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青少年项目专场)暨广州市青少年服务项目创意大赛运行规则手册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组委会-1-2013年9月-2-目录1、参与各方及参与流程····························22、项目申报制度··································63、项目评审制度··································84、项目参展制度··································105、资金签约制度··································116、资助项目培育评估制度··························137、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制度························158、资助项目信息报送及反馈制度····················189、资助项目结项制度······························1910、附件1:志愿服务项目资助意向协议书·············2011、附件2:志愿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书·················28-1-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定于2013年12月4日至5日在保利世贸博览馆6号馆举行。本届展会定位为青少年服务专场,邀请青少年、志愿服务供应方、支持方、需求方及参与方参会。大会现场将举办广州市青少年服务项目创意大赛。为建立健全办会机制,进一步做好参展项目的申请、评选、培训、参展、资助、培育及社会支持资金跟踪管理服务,制定本规则。-2-参与各方及参与流程(一)第三届志愿服务广交会参与各方(二)主办方职责1、负责活动筹办及现场组织;2、为参展项目免费提供展位(具体面积视展区情况而定);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组委会主办机构: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广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志愿者事业指导委员会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活动筹备组织青少年服务、志愿服务供应方面向青少年提供服务的各类社会机构、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青少年服务、志愿服务支持方自愿为青少年服务项目、志愿服务项目提供经费、实物、场地、人力资源的爱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青少年服务、志愿服务参与方自愿参与青少年服务、志愿服务的个人、团体。青少年服务、志愿服务需求方需要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提供专业青少年服务、志愿服务的人群或机构。资金监管方(资金管理)负责对资金的入账、划拨、使用进行监管、协调和审计项目监管方(项目评审)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参展及评估工作-3-3、建立参展项目长期跟踪培育及资金监管机制;4、协助参展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及宣传包装。(三)供应方参与方式1、项目申报:9月27日至10月31日期间,登陆广州志愿者网(),点击“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参展项目申报”图标,按要求完成网络申请。2、项目评审:主办方组建6个专项评审委员会,选定250个左右参展项目(从中遴选部分精品及培育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培育)。3、项目包装:参与主办方组织的大会参展培训,学习志愿服务项目推销及参展布展技能。4、项目推介:参展项目进行前期推介,自主选择参加主办方组织的集中推介活动。达成初步资助意向的项目应签署《志愿服务项目资助意向协议书》(参考范本见附件1)。所有参展项目在12月4日、5日举办的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上进行现场推介。各项目执行团队自行制作项目宣传展示所需易拉宝、宣传册、音响、视频材料。5、签订协议书:达成资助意向的合作双方在大会现场签订《志愿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范本见附件2)。6、经费划拨。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按照《协议》要求,在资助款项到位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费划拨。7、项目实施。志愿服务供应方按照《协议》要求,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并主动向主办方和支持方报告项目实施进-4-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办方将为每个获资助项目推荐管理架构师、项目策划师、资源拓展师进行跟踪培育。8、项目跟踪监管:主办方进行实时监督及跟踪培育,发现未按照《协议》实施项目有关情况的,将按照协议规定进行处理。9、结项。所有受资助项目应在《协议》规定的项目终止期后1个月内向主办方递交项目结项报告。(四)支持方参与方式1、寻求支持项目。通过参与专场推介会、浏览主题网站()等途径了解参展项目,寻找有支持意向的项目。对于有意向资助项目,填写《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支持意向登记表》,并提交给主办方。2、签订《资助意向书》。与供应方或主办方签订《志愿服务项目资助意向协议书》(范本见附件1)。3、参加现场展会并签订《合作协议书》。支持方按大会有关日程安排参与现场活动,与意向支持的项目供应方签订《志愿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见附件2)。4、划拨款项。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资助款划拨至广交会专项账户(余款划拨以协议书规定为准)。5、跟踪项目实施情况。会同主办方跟踪了解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五)需求方参与方式1、通过参加主办方组织的专场推介会、浏览主题网站-5-()等途径了解参展项目,寻找本机构需要引入的服务项目。2、参与现场活动,与意向对接项目供应方进行洽谈,将相关项目引入本机构。(六)参与方参与方式1、通过参加主办方组织的专场推介会、浏览主题网站()等途径了解参展项目,适合的服务项目。2、参与现场活动,与意向参与项目供应方进行洽谈,参与项目实施。-6-项目申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暨广州市青少年服务项目创意大赛项目申报工作,制订本制度。第二条申报项目要求围绕青少年成长守护、教育培养、社会融入、职业发展、婚恋家庭、文化体育领域任一类,立足党政关注、社会热点、青少年需求。第三条申报项目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并持续至2014年底;原则上每月开展服务不少于2次,总服务时数不少于200小时,不接受一次性的活动申报。第四条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求在广州地区内(包括从化市、增城市)开展。第五条项目申报要求在9月27日至10月31日期间完成。具体操作流程为:登陆广州志愿者网()点击“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报名入口”,注册申报组织,填写组织信息,按要求完成网络申请(如已注册直接使用注册组织账号登陆申报)。第六条项目申报要求提交以下全部材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已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机构提交);2、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3、项目负责人1寸证件彩照电子版(底色不限);4、项目宣传片或视频(视频长度在5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40MB);5、5-6张左右项目实施照片(照片文件名说明该照片内容,以压缩包形式上传;6、项目申报承诺书。-7-第八条申报项目要求服务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持续性、项目执行方案基本明确,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推进计划、活动频率、参与规模、覆盖人群、宣传推广等。第九条申报项目要求附有详细的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交通、装备、物资、餐饮、宣传等),申请支持经费预算一般在5万元以内。具有重点示范意义项目申请支持经费预算可酌情提高。第十条每个组织可申报1至5个项目(其中申请支持经费预算超过5万元的不超过1个)。第十一条前两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获得资助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体,如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未按照项目计划完成服务、资金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不得申请参与本次大会。第十二条各项目申报材料一经接收,恕不退回。-8-项目评审制度第一条为规范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暨广州市青少年服务项目创意大赛项目评审工作,公平、科学、合理的筛选参展项目,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已按照本次大会项目申报制度要求完成资料申报的项目。第三条大会组委会根据申报主体基本情况、项目资料填写完整性、经费使用计划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其中:法人团体在民政、工商等部门近3年年度审核皆为合格。非法人志愿者团体有明确的管理团队架构,在“志愿时”综合管理系统注册且无违规被投诉记录,有与志愿服务专业内容资质相符的人员配备。应具备科学合理的经费使用计划,主要用于项目业务开展、影响力提升和直接服务受益对象等方面的支出,交通餐饮补贴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15%,各支出科目单价、数量及占总经费的比例与项目服务规模、频率及宣传效果相匹配。第五条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材料由组委会上传大会主题网页,接受市民点评,相关评论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第六条大会组委会通过定向邀请、社会报名等方式,组织各青少年服务领域专家、学者分领域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经网络展示的申报项目逐一进行评审甄别,确定各申报项目参展资格,评选出精品项目、推荐项目。-9-第七条各领域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于“志愿时”系统上大会官方网页进行公示。-10-项目参展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项目参展方按规定布展、参展,特制定此规范。第二条参展方需于办会前15日按组委会要求提交参会现场所需文字、图片等资料。第三条项目方应根据大会组委会的时间进行布展,遵守大会布展安排。第四条大会组委会将免费向参展项目提供3m*3m的展位,展位内有桌子一张、椅子两、双孔插头一个。第五条参观人员应自觉遵守观展秩序,遇到紧急突发情况,应听从馆内工作人员指挥,迅速有序退场。第六条老年体弱的参观者需有人陪伴照顾,儿童进馆需家长照看,以确保安全。第七条参观人员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请勿触摸展品,请勿攀爬、躺、卧、踩踏布展设施。第八条参观人员应自觉保持环境卫生,严禁在馆内吃零食和丢弃杂物。第九条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宠物入馆。第十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械具危险品入馆。第十一条衣冠不整,醉酒者,谢绝入馆。第十二条损坏物品按价赔偿。第十三条严禁在馆内滋事闹事,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11-资金签约制度第一条为规范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的签约流程,明确资助方、受助方和监管方的权责利,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本届大会授权委托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大会资金管理和登记签约工作。第三条在大会筹办期间各推介活动中,如有资源方愿意为项目方提供资金支持,需签订《资助意向协议书》。第四条资助方和项目方需按照《资助意向协议书》的内容如实填写各方信息,一式三份,如有错漏属无效。第五条资助方和项目方完整填写《资助意向协议书》后,需将其中一份交与大会组委会委托的资金管理方——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保管存档。第六条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受资助项目应于展会期间现场签订合作协议,其他时间签订均属无效,展会前已达成资助意向的可凭《意向协议书》在现场直接签定第三届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合作协议书》。第七条资助方当天签约时,应由本单位/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的人员代表到场签约,并加印本单位/企业的签章。第八条资助方应按照协议书上的条款,在规定时间内划拨资金到指定账户,逾时未划拨或不划拨的,组委会将酌情通过电话、网络、媒体等方式进行监督,并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12-第九条项目方如拥有独立法人账户,则需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的人员代表到场签约,并加印本组织/机构的签章;项目方如没有独立法人账户,应找到挂靠单位,向市青基会提供其与挂靠单位的资金代理委托书,由挂靠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员代表到场签约,并加印本单位/企业的签章。-13-资助项目培育评估制度第一条为保障资助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好项目的引导、扶持和培育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大会期间,主办方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巡场问诊,深入了解项目实施内容,提出项目改进建议及具体措施。第三条大会启动“三师计划”,面向社会招募社会组织管理架构师、项目策划师和资源拓展师,推荐至各参展组织、机构,协助其开展组织优化、项目包装、资源拓展等工作。其中:管理构架师为社会组织的建设、团队凝聚、成员培训等提供指导,导师应具有丰富的管理层工作经验,或是行政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教授,了解社会组织运作模式,熟悉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项目策划师为社会组织的发展、项目开发、活动实施等提供指导,导师应具有大型活动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