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图书馆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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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图书馆使用指南图书馆概况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学校历史悠久,最早的系始建于1912年,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经、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并形成了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在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天津工业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58年,随着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和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现在的图书馆由本校区图书馆和新校区图书馆两个分馆组成,本校区的老馆于1978年建成,建筑面积为3750平方米,扩建于1989年,扩建后总面积为10800平方米。新校区临时馆,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未来新校区图书馆为独立馆舍,建筑面积57000平方米,是学校的标志性建筑。馆舍条件的改善使各部门、各书库有了比较合理的文献布局。现拥有中外文图书9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000余种,报刊70余种。并先后引进了《SCI》(科学引文索引)、《CA》(化学文摘)、《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TTC》(纺织科技全文数据库)、IEL和Elseiver公司SDOS等光盘与网络数据库,并组织力量制作《天津工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库》、《纺织特色外文文献全文数据库》、《EI(工程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入选期刊投稿指南》等自建数据库。初步形成了以纺织为特色的馆藏体系。图书馆期刊室内阅览,对常用图书实行借阅一体化,新老校区通借通还,图书管理采用美国SIRSI公司的UNICORN集成管理系统,全面实现了图书馆业务的计算机管理网络化。21世纪是向信息迈进的时代,天津工业大学图书馆将向着多功能的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具有现代化水平的图书馆迈进。部门设置规章制度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一、本阅览室只对我校师生开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二、入室读者须携带本人一卡通,刷卡入内。信息部负责信息检索课的教学,图书馆学硕士点建设和对外的信息服务以及过刊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图书馆的日常运作工作采编部负责图书馆文献的采购、编目工作读者服务部负责图书馆图书、期刊的借阅流通活动,包括阅览、外借、归还、续借、预约等工作自动化部负责图书馆的软件开发,电子资源、网络和系统的运行与维护;以及电子阅览室运行管理工作•三、入室读者可随身携带书、笔记本,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室内。•四、读者应按指定机位上机,不得擅自更换机器。•五、读者必须按照机器给出的提示进行注册登录及退出系统。离开时将键盘推入桌内,将耳机放好。•六、读者必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如发现缺少外围设备,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否则视为本人遗失。•七、读者不得私自改动机器内程序,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停止用机一周。•八、读者在使用机器时,如遇问题,请及时告知管理人员予以解决。•九、读者在室内不得喧哗,要保持安静。•十、严禁读者在室内吃零食、随地吐痰及乱扔杂物。图书借阅规则一、本校教职工、学生均可凭本人借阅证到读者服务部(分两个校区:本校区和新校区)开架书库借书,两校区的文献可通借通还。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不许代借。二、借阅期限:正高职称人员:限借15册,预约2册,借期62天,续期62天;非正高职称教师、博士生、硕士生:限借12册,预约1册;借期62天,续期62天;职工:限借5册,预约1册;借期62天,续期62天;离、退休教职工:限借2册,预约1册;借期62天,续期62天;本科生、成教生、高职生:限借5册,预约1册;借期31天,续期31天;进修生及其他人员:限借2册,预约0册;借期31天,续期31天;对文学类图书,所有读者一律限借1册,借期为31天,不可续借;对预约图书自发布预约书到馆之日起,有效期为七天。三、读者对所借、所续、所预约的图书,可通过访问网址或到图书馆一楼大厅公共查询台查询。对超期图书,应及时归还。各类读者超期图书均为每天每本罚款0.10元,以此累加,最高罚款额为30元;对所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需要,我馆有权随时催还,不归还者,按超期处理。备注:不可预约范围:读者本人借有此文献,不能预约;非本馆文献不能预约;本馆有此文献的可借复本,不可预约;文艺类图书(I类)不能预约;不可续借范围:所借文献如有其他读者预约,不能续借;所借文献(文艺类除外)只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从续借之日算起;文艺类图书(I类)不可续借。四、图书的续借、预约手续,读者可访问网址(点中“天津工业大学”)或到图书馆一楼大厅公共查询台和各借阅室中的查询机自行完成。五、读者必须悉心爱护所借图书,不许卷折、撕毁或污损;不许在书上勾划、圈点。对丢失图书、毁坏图书、偷书的读者按本馆有关制度处理。六、图书馆要定期验证、清书。验证时,读者须持本人证件和所借图书到指定地点按规定验证,未清书验证者,不能借书。七、一卡通遗失后,要及时到注册中心挂失,并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办理挂失手续,以免他人冒用。丢卡后未办理挂失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该卡读者负责。八、应届毕业生离校前一个月停止借书。阅览室规则•一、本室收藏的书刊资料,仅供读者室内阅读使用,本校师生凭一卡通入室阅览。•二、读者入室阅览,只能带纸、笔、笔记本,其它个人物品,如:书包、书刊等,请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进室内。•三、室内不准使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四、选择书刊时要轻拿轻放,每次限取2册,阅毕放回原处。•五、爱护书刊资料,不得撕割、涂写和私自带出室外。•六、爱护室内设备和设施,不得在桌上刻划、涂写。•七、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许吃零食。•八、读者应自觉遵守阅览规则,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读者违章处理条例一、损坏图书的处罚规定1、中外文图书每污损、勾划一页,可修复但不影响图书内容的,每页罚款0.50元—2.00元,罚款最高额为图书原价;2、凡损坏图书且严重影响阅读,一律按丢失图书处理;3、损坏图书条形码,按每条10元处理。二、丢失图书的处罚规定(一).赔款规定:1、丢失中文图书按原书价的3至5倍赔偿,对复本量小于3册或早期出版的图书,加1至5倍;2、丢失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3、丢失成套书中的某一册,按单本丢失图书规定进行赔偿。(二).赔书规定:读者可以购买与丢失图书相同的图书进行赔偿。相同图书是指两者的书名、作者、ISBN完全相同的图书。三、偷窃图书的处罚规定1、偷窃中外文图书均按原书价的10倍予以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及态度作如下处理:(1)、接受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时缴纳罚款者,不再做其它处理;(2)、态度蛮横,不虚心接受教育者,图书馆张榜公布其名单,并通报所属单位,交保卫处进行处理;(3)、在问题未处理完之前,工作人员有权扣留一卡通证件,暂停其借阅权。2、下列行为之一均视为偷窃:(1)、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馆图书带出借书处者;(2)、使用别人已挂失一卡通借书者;(3)、采用“调包”的方法将图书馆的图书占为己有者。书目查询系统我馆使用的书目查询系统是从美国SIRSI公司引进的“图书馆自动化系统”软件,目前它是图书馆最先进的自动化系统之一,天津市各高校统一使用这一系统软件。为了方便读者利用书目查询系统检索图书、进行图书续借、图书预约,图书馆在一楼大厅及各书库、阅览室均安装有查询机,读者可充分利用。书目查询系统首页使用示例:如何查询《汉英口译教程》一书在我馆的可借阅情况操作步骤:1、输入检索词:汉英口译教程;2、在检索途径中选择“题名”;3、在学校中选择“天津工业大学”;4、点击“检索”。检索结果显示页面:检索结果表明:此书在第五书库有5本可借,需借此书到第一书库相应架位查找。使用示例:如何续借图书操作步骤:中图分类号馆藏位置复本信息输入检索词选择学校选择检索途径1、从书目查询主页选择我的帐户;2、选择续借我的图书资料;3、输入你的用户标识或者替代标识和你的个人密码;4、点击列出的已借文献,以查看哪些是要续借的文献或者重新设置再开始;5、点击需续借的文献资料或者续借全部文献资料单选按钮;6、点击续借选取的文献资料或者清除已选取的文献资料,重新开始。使用示例:如何预约图书操作步骤:1、检索该书的流通情况,复本信息显示没有可借复本,才可以预约;2、从全部细节页上,选择预约图标;3、填入你的用户标识或替代标识;4、填入个人密码;5、点击预约。检索该图书的流通情况高级检索方式点击预约图标,填入相应信息,建立预约纪录。没有可借复本,可预约附录1:有关还书期限与续借期限的规定对“还书期限”的规定:1.还书期限不在假期时间内,则还书期限按原有规定执行,不予延长;2.还书期限在假期时间内,则还书期限为开学之日起向后延长七日。对“续借期限”的规定:续借期限是指从续借之日起向后延长一个借期。因此,希望读者在还书期限将到时再办理续借手续。附录2:中图分类法简表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B哲学、宗教C社会科学总论D政治、法律E军事F经济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H语言、文字I文学J艺术K历史、地理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和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科学T工业技术U交通运输V航空、航天X环境科学、安全科学Z综合性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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