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苗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林场行字[201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林木种苗站,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种苗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林木种苗站:近年来,随着我国林业和生态建设快速发展,苗木生产事业发展十分迅速,苗圃数量、规模、所有制形式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林木种苗站长会议精神,加强苗木生产的宏观管理,推进我国林木良种化进程,根据《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010年工作要点》,我站决定组织开展全国苗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和相关政策研究,全面调查国有苗圃、集体苗圃和社会苗木生产的情况与发展动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对象从事苗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二、调查内容(一)苗木生产单位和个人基本情况(内容见附表);(二)苗木生产管理体制及机制。(三)国有苗圃生产经营状况、职工、收入支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四)本省(区、市)苗木生产单位生产管理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三、调查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调研。这次苗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关系到苗木发展政策的制定,各级林木种苗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调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苗木生产管理状况,认真总结苗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基本经验,深刻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国有苗圃、集体苗圃及社会苗木生产、使用和管理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二)上报的材料包括调研报告和附表两部分,调研报告提纲和附表内容详见附件。(三)本次调查的相关资料于2010年10月30日前以文本和电子版形式报我站种苗行业管理处。联系人:赵兵丁明明联系电话:010-84238811E-mail:zb84238811@126.com附件:附件1:苗木生产情况调研提纲附表1:苗木生产基地(苗圃)基本情况调查表附表2:苗木生产基地(苗圃)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3:苗木生产能力汇总表附表4:国有苗圃职工情况汇总表附表5:国有苗圃2009年收入支出情况汇总表附表6:国有苗圃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汇总表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