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资助政策暨诚信教育讲座一、我校资助体系介绍1家庭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寄出•一些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拿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家长由于不知道向谁求助而发愁。从今年起,所有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同时会收到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措施的小册子。这个调查表和小册子非常重要,应该认真仔细阅读。•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应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可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2“绿色通道”:先办入学手续后交费•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报到入学,在困难资助方面会得到“一条龙”式的帮助。一、我校资助体系介绍3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困难•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第二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问题。4国家助学金: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困难•我校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分为两学期发放。国家政策规定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所有院(系)认定的贫困生均有资格申请。5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我校资助体系介绍6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7勤工助学:学有余力、提高素质、锻炼能力•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一)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指向经济确实困难的、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支出的人民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时地与个人的经济困难挂钩,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贫困学生的银行纯信用贷款,不需要提供担保。对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给予借款学生财政贴息(在校期间国家全部贴息,离校后由学生自己付息)。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1.贷款利息的偿还贷款利息的偿还应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前存入学生本人还本付息帐户。在大连市的借款学生可以直接到建行的储蓄营业厅存入利息;在大连市以外的借款学生需在异地建行通过电汇方式,将利息存入学生本人还本付息帐户。2.毕业的借款学生贷款本金偿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借款学生可以根据就业情况,自主选择在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毕业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在大连市的借款学生可以直接到原经办银行偿还本金。在大连市以外的借款学生需事先同原经办银行联系偿还本金事宜,在异地建行通过电汇方式,将本金存入还本付息帐户,或直接到原经办银行偿还本金。借款学生在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3、贷款利率:•国家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国家助学贷款可能是很多人有生以来的第一笔信用活动,其信息也收录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开篇之举,将长期伴随借款人。对没有信用记录的大学生发放信用贷款,充分体现了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对大学生诚信和能力的信任,对国家未来栋梁之才的爱护,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教育公平、保证贫困学生教育机会重要措施。在最困难的时候,政府和银行伸出了对大学生最信任的援助之手,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如果大学生毕业后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仅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也使信用报告的第一笔记录成了不良。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二)银行个人信用数据库•1、什么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数据库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提供有关的信息服务。•2、人民银行推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目的是什么?•人民银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目的是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个人消费信贷健康发展,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服务。同时,帮助个人积累信誉财富、方便个人借款。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3、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个人有什么好处?•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个人最大的好处是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目前,个人在申请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为证明自身的信用状况,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提供很多材料、办理很多证明,费时费力,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因无法证明自己的信用状况而得不到贷款。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后,相当于为个人建立了一个信用档案,每一次按时支付水、电、燃气和电话费,以及按时向银行还本付息,都会为个人积累成一笔信誉财富,可以用作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为以后获得银行贷款提供方便。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三)违约行为的处理•1.对违约行为银行将会采取的措施•(1)对资助对象不能正确使用贷款,或不能认真学习,违反校规校纪被学校处分或开除的,经办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取贷款本息;•(2)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违约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3)逾期天数超过3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上确定的贷款期数),银行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4)贷款学生贷款资料将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系统为每一位贷款学生建立了信用档案,如实记录学生的借、还款等信息,记录了自己助学贷款的违约情况,并且拖欠行为将会影响信用卡的审批,对今后贷款申请也会产生影响,包括影响车贷、房贷的审批;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2.借款学生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接受银行的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2)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3)履行学生个人承诺书的其他条款。•3.借款学生必须杜绝以下违约行为•(1)毕业后在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2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贷款银行;•(2)在毕业后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半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3)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4.毕业生需了解内容•(1)学院将通过诚信报告会、签订诚信还款承诺书、开展诚信还款签名活动、发放一封致应届贷款毕业生的信等一系列活动,让贷款毕业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还贷程序及违约责任,贷款毕业生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足额还款。•(2)借款人毕业离校前,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借款人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借款人在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为其办理毕业手续。注:逾期,指到约定还款时间而借款人未能及时还款。每一“期”指在分期还款情况下,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如果借款人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金额,商业银行一般将其视为逾期一期或逾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