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与健康心理学第一节关于变态心理学一、1.变态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分支学科,侧重研究和说明异常心理的基本性质与特点,研究个体差异以及生存环境对异常心理发生、发展的影响,等等。而精神病学作为临床医学的分支,着重异常心理的诊断、治疗、转归和预后,以及精神病的预防与康复,等等。2.⑴精神分析理论对精神异常原因的解释,是从两个基本命题出发的:①心理过程是潜意识的②性的冲动是神经病和精神病的重要起因。⑵弗洛伊德推断:①人类的生物本能,是心理活动的动力,这一动力冠名为“力比多”②“力比多”在幼年期驱动人的性心理发展③人的心理结构由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构成;与此相应的人格则由本我、自我和超我构成④“本我”是按“快乐原则”活动,“自我”是按“现实原则”活动,“超我”是按“道德原则”活动⑤人们为了防止冲突引起焦虑,具有防止焦虑的能力,这种能力叫做“防御机制”(又称压抑或克制能力)。3.在变态心理学史上,巴甫洛夫用高级神经活动学说直接说明人的异常心理现象,并且通过“实验神经症”模型说明“心理冲突”的神经机制,这是行为主义心理学介入变态心理学的早期记载。(先通过动物实验)。第二节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及其区分一、1.心理的正面,即正常的心理活动,具有三大功能:⑴能保障人作为生物体顺利地适应环境,健康地生存发展;⑵能保障人作为社会实体正常地进行人际交往,在家庭、社会团体、机构中正常地肩负责任,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组织正常运行;⑶能使人类正常地、正确地反映、认识客观世界的本质及其规律性,以便创造性地改造世界,创造出更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条件。2.心理正常与异常区分的常识性方法:⑴离奇怪异的言谈、思想和行为⑵过度的情绪体验和表现⑶自身社会功能不完整⑷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3.李心天非标准化区分心理正常与异常:⑴就统计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某种心理现象偏离了统计常模⑵就文化人类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对某一文化习俗的偏离⑶就社会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对社会准则的破坏⑷就精神医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古怪无效的观念或行为⑸就认知心理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看作是个体主观上的不适体验。4.李心天对区分正常与异常心理提出四类标准化的区分:⑴医学标准⑵统计学标准⑶内省经验标准⑷社会适应标准。5.郭念锋病与非病(心理正常与异常)三原则:⑴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有无自知力,自我认知与自我现实的统一性的丧失)⑵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性原则⑶人格的相对稳定性原则。第三节常见异常心理的症状一、认知障碍1.感觉障碍:感觉过敏、感觉减退、内感性不适。2.知觉障碍:错觉、幻觉(幻听、幻视、幻嗅、幻味、幻触、内脏性幻觉)。按幻觉体验的来源,分为真性幻觉(形象清晰、生动,位臵精确)与假性幻觉(形象模糊、产生于患者的主观空间如脑内、牙齿内,如闭上眼睛能看到东西,不用耳朵也能听到声音等)。按幻觉产生的特殊条件,又有功能性幻觉(与正常知觉同时出现、存在、消失)、思维鸣响(听到自己的思想)、心因性幻觉(强烈精神刺激引发)。3.感知综合障碍。二、思维障碍1.思维形式障碍:⑴思维奔逸(词汇丰富,自诉脑子反应快);⑵思维迟缓(反应迟钝、语速慢、自诉脑子不灵了);⑶思维贫乏(语速不慢,回答简单,没有什么要想,也没有什么可说的);⑷思维松弛或思维散漫(不切题,答非所问);⑸破裂性思维(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内容缺乏内在意义上的连贯性和应有的逻辑性,旁人无法理解);⑹思维不连贯(严重的破裂性思维,语词杂拌);⑺思维中断(思维过程突然中断,不受意愿的支配,心里明白,但脑子里一片空白);⑻思维插入和思维被夺(还有属于自己的思维活动);⑼思维云集又称强制性思维(完全不受自己意愿的支配)。2.思维形式障碍:⑴妄想(①关系妄想②被害妄想③特殊意义妄想④物理影响妄想⑤夸大妄想⑥自罪妄想⑦疑病妄想⑧嫉妒妄想⑨钟情妄想⑩内心被揭露感);⑵强迫观念,又称强迫性思维,是指某一种观念或概念反复地出现于患者的脑海中。(明知不必,但无法摆脱,而苦恼)。表现形式:①强迫性回忆②强迫性穷思竭虑③强迫性计数④强迫性怀疑⑤强迫性对立观念。⑶超价观念:是一种在意识中占主导地位的错误观念;它是片面的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而无法自拔。常见于人格障碍和心因性精神障碍患者。3.智能障碍之精神发育迟滞与痴呆。三、情感障碍1.以情感变化为主的情感障碍:⑴情感高涨⑵情感低落(愉快感缺失、自我评价过低、自罪妄想、自杀企图)⑶焦虑(严重的急性焦虑发作,称惊恐发作,患者常有濒死感、失控感、呼吸困难、心跳加快、手心出汗、尿急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⑷恐怖。2.以性质改变为主的情感障碍:⑴情感迟钝⑵情感淡漠⑶情感倒错3.脑器质性损害的情感障碍:⑴情感脆弱⑵易激惹⑶强制性哭笑⑷欣快四、意志行为障碍1.意志增强;2.意志减退;3.意志缺乏;4.精神运动性兴奋;5.精神运动性抑制:①木僵与亚木僵(紧张性、抑郁性、心因性、器质性)②违拗(主动性、被动性)③蜡样屈曲(空气枕头)④缄默⑤被动性服从⑥刻板动作⑦模仿动作⑧意向倒错⑨作态⑩强迫动作(违反本人意愿,反复出现)第四节常见精神障碍一、精神分裂症及其他妄想性障碍1.精神分裂症。临床上分为:青春型(行为愚蠢,恶作剧,性轻浮)、偏执型(心妄想、幻觉为主)、紧张型、单纯型(预后不良)。2.偏执性精神障碍,又称妄想性障碍。以系统妄想为突出临床表现,妄想常有系统化倾向,病程演进缓慢,有时人格可保持完整,并有一定的工作及社会适应能力。3.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一组共同特点是:在两周内急性起病;以精神病性症状为主;起病前有相应的心因;在2-3个月内痊愈。二、心境障碍,又称情感性精神障碍,是以明显而持久的心境高涨或心境低落为主的一组精神障碍,伴有相应的认知和行为改变,严重者可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1.躁狂发作(情绪高涨、思维奔逸、精神运动性兴奋)。2.抑郁发作(情绪低落、思维缓慢、语言动作减少和迟缓)。3.双相障碍(情绪高涨与情绪低落交错发作)。4.持续性心境障碍:(待续性并常有起伏的心境障碍,每次发作极少严重到足以描述为轻躁狂,甚至不足以达到轻度抑郁)。三、神经症,旧称神经官能症,是一组非精神病性功能性障碍。是一组心因性障碍,人格因素、心理社会因素是主要致病因素,但非应激障碍;是一组机能性障碍,障碍性质属功能性非器质性;具有精神和躯体两方面症状;社会功能相对良好,自知力充分。1.恐怖症。(场所、社交、特定恐怖)2.焦虑症。(急性焦虑发作,又叫惊恐障碍;广泛性焦虑发作,又叫慢性焦虑症)3.强迫性障碍。(强迫思维: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性怀疑、强迫性对立观念等;强迫行为:强迫性仪式动作、强迫性洗涤、强迫性询问、强迫性计数等)4.躯体形式障碍。⑴躯体化障碍⑵疑病症⑶躯体形式的植物功能紊乱⑷躯体形式匠疼痛障碍。5.神经衰弱。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临床表现:精神疲乏、注意力难以集中、效率低;回忆及联想增多且难以控制;对光、声、噪音敏感;易烦恼、易激惹;紧张性疼痛;入睡困难、多梦、易醒等睡眠障碍)四、应激相关障碍:是一组主要由心理、社会(环境)引起异常心理反应而导致的精神障碍。1.定性应激障碍。急剧、严重的精神打击,刺激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发病。2.创伤后应激障碍。强烈或灾难性精神创伤事件后,数月至半年内出现的精神障碍。3.适应障碍。在易感个性基础上,遇到应激事件后1个月内起病,病程一般不超过6个月。五、人格障碍及性心理障碍1.人格障碍。(常见:偏执性、分裂样、反社会性、冲动性、表演性、强迫性、焦虑性、依赖性人格障碍)2.性心理障碍。(包括性身份、性偏好、性指向障碍。不包括单纯的性欲减退或亢进及性功能障碍)六、心理生理障碍1.进食性障碍;2.睡眠障碍;3.性功能障碍。七、癔症:旧称歇斯底里,是一种没有器质性病变,以解离(精神)症状和转换(躯体)症状为主的精神障碍。多以人格货币为基础,在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产生,自知力基本完整。1.分离性障碍,又称癔症性精神障碍。2.转换性障碍,又称癔症性躯体障碍。(运动障碍,感觉障碍)3.癔症的特殊表现形式:流行性癔症或称癔症的集体发作是癔症的特殊形式。第五节心理健康与心理不健康一、心理健康是指种类心理活动正常、关系协调、内容与现实一致和人格处在相对稳定的状态。二、许又新评估心理健康:1.三标准:⑴体验标准;⑵操作标准;⑶发展标准。2.神经症评分标准:⑴病程:小于三个月,评1分;三个月到一年,评2分;一年以上,评3分。⑵精神痛苦程度:病人可以自己主动设法摆脱,评1分;中度者病人自己摆脱不了,须靠别人帮助或处境的改变才能摆脱,评2分;重度病人几乎完全无法摆脱,评3分。⑶社会功能:能照常工作学习或工作学习及人际交往只有轻微妨碍者,评1分;工作学习或人际交往效率显著下降,不得不减轻工作或改变工作或只能部分工作,或某些社交场合不得不尽量避免,评2分;重度社会功能受损害者完全不能工作学习,不得不休病假或推卸,或某些必要的社会交往完全回避,评3分。如果总分为3,可以认为不够诊断为神经症;如果总分不小于6,神经症的诊断是可以成立的;4-5分为可疑病例。第六节关于健康心理学一、健康心理学的工作领域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1.躯体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过程中的心理学问题;2.防御压力和治疗反应性心理障碍中的心理学问题;3.培养和建立健康生活方式中的心理学问题。二、躯体疾病患者的一般心理特点:1.对客观世界和自身价值的态度发生改变;2.患者把注意力人外界转移到自身的体验和感觉上;3.情绪低落;4.时间感觉发生变化;5.精神偏离日常状态。第七节心理不健康状态的分类一、心理不健康的第一类型——心理问题诊断为心理问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由于现实生活、工作压力、处事失误等因素南昌产生内心冲突,并因此而体验到不良情绪;2.不良情绪不间断地持续满一个月,或间断地持续两个月仍不能自行化解;3.不良情绪反应仍在相当程度的理智控制下,始终能保持行为不失常态,基本维持正常生活、学习、社会交往,但效率有所下降;4.自始至终,不良情绪的激发因素仅仅局限于最初事件,即便是与最初事件有联系的其他事件,也不引起此类不良情绪(情绪尚未泛化)。心理问题是由现实因素激发(刺激的性质),持续时间较短(反应持续时间),情绪反应能在理智控制之下、不严重破坏社会功能(反应的强度),情绪反应尚未泛化(反应是否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态。二、心理不健康的第二类型——严重心理问题诊断为严重心理问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引起严重心理问题的原因,是较为强烈的、对个体威胁较大的现实刺激;2.从产生痛苦情绪开始,痛苦情绪问题或不间断地持续时间在两个月以上,半年以下;3.多数情况下,会短暂地失去理性控制;4.痛苦情绪不但能被最初的刺激引起,而且与最初刺激相类似、相关联的刺激,也可以引起此类痛苦,即反应对象被泛化。严重心理问题的心理冲突是现实性的(有现实意义的)或道德性的,而持续时间限在一年之内;至于社会功能破坏程度,也可以作为参考因子予以考虑。三、心病不健康的第三类型——神经症性心理问题(即可疑神经症)。第八节压力与健康一、1.压力是压力源和压力反应共同构成的一种认知和行为体验。2.压力源的种类:生物性压力源;精神性压力源;社会环境性压力源。3.压力的种类:⑴一般单一性生活压力(其后效不完全是负面的);⑵叠加性压力(同时叠加压力、继时叠加压力);⑶破坏性压力。4.压力的适应三阶段——一般适应症候群:⑴警觉阶段(发现了事件并引起警觉,同时准备战斗);⑵搏斗阶段(全力投入对事件的应对,或消除压力、或适应压力、抑或退却);⑶衰竭阶段(消耗大量生理心理资源,最后筋疲力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