学习型和研究性教师。基本要求第四条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主要目的是帮助教师树立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现代教育观念,运用大教育观和学习观对教育行为进行反思,在课程改革理念指导下探索新的教学行为。第五条教育教学专业能力培训。着重培训教师在教学活动组织中导入、强化、变化、刺激、提问、分组活动、教学媒体运用、沟通与表达、结束以及补偿教学等基本技能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业检查与评价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合作研究、偶发事件处理、与家长和学生有效沟通的能力,丰富和发展教师教育智慧。第六条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要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提高利用网络搜集获取信息、加工利用信息、整合交流信息和评价信息成果的能力,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整合,提高教学效益。第七条掌握基本的教育科研方法。主要是培养教师良好的教学研究意识,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提高教学研究能力,促使教师成为研究者。第八条在内容选择上,把以“学科”为中心、着眼于知识的系统深化和整体性的培训内容,转变为以“问题”为中心,着眼于学校改革发展和教师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其内容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和现实针对性,注重反映现代教育观念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操作流程第九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每学期组织大学区教师集中听专家报告1—2次。进行知识理论的培训,教师能力和心态的培训。第十条积极利用各级学会主办的竞赛、会议、各种交流活动,鼓励有条件的老师参与活动,提高认识。组织全员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育叙事、教学反思和教学课件等的征集评比活动。第十一条鼓励教师积极主动进行在职教育,联系相关大学如陕师大、省教院进行对口培训,支持有条件教师业余时间到大学旁听课程,在深度、广度上提高教师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第十二条以年级组、教研组为单位申报培训计划,对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进行不定期集中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在各校积极承担各项教科研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学区长学校的引领作用。在课题研究方面,承担相关课题,课题负责人牵头,组织成员学校共同参与,共同开展研究;整合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课题,统筹规划学区内课题的开题、研究、结题、展示等活动,扩大课题研究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第十四条以学区长学科组为核心,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家指导,教研引领,邀请学区学校相关学科教师全程参与。第十五条充分发挥大学区内学校学科教师优势,开展名师、骨干教师跨校听课、评课指导和教学研讨,组织教学引领和学科教学培训等活动,促进成员学校教师专业成长。成员学校骨干教师上示范课,学区学校教师听课、评课。第十六条开展名师带徒,教师结对,网上捆绑等活动。大学区内学校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学区内年轻教师至少一名。学区学校不定期派教师到学区学校进行“影子培训”。第十七条在大学区内学校共同开展教科研活动,发挥互助作用,开展集体备课、同课异构、一课多磨、教学竞赛、课程开发、成果交流等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相互学习,借鉴经验,优势互补。第十八条建立专家团队,建立网络交流平台,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把相关资源集中存放,供全体教师课余浏览,有问题或建议可以发表,专家团队进行解释,全体教师可参与交流。第十九条本制度经大学区行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实施。西安市育才中学大学区教师交流制度(讨论稿)为落实《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实施方案》和《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关于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稳步、扎实、有效地推进大学区内教师交流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大学区内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全面提升整体办学水平,特制定《西安市育才中学大学区教师交流制度》。基本要求第一条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促进教师在大学区内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第二条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配置大学区内师资。操作流程第三条交流条件1、大学区内各校在职在岗教师,身体健康。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3、教育教学能力强,精通业务,为各校学科骨干教师。第四条交流方式1、为实现教师队伍的双向有序流动,优化学校的教职工编制,配强学区管理层力量,提升管理水平,每学年拟与成员学校在初一、初二两个年级的相关学科开展为期一周至一个月的互派教师活动,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任务,探索教师队伍双向有序流动的合理途径。2、自今年9月起,试行学区内学生交流制,利用学区优秀资源,提高学区教学质量。3、与其他学校的教师互派活动也将在校际间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4、交流教师要按照《新课程标准》及《教学常规》的要求,认真完成所教学科的各项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5、积极参加交流学校的教学教研活动,通过信息交流、听课、座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带动接收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第五条人员待遇1、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交流教师派出学校给予一定的交通和误餐补贴,具体数额由交流教师派出学校确定。2、交流教师参加评先树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3、交流教师职务晋升同等条件下优先。第六条考核办法1、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教师交流工作考核细则,负责对交流工作进行督查考核。交流结束后,派出学校与接收学校要对交流教师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与评价,存入交流教师个人档案。2、交流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个人交流情况作为交流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管理办法第七条成立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大学区内教师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八条交流教师由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双重管理,以接收学校管理为主。第九条本制度经大学区行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实施。西安市育才中学大学区教师评价制度(讨论稿)为实现大学区内教师队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激励竞争,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课改的理念,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和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大学区内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优化学校管理模式,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新型的中学教师评价体系为根本目标,特制定《西安市育才中学大学区教师评价制度》。指导原则第一条建立符合课程现念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发展性教师评价是在课程改革理念指导下的一种着眼于教师、学校未来发展的一种评价,是一种以促进教师自主发展,以教师为核心,以发展教师个体为理念的教师评价。因而在教师评价体系的构建上要针对教师个体的特点,让每个教师参与到自身评价体系的构建中,让教师为自己定位,为自己指出发展的可能性及目标,指出自身自主发展的途径、条件和方法,在构建中注重教师的个人价值,评价目标和评价计划要由评价者和教师协商制定,双方认同,把实现教师个体发展目标和实施评价看作是双方的共同职责,从而促进教师在不断的发展中完善自身,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式的发展,使评价体系成为引导教师面向未来,成为一种期望性的评价体系。第二条科学合理的开展教师评价,关注教师的发展。学校的发展与教师的发展息息相关,课程改革为教师提供了展现自我的舞台,只有创建起科学的合理的能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机制,才能更好的为新课程服务,才能让教师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从而提高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第三条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机制,让学生、教研组、年级组、学校领导、家长、教师自身参与到评价中,让教师获得全面客观的信息,从而让教师获得更高层次的发展。第四条创建灵活的评价机制,要客观的评价教师的工作,要充分发挥评价促进教师成长的功能,必须在评价实践中提倡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常规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促进教师的自主发展。基本要求第五条使教师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端正工作态度,改变工作作风,促进教师和谐、健康的发展,激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六条改进管理和评价模式,以评价促发展,提升全体教师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提高大学区内各个学校工作效率。第七条科学、公正、及时地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评价原则第八条发展性原则——评价是为了促进大学区学校工作和教师个人素质的发展,引导教师通过评价进行自我反思,实现自我完善与自我提高。第九条导向性原则——评价最终目的是为了引导广大教师准确地对自身思想品德、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教书育人和教学能力、工作效绩作出公正、准确而又全面的价值判断,帮助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提升大学区学校教师队伍整体凝聚力与战斗力。第十条全面性原则——改革单纯以分数评价教学质量的做法,根据德、能、勤、绩四方面,多指标、全方位、多层次地实施评价,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第十一条激励性原则——力求通过评价帮助教师看到自己的成就和不足,激发广大教师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主动性与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和学习当中。第十二条灵活性原则——评价虽有规定分数,但在实际工作时,采取“上不封顶”方式,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教研和课改中。第十三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价运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都要公开透明。评价要全面客观,坚持标准,切忌感情用事。操作流程第十四条对象和内容1、评价对象:大学区内各校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2、评价内容:根据不同的岗位,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为评价内容,综合评价。第十五条评价时间:教师评价每学期末进行,第一学期为初评,第二学期进行学年总评。第十六条评价办法:对教师考核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性分析为主;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以过程考核为主;学生、教师、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评议与行政评价相结合,多角度考核;德、能、勤、绩相结合,全面衡量。具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考核:(1)工作态度:包括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自觉性,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承担学校、教研组和其它部门工作的态度,团结协作的意识等。主要通过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考核,群众评议,最后由大学区行政联席会议作出评价。(2)常规教学:包括备课、上课、改作、作业量和遵守教师常规制度等方面。主要通过学生评议,教研组长考核,教务处检查进行。(3)考试成绩:主要通过对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和第二学期期终考试成绩的分析。(4)教学教研:根据开展课题研究的情况和学生竞赛、论文发表或评选、优质课评比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评定。教师评价先由个人总结自我评价,再组织交流和群众评议;评价小组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提出初步评价意见;评价领导小组全面审核分析,确定评价结论。第十七条等级与奖罚1、教师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控制在评价总人数的10%左右。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事业心不强,纪律散漫,工作随便,教学效果差或造成事故等人员,应评为不合格。2、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大学区内教师奖励办法,对评为优秀的教师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